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建南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建南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培训资料主要内容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二、项目安全管理流程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四、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五、个人防护用品六、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一、安全发展“安全发展”是指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各个行业和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和保障。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共同构成了国家关于资源、环境、安全等方面的基本政策。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新的理论认为,“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安全第一”,就是必须在一切生产和社会活动中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把安全工作作为一切经济社会工作的头等大事,给予充分的重视。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持,“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建筑工程最常发生事故的类型:根据对全国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建筑业伤亡事故率仅次于矿山行业。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事故,为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五种事故,近年来已占到事故总数的80%--90%,以上,应重点加以防范。建筑业安全生产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安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关系安全与生产进度的关系安全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安全与质量的关系安全与企业发展的关系安全与危险的辩证关系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安全与危险的辩证关系安全与危险是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的;安全与危险并不是等量并存、平静相处的,而是不断变化的、相互斗争的;建筑业中没有绝对的安全或者危险;危险是建筑业中客观存在的,但也是可控的;采取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实现预防为主,就可以保持施工生产处于安全状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关系安全工作是建筑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安全为生产经营活动保驾护航;经营的第一指导原则是尽量减少损失,而不是争取最大利润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必须纳入生产经营成本;生产计划中必须安排必要的安全设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与生产进度的关系安全是施工生产的保障;保障安全是加快生产进度的必要条件之一;忽视安全工作一味追求生产进度是极其危险的;当安全与生产进度发生矛盾时,应该暂时减缓速度,保证安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与质量的关系安全与质量互相包涵,互相作用,互为因果;安全为施工过程中质量做保驾,质量是安全生产的结果。安全为质量服务,质量需要安全来保证;安全第一是强调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质量第一是强调保证产品符合使用要求,保证产品使顾客满意;安全与质量是施工生产不可忽视的两方面。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安全是现代人除最基本生活条件以外的第一需求;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可以极大的鼓舞员工去创造美好生活的信心;全社会都来关心安全生产,可以改善人的不良习性,建立人与人之间的正常关系,促进家庭和睦,从而加强社会秩序的稳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是我国安全管理工作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工作原则安全与生产的理解生产部门是调动资源的部门,包括对人员、物资等资源的调配,支配施工的进度,所以必须同时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技术交底(案例)安排人员之前的安全教育情况的掌握进度与安全的关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技术与安全的关系1、技术方案的重要性:反映技术是安全的支撑2、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方案的管理3、施工方案是保证顺利生产的基础因为技术方案管理不当造成悲剧有若干案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法。它体现了当前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时代要求,既要立足当前,通过强化检查、专项整治、查处事故等,实现“治标”;又要着眼长远,通过改革发展解决深层次问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安全生产“五要素★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文化:是灵魂和统帅,是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中的基础,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指向,其他各个要素都应该在安全文化的指导下展开。安全文化又是其他各个要素的目的和结晶,只有在其他要素健全成熟的前提下,才能培养出深入人心的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安全法制:是安全生产工作进入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必要条件,是开展其他各项工作的保障和约束。安全责任:是安全法制进一步落实的手段,是安全法律法规的具体化。安全科技:是保证安全生产现代化的工具。安全投入:为其他要素能够开展提供物质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中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法律和行政法规赋予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中阐述,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阶段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错误认识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通常存在“一瞒二稳三抹四推”的流程:“一瞒”是指事故发生后是否能够不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如事态较为严重难以“私了”再行报告;“二稳”是指立即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争取家属不到有关部门上访;“三抹”是指采取各种手段、通过各种途径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公关”,逃避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四推”是指在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责任划分过程中,竭尽所能将事故的主要责任推卸给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单位。按照这一流程下来,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对外宣称:政府说了,事故主要责任在分包,不算我的指标,跟我没关系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建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规定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如何辩证的认识“安全就是效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颁布实施将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赔偿成本”。《条例》第三条根据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程度,事故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理损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条例》第三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条例》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条例》第三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条例》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条例》第四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事故报告时限《条例》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含义安全第一的含义: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解决安全问题,保证劳动者在安全健康的条件下进行生产劳动。预防为主的含义:除了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外,其它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关键是必须把工作立足点纳入预防为主的轨道,防范于未然,把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所有机理或因素,消灭在事故发生前。树立安全的信念只要我们不由于侥幸而忽视安全,不由于大意而放过隐患,我们坚信可以发现的问题就可以得到控制和管理,施工过程中的生产安全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安全管理流程开工前:1、协助编制项目策划,在项目策划中要体现CI策划、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策划。注意内容:CI策划要有对岗位责任制和项目经理部铭牌的内容,按照公司的CI要求执行。另外在安全帽的使用上应遵循项目管理人员为红色,安全员是白色,工人是黄色,特种作业工人和专业施工队伍为兰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