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宗教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旗委统战部: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体,牢固树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以“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为核心,深入开展宗教工作,根据《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落实中央宗教工作督查任务分工台账》任务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2022年宗教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乌审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在宗教工作方面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领域旗本级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职能。组织开展宗教领域的执法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二)乌审旗文物保护中心(挂乌审旗博物馆牌子),为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在宗教工作方面主要职责是承担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遗址点、历史文化遗迹(包括古建筑、当代有代表性的建筑、名人故居)的保护、修复、前期调查、勘探、研究和申报指导工作;其中包含许多庙宇。二、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了确保我局的宗教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统战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副组长具体负责宗教工作的组织协调,成员负责联系宗教工作的具体落实工作。落实了宗教工作责任制体系,确保了层层有人抓、时时有人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处处全覆盖。(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将宗教工作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了同宗教人士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协调关系,听取他们对宗教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引导他们合法办教。(三)强化督查,严格宗教场所的管理组织人员深入各苏木镇对宗教工作进行检查、管理,每年对宗教场所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四次,确保宗教场所活动安全、有序、和谐。三、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近年来,在旗委、旗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旗委统战部的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局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新时期宗教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不足。(一)在宗教行政执法方面,宗教行政执法经验不足,执法没有成熟的机制。(二)宗教执法领域,特色亮点工作不显著,方法点子不多,缺乏工作特色。四、下一步工作计划针对以上自查的主要问题,为了迎接督查工作,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整改和完善工作:(一)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二)进一步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增强行政执法能力。(三)加强和引导宗教场所做好文物保护员的培养。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