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煤炭工业局2011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一、2010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回顾201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督促帮助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始终坚持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不断强化措施,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煤矿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大煤矿日常检查力度和密度,坚持定期不定期进行夜间突击抽查,认真配合上级业务部门例行检查,确保了全年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至年底,全县煤矿未发生一起不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煤矿企业保持了和谐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一)、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至年底,全县煤矿累计生产原煤万吨,实现产值亿元,同比增长百分子。(二)、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清源煤矿30万吨技改项目,新斜井已施工三分之二,即将顺利贯通;年度计划投资万元,实际完成投资万元,预计2011年三月底可全面投产达效;七里川煤矿30万吨技改项目年度完成投资万元,安装了新斜井皮带运输系统、井上下变电所,形成了采区两条主要巷道,现在正在施工井下中央水仓和采煤工作面两条顺槽;青冈坪煤矿120万吨新建项目年轻年度计划投资亿元,实际投入资金亿元;三条斜井顺利贯通,完成了地面供电系统设备安装,目前真在抓紧施工井下首采区两条主要巷道,地面主通风系统安装。皇楼沟煤矿30万吨技改项目新斜井已顺利贯通,目前正在抓紧完善相关手续。(三)、安全投入加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及瓦斯综合治理示范矿井建设工作进展顺利。按照各级要求,2010年,我们紧密结合煤矿实际,详细制定并完善了《旬邑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及8个检查评级办法,坚持每月定期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各有关要求达标的矿井进行现场验收,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开展。12月日至日,经省、市主管部门专家现场验收,我县长安、燕家河、宋家沟三个煤矿顺利升等为国家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留石村、席家山、清源、七里川四个煤矿达到二级质量标准化矿井。另外,根据市煤炭工业局要求,今年我县被列为全市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示范县;在去年建成宋家沟、黑沟2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的基础上,今年再建成燕家河、留石村、清源、长安、七里川、席家山6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的瓦斯治理示范矿井领导小组。各矿也成立了相应机构,认真开展工作。经过相关矿井辛勤工作,12月日,经省、市主管部门现场验收,相关矿井全部达标,我县顺利成为瓦斯综合治理示范县。(四)、木棚支护改造工作进展顺利。根据“7.18”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所有煤矿今年底前全部淘汰木支护。为此,县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百子煤矿起步早,行动快给全县煤矿木支护改造带了好头;留石村煤矿投资四百多万元对井下所有主要巷道进行了锚喷覆盖、工字钢支护;清源煤矿也对总回风巷木支护进行了锚喷覆盖,效果很好。截至目前,全县所有煤矿取缔了木棚支护巷道,有效防止了矿井火灾事故。二、2011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11年,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继续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观,把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作为重中之重,加强日常监督,狠抓现场管理,落实培训计划,全面促进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抓好“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强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深化瓦斯和水害治理,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努力实现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总体目标是:实现“一杜绝两控制”,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事故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之内。在实现总体目标的基础上,力争实现以下具体目标:1、燕家河煤矿120万吨技改项目顺利达产达效;2、清源煤矿30万吨技改工程4月底前形成采煤工作面;3、七里川煤矿30万吨技改工程5月底前形成采煤工作面;4、青冈坪煤矿120万吨井巷工程2月底前完成井下中央水仓、中央变电所、地面主通风系统、首采区两条主要巷道;六月底完成综采综掘工作面设备安装,7月底试生产;5、留石村煤矿6月底前完成采煤工艺改革,实现综合机械化采煤;6、燕家河煤矿三月底前完成井下架空称人装置,并试运行;7、燕家河煤矿四月底前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安装;8、长安煤矿3月底前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安装及井下设备数字化控制系统;9、长安煤矿三月底前完成监测监控系统升等改造;10、宋家沟煤矿2月底前完成综采工作面投产达标。11、皇楼沟煤矿全面展开30万吨技改项目,并完善相关手续;12、清源煤矿、留石村煤矿明年底必须达到国家一级质量标准化矿井目标;皇楼沟煤矿必须达到省级质量标准化矿井目标;13、明年12月底前,全县所有煤矿必须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和通讯联络系统安装全面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围绕上述思路和目标,我们必须抓好以下六个方面22项重点工作:一、加强行业管理,严格煤炭生产许可制度1、严格采掘方案审查,控制采掘面数量。加强对煤矿采掘方案的审查,检查督促煤矿企业按核定的生产能力和审定的采掘方案组织生产,防止超能力和超定员生产。督促煤矿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不断完善生产条件,实现规范有序开采。2、严格控制下井人数。按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控制单班最大下井人数,煤矿企业必须认真落实挂牌限员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坚决防止超定员组织生产。3、加强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监管。严格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年检工作。对不具备年检条件的矿井,依法暂扣或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煤矿检查执法4、明确煤矿检查执法目标任务。明确煤矿年度检查执法计划目标,确定检查执法的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严格按照既定目标和计划开展检查执法。5、把好煤矿重大节日复工复产关口。严格复工标准和程序;加强调度,及时掌握煤矿复工进度和安全生产状况,“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6、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检查和督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煤矿安全执法检查,分期开展瓦斯、水害治理、机电管理、安全监控等专项检查。7、积极创新检查执法方法。一是开展集中检查。由局领导带队,举全局之力,对安全隐患较多矿井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活动。二是开展联合检查。针对煤矿专业人员不足的实际,采取县局、驻矿督查联合执法的方式,整合监管力量。三是探索委托执法的方式方法。8、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打击煤矿非法违规生产。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检查煤矿整顿关闭、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情况,配合相关部门适时检查煤矿企业违法违规的问题,不讲情面,不受干扰,不降标准,坚决打击;继续巩固煤矿整顿关闭成果。三、重点抓好专项治理,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9、继续深化通风瓦斯治理。认真落实《旬邑煤炭工业局县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着重对采掘布置、通风系统、安全监控、现场管理、技术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整治。一是建立完善可靠的通风系统。以建立“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通风系统为目标,着力推进煤矿通风系统改造,重点抓好七里川、百子煤矿的通风改造;二是建立监控有效的安全监控系统。以建立“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监控系统为目标,2011年底前所有煤矿企业必须实现安全避险五大系统;三是建立管理到位的工作机制。以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的瓦期管理工作机制为目标,继续督促煤矿企业完善瓦期检查、排放、监控制度,加强人员和设备配置,采取人、机综合检测手段,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无误。10、进一步加强水害防治。一是掌握水害危险源。各煤矿要采用物探、钻探、等先进适用技术进行必要的水文地质补勘,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准确掌握地质构造、水害类型,以及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等水害情况。水文地质补勘工作,水害矿井2011年5底之前完成。水害矿井必须聘请有关机构进行技术论证,制定科学的防治水方案。以前曾经做过水害论证,但井田边界、开采深度或开采煤层等情况已发生较大变化的矿井,必须利用水文地质补勘成果重新进行论证。受整合关闭影响的矿井,必须进行区域联合论证,建立健全防治水机制,制定可靠的防治水措施。二是建立巷道电子图库。2011年6月底之前,所有矿井都必须聘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井下巷道进行实测,并据此重新绘制图纸,县局建立全县煤矿井上下对照电子图库。三是落实防治水措施。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原则,同时还必须坚持“有掘必探”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采掘工作面探水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确定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和禁采区。探放水必须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探放老空积水的最小水平超前钻距不得小于30米,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11、加强矿井防火设施、设备建设。一是加大防火安全设施的投入,完善各项防火安全设施。二是所有矿井必须全面装备使用黄泥灌浆设备、喷洒阻化剂。三是全面清理入井机电设备,淘汰明令禁止使用的老产品;所有煤矿电气设备“三大保护”必须齐全有效,灵敏可靠;设备的“三大证件”必须合格;必须每天做一次漏电保护实验,要有详细记录在案;严禁无证人员非法操作电气设备,无证上岗。12、突出抓好顶板管理。继续推行正规采煤工作面和支护方法改革,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提升煤矿顶板管理水平。今后,所有新掘巷道一律严禁使用木支护。进一步加强矿井支护的监督检查,查找支护材料、支护质量和顶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范顶板事故的发生。四、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13、加快安全示范矿井建设。2011年1-6月为标准化矿井建设的实施阶段,2011年7月为建设检查阶段。示范矿井必须在具备5项必备条件的前提下,十月底前达到建设标准和验收要求。通过示范矿井以点带面,发挥带动效应,最终实现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目标。14、继续巩固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瓦斯综合治理示范矿井建设成果。定期对已取得国家一级、二级质量标准化矿井和瓦斯综合治理示范矿井进行抽查,巩固提高管理水平。15、强化煤矿“三项岗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员)、农民工和班组长为重点的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效果和效率,严厉打击未经培训(持证)上岗作业人员。16、落实职业危害的防治。以保护职工职业健康为目的,以防治尘肺病为重点,逐步提高煤矿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水平。煤矿企业要成立专门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机构,配备足够的专兼职人员;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现场管理,落实综合防护措施,改善作业环境;按照标准为职工免费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必须拍胸大片),组织好职工岗前、在岗和离岗时的体检工作,并建立健康档案;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五、搞好协调,进一步推进改扩建17、完善联系协作机制。继续坚持驻矿督查办周汇报制度,及时掌握安全情况,妥善解决现场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督促矿上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主动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矿主掌握改扩建工作要求,充分认识改扩建面临的严峻形势,使矿主增强紧迫感和主动性。18、加强对改扩建项目的监管。严格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改扩建矿井必须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组织施工,严禁边施工边生产,严禁在改扩建区域进行生产。六、强化措施,进一步抓好隐患排查治理19、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各煤矿企业要完善并落实隐患排查,整改、验收、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排查治理记录登记、整改公示、排查治理资金专项使用、排查治理统计分析、举报奖励等10项制度,各驻矿督查办要完善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推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各煤矿企业要建立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统一规格设立隐患排查整改公示栏,县煤炭局和各驻矿督查办要建立隐患信息管理台帐,加强“排查→治理→复查→销号”的闭合管理。20、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