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上墙的安全制度牌安全通则DCAQ/BZH02-2012第1条新员工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准独立操作。第2条严禁携带烟、火种进入禁烟区,禁烟区内严禁吸烟。第3条凡参加操作人员,必须熟知和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第4条在工作岗位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严禁脱岗、窜岗、严禁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第5条上班前和工作中严禁饮酒。第6条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用具,从事转动设备操作、维修、清洁等工作的长发职工必须戴工作帽,发辫不允许露在外面。第7条非本岗位人员不得擅自动用仪表、阀门、设备等,并不准在岗位上任意逗留。第8条对不熟悉的物料严禁尝试,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办公室和公共场所。第9条公司进行用火、用电、高处、动土、断路、爆破、进入设备、下水井等作业均实行作业审批制度,否则严禁作业。第10条易燃、易爆工作场所严禁堆放可燃物等。第11条严禁使用汽油、石脑油等有机溶剂擦洗衣物、车辆、工具、设备、地面等。第12条严禁在生产装置、泵房、罐区等地灌装油品、液化气体等。第13条凡没有采取防火措施的机动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储存、装卸等区域。第14条生产岗位、库房等必须按照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有专人负责,不得擅自动用。第15条各种设备的旋转部位应安装防护罩或挡板。严禁用手触摸、擦洗及维修正在转动的设备,所有设备、管道上的安全设施不准私自拆除和调试。第16条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蹬梯子时,要将梯子绑牢或设专人扶持,严禁采取抛、扔的方法传递物件。第17条凡进入检修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和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凉鞋、高跟鞋等。第18条严禁在没有防护措施或设有警戒标示的高处作业场所和起重物件下面通行。第19条凡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按规定着装,未经批准,严禁带电作业。第20条严禁在生产区域内用黑色金属工具等敲打设备、管道、地面等。第21条消防通道未经批准,严禁断道、堵塞或占用。第22条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乘坐机动车辆时,未停稳,不准上下,不准扒车,骑自行车严禁带人或攀扶机动车辆行驶。第23条凡雷雨天气,各种可燃气体禁止对空排放,轻质油品、液化气、易燃易爆化工产品等停止装车、采样和脱水。第24条严禁带未成年人进入各生产岗位。第25条凡来厂参观、学习人员,须由接待人员负责,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在岗位上参观学习时不得影响和妨碍岗位人员正常操作。装置停工检修期间,一律不接待参观人员。第26条每周安排一天定为“安全活动日”,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学习规章制度、安全技术知识、检查本单位事故隐患和事故分析等,时间必须保证,特殊情况只能串用,不能占用。第27条公司实行的《动火证》、《动土许可证》、《设备检修许可证》、《抽堵盲板安全作业票》、《高处作业许可证》、《进入设备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票》、《断路联络票》等各种作业票、证上所列监火人、监护人、安全措施实施人员等均需在作业前,履行责任,并签名,否则视为无效。第28条各种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必要时必须经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DCAQ/BZH03-20121目的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及辅助生产各单位及所有人员。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3.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4总则4.1企业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4.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5分厂厂长(主任)安全职责:5.1分厂厂长是分厂的安全负责人,对分厂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5.2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5.3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5.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5.5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本单位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5.6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5.7负责申请一级用火,审批二级用火,并组织落实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5.8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5.9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5.10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落实隐患整改。5.11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5.12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6分厂副厂长(副主任)安全职责:6.1在组织生产的同时.必须考虑和安排安全防火、劳动保护问题,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责;6.2在讨论技术问题和做技术决定时,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6.3在进行各种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研究试验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6.4定期组织工人学习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和防护知识教育,取缔各种违章违纪行为。7工段长的安全职责7.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7.2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工段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7.3组织班组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分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7.4搞好本工段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做好安全装置、设施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7.5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7.6负责申请一级用火,审批二级用火,并组织落实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7.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7.8定期组织安全活动,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7.9认真检查班组交接班和巡回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7.10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7.11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7.12组织或参加一般事故的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8技术员安全职责:8.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8.2编制本专业(工艺、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并担任讲课任务;8.3在编制装置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拟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组织职工熟悉掌握并检查执行情况;8.4在规划、设计、改造、检修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8.5经常深入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装置安全生产;8.6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9分厂、工段专(兼)职安全员职责:9.1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分厂、工段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9.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定、修订分厂、工段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9.3协助分厂、工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9.4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分厂、工段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编写二级安全教育大纲,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安全技术档案;9.5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遇到重大险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9.6参与分厂、工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和验收工作。9.7负责分厂、工段安全装置、防护、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9.8协助分厂、工段审批二级用火,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使动火作业安全顺利进行;9.9制订分厂、工段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定期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9.10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10班组长安全职责:10.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10.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10.3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10.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10.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10.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10.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10.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11班组安全员职责:11.1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徽度和规程;11.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操作者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11.3负责对新到本班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坚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安全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11.4负责本班组的机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11.5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发生事故时首先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并立即报告;11.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12工人的安全职责:12.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12.2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12.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12.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12.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12.6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12.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工艺操作安全规定DCAQ/BZH08-20121目的为加强工艺操作运行、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