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街立交桥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方案编制单位:吉林大街立交桥工程编制日期:2008年3月编制人:审批人:安全管理方案一、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1、设立专职安全员,由王艳军负责2、成立安全组织机构,如下:组长:刘德强副组长:徐勇兵谢荣强谭有奎组员:王艳军谢春梅刘喜斌方建银刘德强:负责全面徐勇兵:负责全面谭友奎:负责全面落实工作王艳军:负责全面安全措施制定二、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防范要点1、安全目标确定为“三无一杜绝、一创建”。“三无”即:无工伤死亡事故;“一创建”即:创建安全文明工地。2、根据本工程特点,安全防范重点有以下八个方面:1)防高处坠落事故;2)防起重伤害事故;3)防触电伤害事故;4)防机械伤害事故;5)防火灾事故;6)防交通事故;三、施工安全保证措施1、规章制度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发至各班组,组织逐条学习、落实,抓好“安全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3)针对不同的工种,不同的作业内容让职工熟悉有关安全法规,提高安全意识。4)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评安全的“三工制”活动。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起重工等)必须持证上岗。5)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安全措施的招待情况和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发现隐患,及进指出,并下达整改通知单,指定专人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班组或个人给予罚款或停工整改等处理。6)实行安全生产与经济利益挂钩,对严格实施安全生产的个人和班组给予重奖,对忽视安全和行为给予重罚,对造成安全事故者视其情节严肃处理。2、安全教育1)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参战员工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培养安全生产所必须具备的操作技能。2)新进场工人必须经过三级教育才能上岗: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及技术难度大的作业和危险性高的作业,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采取可靠的保证措施。3)特种工种的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复验、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GB5306-85号规定执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获取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登记存档,对上岗证要按期复审,并要设专人管理。4)通过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掌握本岗位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规定,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达到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3、技术管理1)对施工难度大、危险性高的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2)严格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和现场管线状况及其保护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备案待查。各施工队安全员组织对施工班组及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级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3)施工现场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及安装验收制度,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确保完好率和使用率,严禁带病工作。4)施工用电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J46-88)要求进行设计、检测。所有电力设备设专人检查维护,并设警示标志。4、现场安全管理1)根据各工种特点,有计划按时配发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帽,特殊工种按规定要佩带好防护用品。2)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爆、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维修场等按标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3)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消防法》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料场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附近堆放。4)夜间施工须配备足够的照明灯具,保证有足够的照明度。5、安全检查制度1)项目部要保证检查制度的落实,规定检查时间和参加检查的人员。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施工班组每天检查一次。非定期检查视工程进度进行,在施工准备前、危险性大、季节变化、节假日前后要加强检查。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消项制度。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时间,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立即停止施工,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3)安全检查与修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级管理者的经济利益挂钩,严明奖惩,保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6、事故报告制度1)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危危害工程安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事故时,除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以外,必须立即停止此项目和与之有关的项目的施工。2)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监理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师初步确定安全、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质量问题:在两天内书面上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一般质量事故:3天内书面上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重大质量事故:2小时内速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3)监理工程师视察了事故现场后立即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工程师指示消除事故产生的危害和影响,并查明事故原因。在查明事故原因以后的7天之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一份事故报告和阶段性开工报告,内容包括人员的伤亡情况、时间损失、处理结果以及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详细资料等。若事故原因迟迟未能查明,监理工程师认为事故隐患未消除时,可以不批准开工,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并采取补救措施为止。四、主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1)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做到:♦工作前检查:A、工作场地周围有无妨碍工作的障碍物;B、油、水、电及其他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是否完备;C、安全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D、指示仪表、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可靠;E、油温、水温是否达到正常使用温度;♦工作中观察:A、工作机构有无过热、松动或其它故障;B、按例保规定进行例保作业;C、认真填写机械运转记录;3)驾驶室或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应有专人看管。5)用手柄起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加油时要严禁烟火。6)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7)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可让人了望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8)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9)起重作业应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作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10)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3、高空作业的安全措施1)施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技术人员制定牢固可行的支撑方案,并将设计方案逐级上报审核。确保在整个高空作业期间支承系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保证施工人员和机械材料的安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2)高空作业区做好四口五临边围栏、安全网保护。特殊地段另加安全网兜底。上落梯、连接通道必须牢固,加设安全警示标志,跨越道路必须按照要求设立限高标志。3)施工人员在高处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必要时须佩带安全带。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抛掷杂物。做到“三不伤害”。4)材料在高空作业区须堆放整齐,避免发生高空坠物。较轻的物件(台薄夹板、泡沫板等)须用重物压稳以免被风吹落。5)夜间施工须配备足够的照明器具,保证高空作业区的能见度。6)注意用电安全,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布设,严禁乱拉乱连。大型用电器具须保证专用“一机一闸一漏保”。7)脚手架拆除时,应经技术部门和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拆除,并按自上而下,逐步下降进行;严禁将架杆、扣件、模板等向下抛掷。吉林大街立交桥项目部二OO八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