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国军2012年2月10日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建立与实施主要内容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过程控制概述《山东省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标准》过程控制实施要求几点建议主要内容一、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后果1.1存在的共性问题(1)机构的过程控制体系文件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26号)、《山东省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标准》(DB37/T1855—2011)进行系统修订完善或修订完善不充分。(2)现场检查阶段普遍未编制实施安全检查表,使用检查表的机构检查信息亦不够详细。(3)过程控制记录使用不规范、不严格、不严谨,记录内容简单。表现在:一是对现场检查获取信息记录简单;二是过程审核记录有的未明确审核意见及审核结论。(4)现场初访、勘查、检查、核查阶段获取的影像资料(照片)管理和使用不规范。表现在:一是照片拍摄阶段、分类不规范;二是照片显示拍摄时间和现场安全信息不明确、不明显;三是存档照片未显示拍照欲获取或证实的安全信息(如拍照部位、安全不符合内容等)。(5)各个机构对内部培训重视程度不够,体现在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记录及培训效果评估方面不规范,不能满足规程控制全部要求。(6)各个机构对内部审查(自查自纠)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目前机构每年审查一次,但审查记录显示明显不系统、不具体,对发现问题的纠正预防方面工作不扎实。(6)各机构数据库的建立和应用还不规范,体现在数据库内容不完善、信息量不大;数据库还不足以为本机构的评价质量提高提供有力支持。(7)档案管理各个机构管理方法不一,包括存档方式、存档索引、存档编号、存档归类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提高。(8)省市县各级安监局的报告评审专家对过程控制了解、熟悉程度不够,安监系统自身在过程控制理解和熟悉问题方面和要求还存在差距,导致过程控制尤其是报告质量控制与省局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仅发现个别安监局报告评审专家对报告质量进行了按要求打分。1.2原因分析(1)对“过程控制”能够“保障”或“提升”评价报告质量认识和重视不够;(2)过程控制体系文件缺失针对性、实用性和适时性;(3)合同约定期限不满足报告完成的“必要时间资源需求;(4)机构缺少研究内部管理及主责完善和提升过程控制质量的人员;(5)机构的绩效考核体系注重报告提交速度,忽略或忽视了过程控制质量的考核;(6)机构只注重了经济效益,忽视了社会效益、员工的培养、机构的口碑。1.3忽视过程控制导致的可能后果(1)导致机构内部管理混乱,唯“报告数量和合同额度”论英雄—丧失集体荣誉感;(2)导致机构形不成真正的团队精神,缺少协作、互助—员工队伍不能实现真正的稳定;(3)导致报告勉强过关,“有惊无险”的报告评审使部分员工惧怕评审—影响一个人的自尊和职业的敬畏感;(4)导致评价报告在报告的深度、专业、实用等方面得不到保障—使企业不能有效地防范风险;(5)导致机构在报告质量问题的协调所需资源(时间、精力、财力等)方面增加—降低了信誉度、权威性。二、过程控制概述好的评价报告是如何产生的?结果导向缮后管理过程管理过程导向为什么反复强调,报告质量还是出问题呢?•墨菲定律(Murphy’sLaw)•墨菲定律——如果有两种选择,其中一种将导致出现意外,则必定有人会作出这种选择。或:有可能出错的事情,就会出错。2.1过程控制的概念过程控制——就是在安全评价过程中,通过对过程要素(初访、合同、现场检查、报告编制、现场核查、报告审核等)、对象要素(评价人员、评价方法、安全技术、评价报告、评审人员等)、时间要素等的系统控制,消除安全评价报告在详实性、专业性、针对性、实用性等方面可能出现的偏差或错误,实现提高安全评价报告质量目的的有系统的一组活动。过程控制管理基于两个基本理念:一是“一切处于受控状态”;二是“过程规范化、标准化”。可追溯(控制记录)可控(控制文件)过程控制特点2.2过程控制体系的特点评价过程关键环节DB37/T1855—2011现场检查报告编制报告审核内部培训2.3过程控制的关键环节2.4过程控制的难点?2、现场检查1、初访3、报告编制4、报告审核6、内部审查5、内部培训纠正预防措施纠正措施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防止同类问题的再发生通过预先“风险性”分析,制定措施防止潜在问题的发生消除已发现问题进行整改2.5过程控制发现问题的整改步骤图: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文件的层次关系作业文件2程序文件2作业文件m程序文件n过程控制管理手册机构法律符合性文件作业文件n程序文件n作业文件j程序文件i2.6过程控制发现问题的整改步骤图: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建立和保持机构负责人组织建立过程控制体系,成立过程控制体系实施工作组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掌握过程控制体系的基本原理和实施要求对全员进行相关的安全评价过程控制的系统培训充分考虑机构自身特点—合理策划体系实施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将过程控制每个环节落实到人通过实施各种形式的检查和审核,信息交流,对不符合的纠正与预防不断调整和完善,形成和保持一套能够自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调整管理方式和内容,能够实现持续改进的过程控制体系可以外聘有质量管理经验的人员和管理专家辅助体系策划与建设不断进行信息反馈、信息交流和调整,实现持续改进根据机构和员工现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建立过程控制方针目标及各种规章制度过程控制体系建立过程控制体系保持保持过程控制体系的正常运行监测测量、内部审核和内部审查每一次循环都上升到更高一级的水平(持续改进)纠正预防不符合,固化经验,持续改进三、《山东省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标准》1风险分析1.1评价初访(1)应建立初访管理制度,风险分析前应进行现场初访。(2)初访应有专职安全评价师参加。(3)初访应有影像记录。记录应能体现初访时间、双方人员、被评价单位的主要建筑设施、项目周边环境等。(4)初访应有纸质记录。记录应描述被评价单位基本概况(如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土地使用情况、法人性质等),项目技术状况(如技术来源、成熟程度、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产业政策),装置设施的安全状况(如安全距离、生产现状、有无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状况,评价目的等,初访人员及日期。1.2风险分析(1)应建立风险分析管理制度或程序文件。风险分析应在安全评价合同签订前进行。(2)应定期修订和完善风险分析管理制度或程序文件。(3)风险分析应明确责任部门和参与部门。(4)风险分析应有明确、具体的内容和判断准则,并形成记录。分析内容应包括:1)被评价单位基本概况,评价项目投资规模、地理位置、周边环境、评价项目的评价类别、行业风险特性;2)评价项目是否符合批准的评价资质和业务范围,现有安全评价师专业构成是否满足评价项目需要,是否聘请相关技术专家,承接项目的风险程度及原因。3)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分析(预测完成项目所需成本、评估被评价单位信用状况)。应按评价收费的相关规定列出收费指导价;被评价单位未报价或报价低于指导价的,应列评价成本费用预测表,详细列出成本明细。4)项目的可行性结论。其中,经济可行性应以评价收费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评价成本费用估算结果为判断依据。5)分析人员、过程控制负责人签字及日期。1.3合同签订评价合同应使用全省统一的合同范本,并采用统一编号。合同应明确评价对象、评价范围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2评价实施2.1评价项目组(1)应建立并不断改进实施评价程序文件。(2)应任命项目负责人和成立评价项目组,并形成记录。(3)项目组成员应是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配备应能满足项目要求,个别专业人员不足时应聘请相应的技术专家。(4)一类评价范围的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二类评价范围的,不得少于4人。(5)项目组应编制评价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评价项目名称、项目概况、评价范围、成员及分工、工作进度等内容,并经项目负责人、计划审核人、过程控制负责人签字。(6)项目组进行现场考察、检查、核查时不应少于2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7)项目组与被评价单位就评价和检查结果交换意见应形成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交换意见内容及结果、交流的方式等内容。2.2前期准备与现场考(1)项目组应根据评价项目的需要,收集相关法规、标准和类比资料。(2)项目组应系统收集被评价单位的相关资料(含影像资料)。(3)项目组现场考察时,应出示安全评价师上岗证。应形成清晰、详实的考察纸质记录,由被评价单位签字确认。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收集的项目资料清单,查看过的原件清单,项目周边情况,现状和验收评价项目还应有发现的安全隐患,双方考察人员签字及日期,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签字及日期。(4)现场考察记录应有影像记录。记录应能体现考察时间、双方人员、被评价单位标志性建筑、现场考察的主要过程、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或原始文件等。2.3现场检查(1)评价组应在熟悉项目资料,经现场考察后编制评价对象的现场安全检查表。检查表内容应全面,不得有重大遗漏。(2)现场检查应按照安全检查表逐条进行,并如实记录评价对象实际情况,隐蔽工程应查阅设计资料或现场询问并记录。(3)现场检查应有纸质工作记录。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收集的项目资料内容,查看过的原件清单,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结果,检查人员、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签字及日期。(4)现场安全检查应有影像记录。记录应能体现检查时间、双方人员及被评价单位的重要建筑设施、现场检查的主要过程、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或原始文件等文字资料。(5)现场检查表应作为现场工作记录的附表,表中应列出安全评价师(专家)姓名、检查日期及工时。2.4现场核查(1)项目组应在评价报告结论正式出具前,就交换意见中被评价单位需整改的内容进行现场核查,并如实记录。核查纸质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已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未整改到位的隐患及整改计划,核查结果,核查人员、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签字及日期。(2)现场核查应有影像记录。记录应能体现核查时间、双方人员及被评价单位标志性建筑、整改情况和原始文件等文字资料。2.5评价回访(1)应建立回访制度,制度应明确回访方式及要求。回访方式包括现场、电话、传真、信函、邮件等多种形式。(2)评价结束后一年内,评价机构应对被评价单位至少开展一次现场回访活动。(3)回访应有服务质量信息反馈表,真实反映被评价单位对安全评价服务满意程度。(4)回访人应填写回访记录。主要收集评价项目的评价质量、对策措施的可操作性、对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等信息,供今后同类项目参考。回访时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及时告知企业和当地安监部门。(5)评价回访应有影像记录。记录应能体现回访时间、双方人员及被评价单位标志性建筑、整改情况等。3报告审核3.1报告校核(1)报告校核应有相关程序或制度,对校核人员职责、校核方式提出明确要求。(2)应保留校核后的电子文档或书面文本。3.2内部审核(1)审核人员应是非项目组成员。应在评价组对报告校核后进行内部审核。(2)内部审核应包括以下内容:评价依据是否充分、有效,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是否全面,评价单元划分是否合理,评价方法选择是否适当,对策措施是否可行,结论是否正确,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文字是否准确等。(3)内部审核应有审核记录,记录审核意见、审核结论、签字及日期等内容,记录应保存完整。所审核的电子文档应保留审核和修改痕迹。3.3技术负责人审核(1)评价报告内部审核修改完成后应由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2)技术负责人审核应包括以下内容:现场收集的有关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充分性、评价方法合理性、对策措施针对性、结论正确性及格式、文字等。(3)技术负责人审核应有审核记录,记录审核意见、审核结论、签字及日期等内容,记录应保存完整。所审核的文档应保留审核和修改痕迹。(4)外部评审后的报告,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修改,做出修改说明,完成后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3.4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1)技术负责人审核修改后应由过程控制负责人进行审核。(2)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应包括以下内容:是否进行了风险分析,是否编制了项目实施计划,是否进行了报告校核、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