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质量管理2015年5月兰州提纲一、安全、危险及事故的相关概述二、项目安全质量管理三、安全质量红线阐述2一、安全、危险及事故的相关概论3第一章安全传统概念:无危则安,无缺则全,意味着不危险。系统安全工程观点:指生产系统中人员(财产)免遭不可承受危险的伤害(损失)。本质安全: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含有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发生事故的功能(这是预防为主的根本体现)。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失误—安全功能,设备、设施、技术工艺本身具有自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功能。故障—安全功能,设备、设施、技术工艺本身发生故障或损坏,还能维持正常工作或自动转变为安全状态。4第二章危险概念: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一般用“危险度”来表示,即:R=f(F、C)其中:R-危险度F-发生事故的概率C-事故的后果严重性(建筑施工行业是我国现状的六危行业之一。其中,建筑施工行业中五大常发生的事故类型: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触电)5第三章事故概念: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是人们不期望发生、违背人们意愿的后果)。事故产生的四类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三违);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所处的不安全环境;组织的不安全管理。事故性质划分: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包括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现有技术水平无法克服的事故),蓄意破坏性事故。6二、项目安全质量管理7第一章各类事故等级划分第一类生产安全事故分级(493号令)(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8第一章各类事故等级划分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生产安全一般事故(含死亡):是指死亡人数为1~2人。2、生产安全一般事故(不含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未有发生死亡情况的事故。9第一章各类事故等级划分第二类铁路交通事故分级(一)铁路交通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者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或者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第一章各类事故等级划分(二)铁路交通重大事故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铁路交通重大事故: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3、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4、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5、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6、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第一章各类事故等级划分7、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三)铁路交通较大事故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铁路交通较大事故: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2、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3、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4、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5、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6、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7、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第一章各类事故等级划分(四)铁路交通一般事故1、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一般A类事故:A1.造成2人死亡。A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A3.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A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A4.1繁忙干线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第一章各类事故等级划分A4.2其他线路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A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4小时以上。A4.4客运列车脱轨1辆。A4.5客运列车中途摘车2辆以上。A4.6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以上。A4.7机车大破1台以上。A4.8动车组中破1辆以上。A4.9货运列车脱轨4辆以上6辆以下。第一章各类事故等级划分2、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一般B类事故:B1.造成1人死亡。B2.造成5人以下重伤。B3.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B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B4.1繁忙干线行车中断1小时以上。B4.2其他线路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B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1小时以上。B4.4客运列车中途摘车1辆。B4.5客车大破1辆。B4.6机车中破1台。B4.7货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4辆以下。第一章各类事故等级划分3、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一般C类事故:C1.列车冲突。C2.货运列车脱轨。C3.列车火灾。C4.列车爆炸。C5.列车相撞。C6.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C7.向占用线接入列车。C8.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C9.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C10.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第一章各类事故等级划分C11.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C12.列车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崩裂,制动梁、下拉杆、交叉杆等部件脱落。C13.列车运行中碰撞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机械、机具、防护栅栏等设备设施或路料、坍体、落石。C14.接触网接触线断线、倒杆或塌网。C15.关闭折角塞门发出列车或运行中关闭折角塞门。C16.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设备设施。第一章各类事故等级划分C17.列车运行中设备设施、装载货物(包括行包、邮件)、装载加固材料(或装置)超限(含按超限货物办理超过电报批准尺寸的)或坠落。C18.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按装载普通货物的车辆编入列车。C19.电力机车、动车组带电进入停电区。C20.错误向停电区段的接触网供电。C21.电化区段攀爬车顶耽误列车。C22.客运列车分离。C23.发生冲突、脱轨的机车车辆未按规定检查鉴定编入列车。第一章各类事故等级划分C24.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C25.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导致列车超速运行。4、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一般D类事故:D1.调车冲突。D2.调车脱轨。D3.挤道岔。D4.调车相撞。D5.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致使列车停车。第一章各类事故等级划分D6.错办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D7.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D8.货运列车分离。D9.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D10.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D11.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D12.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D13.列车拉铁鞋开车。第一章各类事故等级划分D14.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耽误列车。D15.错误操纵、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D16.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D17.应安装列尾装置而未安装发出列车。D18.行包、邮件装卸作业耽误列车。D19.电力机车、动车组错误进入无接触网线路D20.列车上工作人员往外抛掷物体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D21.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指正线)。第一章各类事故等级划分第三类住房城乡建设部事故等级划分《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程度,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造成的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事故;第一章各类事故等级划分(二)重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三)较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工程整体倒塌及整体报废,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四)一般质量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工程局部倒塌及局部报废,或者经加固补强造成永久缺陷,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安全管理机构(包括: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安全总监、安质部、稽查队、青年安全监督岗、群安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务必配齐,且应经培训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项目经理得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有效开展安全管理活动。还得做到“全员工参与、全过程把关、全方位盯控”。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建立安全责任制;各部门、作业班组执行责任制;建议各部门、作业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同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岗岗有责”;安全质量责任能切实做到“纵向到底(底涉每个作业层)、横向到边(边至各层的职能部门);责任层层分解细化,明确到岗到人;责任明晰不含糊,责任交叉不重叠”;强力推行“分责、知责、履责、问责、负责”安全责任体系,并以分责促知责、以知责促履责、以问责促负责,实现监管无缝隙、责任全覆盖。第四章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安全教育方式:培训、会议、讲座、观看各类有关安全教育知识或警示片,以及其它等方式。安全教育组织:以培训或讲座方式一般由办公室组织,以委外方式则是由安全管理部门和办公室一同组织。安全教育对象:全员的安全教育;新(员)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三类人员安全教育;注安师安全教育。第四章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安全教育的内容:现行法律法规、公司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项目安全风险识别与防控、安全技术管理、典型事故案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63号令,共7章33条,2013年8月29日施行)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第四章安全生产培训管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第五章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另做课件第六章危险源控制危险源调查:危险源识别、评价重大危险源清单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应急预案编制、应急人队伍组建及培训、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等。第七章临时设施验收临时设施验收的对象:临建房屋、材料仓库、防护棚、加工棚(站、厂,如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木材加工厂、钢筋加工厂、金屑加工厂和机械维修厂)、操作棚、支撑架体或防护支撑、临电、移动模架、架桥机等;通过验收后投入使用。第八章安全防护用品管理特种安全防护用品的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资料和安全标志以及正确佩戴;对施工现场全体作业人员(包括民工)按“四统一(计划、标准、采购、发放)”原则免费配发防护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