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体实施方案3篇2024/X/XX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1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进一步深入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开展“四同、四送”活动,加强斋月期间群众工作结合连队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深入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联系实际和结亲对象家庭情况,面对面地宣讲,让老百姓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入耳入脑入心,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统一到兵师团党委决策部署上来。(二)聚焦聚力社会稳定。斋月期间是维护社会稳定关键时间段,要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和兵师团党委维稳工作决策部署,牢记人民群众是做好稳定工作,基层力量是落实好各项维稳安保制度措施,共同做好入户走访、摸底摸排工作。深入了解连情民意,与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相结合,查找连队工作问题短板,掌握群众思想动态,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共同维护连队辖区大局稳定。(三)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学习宣传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文明融合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让各族干部职工群众切实增强“五个认同”,强化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四)全力办实事做好事。以真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赢得群众信任,夯实社会稳定的民心基础。要努力办好实事好事,完善扶贫方案、落实扶贫项目、结好扶贫对子,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五个一批”等政策措施落到连队、落到实处、落到人头。下沉工作中结合单位工作安排、结亲户家庭实际、综合利用多种资源、手段,推动干部下沉包户做好群众工作深入开展。(一)各委员强化政策理论、惠民政策、民族宗教知识、民俗常识、“三农”知识、加强连队组织建设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二)以“四同、四送”的方式通过吃在一起,话家常,解民惑;住在一起,体民情、转作风;学在一起,强意识、增团结;一起劳动,办实事、聚民心。通过深入细致走访、耐心精准宣讲、真心实意帮扶,推动各民族深入交往交流。实现住户结亲、开展活动全覆盖。通过摸清底数、整合资源、发挥作用,把下沉包户工作做实做细。(一)每名接亲干部每次深入做好群众工作,认真撰写《深入基层做好群众心得体会和民情日记》,结亲干部认真及时如实填写《工作手册》,有合影照、走访活动记录和图片。(二)根据每名干部和结亲户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开展送政策、送法律、送温暖、送文明。要自觉尊重群众的风俗习惯、生活习惯和饮食习惯,每天缴纳50元伙食费,确保伙食费用当日结清,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2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区州“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精神,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按照州党委要求,结合州煤炭局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贯彻落实总目标的重大举措,是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推进脱贫攻坚的有效途径,是转变干部作风的现实需要。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基层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各族群众紧密的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和各族群众的主体作用,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感情,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努力建设平安、富裕、宜居、幸福、人文、活力的“花儿昌吉”。通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的观念,自觉融入到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环境中去,努力形成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氛围。主要任务:(一)积极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惠民便民政策措施,让各族群众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厚爱,感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无私支援,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二)积极做好“去极端化”的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提高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能力,坚决与“三股势力”做斗争。(三)积极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推动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交往互动,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融合在一起,为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族人民一家亲的社会氛围多做贡献。(四)积极帮助“一对一”结对认亲户,解决生产生活中实际困难。发自内心的把他们当朋友当亲人,把他们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谋他们所需,帮助他们尽快改善生活,提高生活水平。(五)积极为“四个努力实现”和“一个良好的局面”做贡献。通过结对认亲活动,争取人心、凝聚人心、团结群众,实现到2020年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州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实现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开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一)活动范围州煤炭局各级干部、职工、“访惠聚”工作组人员与工作组所住的村(昌吉市三工镇常胜村)基层群众开展结对认亲。(二)明确时限1、于11月10日前完成《昌吉州“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干部职工人数统计表》的汇总上报;2、“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方案于11月15日前报州“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人员花名册、结对认亲户家庭情况登记表及结对认亲户名单汇总表于11月15日前上报;3、州煤炭局于xx年11月中旬召开“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4、县处级干部于11月底完成结对认亲工作;5、科级干部于12月底前完成结对认亲工作;6、其他干部职工于xx年2月底前完成结对认亲工。(三)活动内容1、结对认亲。汉族同志联系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同志联系基层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群众。州煤炭局干部每人在住村点结对认亲1户。结对认亲保持长期稳定,结对认亲户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2、经常走访。坚持每两个月开展1次与结对认亲户见面交流活动,利用节假日,带上礼品、带上家人,互相走动来往,吃顿饭、喝杯茶、叙叙旧,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增进相互感情的交流交往。中心也可以统一安排,分批次集中开展见面交流活动。平时要充分利用电话、qq、微信等各种手段和途径,经常通话、聊天谈心,切实了解和掌握结对认亲户家庭成员的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要坚持每月至少发1次微信短信或者打1次电话,每年携家人与结对认亲户全家至少开展2次互动联谊活动,每年至少办一件实事。让各族干部群众通过手拉手、心连心、交朋友、办实事,加深了解,增进感情。3、文化互学。结对家庭之间在互相联系交往中,要注重情感交流,了解和熟悉各自民族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通过互学文化增进互相的尊重和理解。积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互相学习语言,少数民族干部群众要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族干部群众要学习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提升干部使用双语开展工作的能力。4、关爱帮扶。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帮助结对认亲户选准致富门路、解决实际困难,互相帮助树立发展意识、进步意识和创新意识,努力帮助解决困难家庭的就学、就医、就业等问题,干部职工个人不能帮助解决的困难,由州煤炭局协调解决,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5、宣传教育。结对家庭之间要互相讲社会主义祖国、中华民族等基本概念,讲党中央对新疆各族人民的关怀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讲身边发生的巨大变化;讲宗教极端的本质和危害,揭露“圣战殉教上天堂”的谬论,教育引导家庭成员珍惜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切实做到不传谣、不信谣、不受挑拨煽动、不参与违法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6、开展活动。在结对认亲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原则上每月开展1次,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与各族干部职工来往交流、融洽感情、增进友谊。不定期邀请结对认亲户代表来单位参加座谈、联谊等活动。(一)提高认识,广泛动员。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事关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州煤炭局将在11月中旬召开动员大会,积极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营造浓厚活动氛围,为扎实开展好活动,形成全局“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强大合力。(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摆上重要日程,成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州煤炭局主要领导担任,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统筹规划,稳步推进。(三)完善机制,常态开展。建立健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实施、考核、督查、信息报送、表彰奖励等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联系档案和台账,做到“每单位一本活动台账、每名干部职工一本结对认亲手册”,设立“民族团结一家亲”宣传版面,注重保存日常工作详实记录结对认亲全过程。(四)落实责任,严明奖惩。各单位要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上,要坚持一年一总结、一年一表彰,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表彰主要突出县级以下干部。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中实行问责追责。(五)及时总结,典型宣传。各单位、各科室要认真总结“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撰写信息,报送到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煤炭局将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优秀事迹进行宣传,在全局营造学习典型、争做典型,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15〕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15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