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示标识使用标准细则为规范生产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识设置安装标准,特制定出安全警示标识使用细则。本细则明确了生产作业场所和办公场所的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和分类,具体内容如下:一、安全警示标识设置一般要求1.生产环境中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时需要警示标志提醒时,应设置相关警示标志。警示标志设置牢固后,不应有造成人体任何伤害的潜在危险。2.警示标志应设在醒目地方,要保证标志具有足够的尺寸,并与背景有明显的对比度。3.警示标志一般采用的设置方式为:附着式(如钉挂、粘贴、镶嵌等)、悬挂式和柱式。附着式:将标志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悬挂式:将标志悬挂在固定牢靠的物体上柱式:将标志固定在柱工杆上4.应使标志的观察角尽可能接近90°。对位于最大观察距离的观察者,观察角不应小于75°。5.警示标志的正面或其临近,不得有妨碍视线的固定障碍物,并尽量避免被其它临时性物体遮挡。6.警示标志通常不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避免物体移动后人们无法看到。7.警示标志应设在光线充足的地方,以保证正常准确地辨认标志。8.设置附着式标志的下边缘距离地面高度不应小于1.5m。9.设置悬挂式标志的下边缘距离地面高度不应小于2m。10.设置柱式标志的下边缘距离地面高度应在2m左右。11.布置各种功能的图形标志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的顺序,由左到右或由上到下排列。12.两个或更多标志在一起设置时,标志之间的距离至少为标志尺寸的0.2倍。13.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和生产环境的不同,应设置相应的公共信息标志,如紧急出口、注意安全等标志。14.文字辅助标志应该与图形标志或(和)方向辅助标志联用。当图形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表示意义明显,人们易于理解时,文字辅助标志可以省略。文字辅助标志有横写和竖写两种形式:横写时,其基本形式是矩形边框,可以放在图形标志的下方,也可以放在左方或右方;竖写时,则放在标志杆的上部。横写的文字辅助标志与三角型标志联用时,字的颜色为黑色,与其他标志联用时,字的颜色为白色;竖写在标志杆上的文字辅助标志,字的颜色为黑色。文字辅助标志的底色应与联用的图形标志统一协调。二、安全警示标识分类1.禁止标志。其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白底红字。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如图所示:禁止标识基本形式的参数:外径d1=290mm;内径d2=230mm;斜杠宽c=30mm;斜杠与水平线的夹角α=45°。2.警示标志。其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其基本形状为正三角形边框,黄底黑字。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如图所示。警告标志基本型式的参数:外边α1=300mm;边框α=30mm;3.指令标志。其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作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状为圆形边框.兰底白字.指令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圆形边框,如图所示。指令标志基本型式的参数:直径d=450mm。4.提示标志,其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基本形状为正方形边框,绿底白字.指示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方形边框,如图所示。提示标志基本型式的参数;边长α=400mm。5.安全色的含义和用途。颜色含义用途举例红色禁止停止禁止标志停止信号:机器、车辆上的紧急停止手柄或按钮,以及禁止人们触动的部位红色也表示防火黄色警告注意警告标志警戒标志:如厂内危险机器和坑池边周围的警戒线行车道中线机械上齿轮箱的内部安全帽蓝色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指令标志:如必须佩带个人防护用具道路指引车辆和行人行驶方向的指向绿色提示安全状态通行提示标志车间内的安全通道行人和车辆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装置的位置注:①蓝色只有与几何图形同时使用时,才表示指令。②为了不与道路两旁绿色行道树相混淆,道路上的提示标志用蓝色。6.安全色与对比色同时使用时,应按下表规定搭配使用。安全色对比色红色白色黄色黑色蓝色白色绿色白色注:黑色与白色互为对比色警示标识规格一般应采用500mm*400mm,根据作业场所情况可采用700*400(带金属框),所有警示标识必须带有中文说明。对只用文字说明的警示标识,可根据不同位置选择适宜的规格尺寸。三、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警示标识的使用说明1.危化品的安全警示标识使用说明1.1.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警示标志是以文字和图形符号组合的型式,表示化学品在工作场所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针对作业场所化学品危害所做的标识,分为两种形式:一般安全警示标志(同一作业场所化学品种类较少时)和综合安全警示标志(同一作业场所化学品种类较多时)1.2.设置方式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应稳固不倾斜,柱式应与支架牢固地联接在一起。1.3.设置高度标志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视线的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1.4.注意事项作业场所装有化学品的容器,必须保证其化学品安全标签完好,如果化学品安全标签破损或遗失,应在容器放置地点张贴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或在容器上粘贴化学品安全标签。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警示标志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处,并使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看见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标志应设在有关场所的入口处、涉及的相应危险地点或设备(部件)附近的醒目处。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警示标志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无法看到安全警示标志。标志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标志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2.消防安全警示标识的规定要求2.1.企业内重点消防部位,如:变电站、油库、库房、控制室、化验室、煤粉制备系统等部位应设置“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禁止打手机”、“禁止明火作业”、“禁止带火种”等消防安全标志。各会议室应设置“禁止吸烟”标志。2.2.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置“拉开”标志;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滑动门上应设置“滑动开门”标志,标志中的箭头方向必须与门的开启方向一致。2.3.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标志。2.4.需要击碎玻璃板才能拿到钥匙或开门工具的地方或疏散中需要打开板面才能制造一个出口的地方必须设置“击碎板面”标志。2.5.各类建筑中的隐蔽式消防设备和室外消防栓应设置“灭火设备”、“灭火器”、“消防水带”和“消防栓”等标志。远离消防设备存放地点的地方应将灭火设备标志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2.6.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固定灭火系统的手动启动器等装置附近必须设置“消防手动启动器”标志。在远离装置的地方,应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2.7.设有火灾报警器或火灾事故广播喇叭的地方应相应地设置“发声警报器”标志。2.8.存放遇水爆炸的物质或用水灭火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险的地方应设置“禁止用水灭火”标志。3.职业病安全警示标识3.1.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设置“戴防毒面具”、“守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3.2.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红色警示线。在一般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黄色警示线。警示线设在使用有毒作业场所外缘不少于30cm处。3.3.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应急撤离通道设置紧急出口提示标识。在泄险区启用时,设置“禁止入内”、“禁止停留”警示标识,并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3.4.当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修、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3.5.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3.6.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示标识和“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指令标识。3.7.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4.用电安全警示标识配电室门口需悬挂“配电重地,闲人免进”安全警示标识。配电室内各配电柜上的输出线路需用明显警示牌标示清楚。变压器周围需设置图形和“高压危险,严禁靠近”等安全警示标识。5.道路安全警示标志5.1.各厂矿进出门口、道口、矿山道路、交叉口、转弯处、厂房、加油站、作业区域、生产现场、货料发运处等部位,设置相应的“十字(T形)道口”、“T形交叉”、“左(右)转弯”、“注意危险”、“限速”等交通道路标志。5.2.各进出道口、交叉口、下坡段、车间门口、货料发运处、办公区、生活区、生产现场设置限速标志,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矿山的各主干道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km/h。5.3.进出维修间、仓库、加油站、危险地段、停车场、转弯处等部位,设置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的限速标志。5.4.直角(急)转弯路口,应设置“鸣笛”、“减速”、“凸面镜”等标志、设施。5.5.进出矿山道路的紧急避险区域,应设置“紧急避险”指示标志。5.6.办公生活区域内设置“禁止鸣笛”、“减速慢行”等禁令、指示标志。5.7.厂矿内各交通道路每200m设置一个限速标志。四、办公场所安全警示标识使用说明(一)疏散警示标识1、设置内容1.1办公楼、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紧急出口、疏散通道处、楼梯间、感应自动门或旋转自动门、一般平开疏散门等部位必须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在远离紧急出口的地方,应将“紧急出口”标志与“疏散通道方向”标志联合设置,箭头必须指向通往紧急出口的方向。1.2.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反面应设置“拉开”标志。1.3.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上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1.4.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阻塞”标志。1.5.滑动门上应设置“滑动开门”标志,标志中的箭头方向必须与门的开启方向一致。1.6.需要击碎玻璃板才能拿到钥匙或开门工具的地方或疏散中需要打开板面才能制造一个出口的地方必须设置“击碎板面”标志。2.设置要求2.1.疏散通道中的“紧急出口”标志应设置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不应大于1m。也可以把标志直接设置在地面上,上面加盖不燃透明牢固的保护板。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不应大于10m。在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墙面或地面上设置的疏散导流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设置在地面上时,应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的中心线布置;设置在墙面上时,其中心线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cm;疏散导流标志应连续布置,标志的宽度不宜小于8cm,长度不宜小于30cm;2.2.疏散通道出口处的“紧急出口”标志应设置在门框边缘或门的上部。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天花板高不应小于0.5m。标志牌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m。2.3.如果天花板的高度较小,标志的中心点距地面高度应在1.3m─1.5m之间.2.4.悬挂在室内大厅处的疏散标志牌的下边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m。(二)消防警示标识1.设置内容1.1.各类建筑物中的隐蔽式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相应设置“灭火设备”、“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等标志。室外消防梯和自行保管的消防梯存放点应设置“消防梯”标志。远离消防设备存放地点的地方应将灭火设备标志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1.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固定灭火系统的手动启动器等装置附近必须设置“消防手动启动器”标志。在远离装置的地方,应与方向辅助标志联合设置。1.3.设有火灾报警器或火灾事故广播喇叭的地方应相应地设置“发声警报器”标志。1.4.设有火灾报警电话的地方应设置“火警电话”标志。1.5.设有地下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和不易被看到的地上消火栓等消防器具的地方,应设置“地下消火栓”、“地上消火栓”和“消防水泵接合器”等标志。2.设置要求2.1.室外附着在建筑物上的标志牌,其中心点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1.3m。2.2.室外用标志杆固定的标志牌的下边缘距地面高度应大于1.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