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县委、县政府始终将美丽生态视为最大优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不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成为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样板村。笔者系统地考查了我县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过程,得出该县农村人居环境的有效治理主要体现在对局部与整体、重点与普遍、数字和技术、治理与发展的统筹结合。一、我县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实践探索(一)统筹整体与局部:村容村貌与农家庭院的同步美化我县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尤其注重整体和局部的统一。从整体来看,村容村貌的改善集中体现在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首先,着力提升河道、污水管网、垃圾清运、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村容村貌的“干净、整洁、有序”。在实施“十百”工程期间,通过“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的“六化”工程,较大程度地改变了全县农村“脏乱差”的面貌。其次,着力提升农村空间美感,为村容村貌增添独特魅力。我县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期间,巩固“六化”成果的同时综合考虑村庄地理风貌和人文景观的不同类型,结合所处风情带的整体风格要求,科学规划,确定村庄的总体格调,不断彰显村庄的特色。从局部来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不仅是村容村貌的整体提升,而且涉及农家庭院的微观整治。自2008年以来,我县持续开展庭院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就庭院整治的质量而言,我县不断提升美丽庭院的创建标准,不断丰富美丽庭院的内涵,进而提升农民的生活品位。第一阶段主要突出清洁、整齐、协调、绿化等外在美元素;在第二阶段着重对庭院韵味、家风家训等文化元素的植入;而在第三阶段则进一步突出对“家庭勤劳致富美”“文化文明内涵美”等文化追求,鼓励村民植入绘画、孝道故事、和美邻里等元素提升美丽庭院内涵。就庭院整治的数量而言,我县推动美丽庭院分类建设同时,逐年扩大美丽示范庭院的覆盖面。2008年至2017年期间,全县每年80%左右的家庭达到“庭院整治合格家庭”标准,20%左右的家庭被评为“庭院整治示范家庭”。2018年至2021年,每年实现全县所有农户达到美丽整洁庭院标准,其中35%以上的农户达到美丽精品庭院标准,5%以上的农户达到美丽示范庭院标准。2022年,全县“美丽庭院”比例达到45%,完成了45000户美丽示范庭院的创建任务。(二)统筹重点与一般:重点建设与整县提升的同步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点面结合的同步推进。首先,分阶段推动示范村、重点整治村、中心村、精品村等村庄分类建设。2003年至2007年,我县积极推进“十百”工程,重点整治“脏、乱、差”问题,先后完成了23个示范村、100个重点整治村的创建任务。在此基础上,继续实施“清洁县域”三年行动计划,并于2010年完成了10个示范村(点)、100个重点整治村(点)的任务。从2012年开始,我县连续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以3年为一个周期,先后创建精品村86个、中心村32个;拥有国家级传统村落16个、省级传统村落11个,省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10个,省市未来乡村9个。其次,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特色区块。在美丽乡村建设的过程中,以创建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区块为目标,通过集中连片整治,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2013年,镇通过发掘5个村的特色,打造成江南古村落景区,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2016年,我县建成AA级村落景区12个、AAA级村落景区1个、AAAA级村落景区1个。截至2023年8月,共建成风情小镇9个、精品示范线12条、精品区块2个。近年来,我县结合农文旅发展,聚焦富春山居“黄金左岸”、江南古村落、芦茨慢生活体验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农旅融合、西部宜居宜业五大精品区块的深度打造,为农村人居环境品质的整体提升注入了新动力。第三,以普惠举措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整县提升。在精品村建设的带动下,其他村庄通过垃圾分类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等工程,实现了农村人居环境的整体改善。2012年我县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2014年实现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行政村全覆盖目标,初步建成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及处置的管理和运行体系。(三)统筹文化与技术:文化助力与数字赋能的同步展开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的不断改善既得益于长期的资金投入,也有赖于文化和技术的赋能。一方面,我县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重视历史传承与文化创新并重。在历史传承上,最大程度地保护乡村的历史文脉和自然景观,注重挖掘具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坚持“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建设主题,突出“乡土”元素,打造了“合和”徐贩、“孝义”荻浦、“红色”富源、“清莲”环溪等一批主题鲜明的村落。在文化创新上,注重引入城市文化元素,提升农村生活品质。2020年以来,部分乡镇先后通过举办乡村音乐节和动漫节,实现了乡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的碰撞,提高了农民的精神品位,也为农村人居环境增添了新的文化元素。另一方面,我县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重视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数字化提升改造。2020年,我县在《县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暨打造美丽乡村3.0版实施意见》中提出打造“数字乡村”,并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积极应用。首先,尝试在垃圾分类、大气污染治理等方面打造数字应用场景。2020年,**乡积极推行大数据智能化管理系统,通过在农户易腐垃圾桶上植入存有农户信息的芯片,采用实名制、编码识别等运维方式,实现数字赋能“垃圾分类”精细化。与此同时,安装12只高空红外线防火监控设备,组成交叉扫描网,监控田间违规焚烧秸秆等现象。旧县街道开发河道智能易管家App管理系统,引进旧县溪智慧河道在线监测系统,监控各类污染物偷排、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其次,在农村人居环境的数字化公共服务方面,探索“智能烟感探测器”“SOS一键报警”“智能摄像头”,广泛应用于智慧消防、独居老人安全守护等领域。(四)统筹治理与发展:乡村环境整治与乡村文旅发展的同步进行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与乡村旅游发展相互促进在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一方面,乡村环境整治为乡村旅游发展营造了优良环境。我县于2003年正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和公共服务的不断优化,农村生态环境大为改善。另一方面,以农家乐为代表的休闲旅游带来了较大的环境压力,特别是污水排放不达标极容易造成环境污染,不利于农家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我县于2009年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暨农家乐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35个行政村开展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对101家“农家乐”业主启动污水处理工程;并于2010年出台《县农家乐污水治理长效管理办法》,明确了农家乐污水治理的标准、新建农家乐的生活废水污染源控制办法、农家乐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要求和完善农家乐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2018年,我县又作为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全域推进试点县,全面提升污水处理工艺和成效。与此同时,全县垃圾处理工程和村容村貌提升工程的不断升级进一步为乡村旅游增添了优势。2023年我县乡村旅游接待游客411.6万人次,实现乡村休闲旅游总收入16.5亿元,进入全省县域旅游百强县前10位。三、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治理的内在机理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县域实践是“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成功探索,深入总结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经验,对于其他地区推进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角度来看,我县农村人居环境县域治理实践之所以能取得较大成效,关键在于治理价值、治理制度和治理组织的共同作用。(一)价值引领: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激发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行动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浙江省安吉县余村考察时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并在多个场合深刻论述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辩证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可以说是推动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前提条件。乡村独特韵味的生态环境资源和人文要素资源,能够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农文旅资源,并在推向市场的过程中实现资产转化。因此,在乡村建设中不断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引领作用,是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持续进行的重要动力。从我县不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历程来看,人们对农村人居环境品质的理性追求是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必然结果。作为山区县的我们充分认识到自身环境资源的潜在优势,接续实施“环境立县”“生态立县”“铸美富民”等战略目标,持续推动美丽乡村的不断升级,让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彻底改变。同时,我们还面向长三角文旅市场,深化美丽资源向美丽经济的转化力度,不断打造农文旅新业态,推动农文旅经济持续活跃。以芦茨村为例,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民宿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乡村营商环境,同时在对闲置房屋和宅基地进行统一规划和有效盘活的基础上,通过项目招引带动村民自主创业,形成了吸引上海游客的高端民宿群和大众民宿群。(二)制度更新:规划统领治理节奏,循序渐进助推治理升级国家治理水平取决于制度供给的能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作为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离不开制度创新的根本推动。在县域治理中,制度往往依赖于党委政府的一系列行动计划,而这些行动计划需要根据形势变化进行不断调适,因此在制度发力上形成了前后接续、循序渐进的特点。一般来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首先需要解决“脏乱差”的基础问题,并在制度上保证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的合理配置。例如,在《关于建设生态县的决定》《“清洁县域”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等政策中,针对环卫基础设施,提出按照整体布局规划,结合乡镇(街道)、村实际,在现有的垃圾填埋场、中转站等设施基础上,重点抓好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公共厕所、污水处理等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并逐步建立户集、村收、镇转、县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与此同时,还对存量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大力推行农村改厕,加快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其次,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在基本解决基础环境问题基础上,又开始围绕美化环境的目标进行制度设计,逐步实现从有形治理到无形治理的内涵拓展。所谓有形治理,主要指开展村庄美化工程,包括房屋整治、线杆线路有序化、河道沟渠等景观改造、村庄绿化等;而无形治理,则是在不断强化机制保障的基础上,推动环境治理的文明化和艺术化。从有形治理到无形治理的重点转移,需要政府适时调整治理战略。我县在推动有形治理方面,重点围绕“全域景区”建设的要求,争取项目支持,不断升级基础设施,从而推进美丽乡村的迭代升级。制度接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关键作用在于能够不断地明确治理目标,并围绕目标激励和规范集体行动。在这一过程中,制度效能与制度内容相互影响,制度内容的更新必然依赖制度效能,而制度效能也需要制度内容科学合理。因此,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从制度上把握好治理节奏,循序渐进地助推治理升级。(三)协同共治:构建政府体系和非政府体系的联动治理体系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过程的复杂性要求治理主体的共同参与。围绕洁化、美化、绿化等系列工程,既要完成基础设施的建设任务,又要做好管理和维护工作。换句话说,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并不是相互独立进行的,而是在具体的治理场景中相互嵌入,以多种协作方式展开的治理行动。针对“地方政府‘主导者’角色缺位,部分地方企业的管理失当,农民环保意识淡薄,非政府组织参与治理的能力有限”等问题,我县探索了政府体系与非政府体系联动协同的治理模式。从政府体系来看,形成了县—乡—村纵向推进机制。在县级层面形成以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顶层设计和部门协调,明确乡镇(街道办)一级党委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各行政村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而行政村作为治理任务的直接参与者,自觉接受来自乡镇的督查考核。同时,不断推动人员、经费和督查考核等方面的机制在政府体系建设和运转中的有效运用。从社会协同的角度来看,逐渐实现了从村民自我管理到多方参与的治理格局。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例,运维工作伊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技术性操作相对简单,主要由本村村民自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