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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東科大校園資通安全事件通報處理程序(SOP)96學年度第一學期資通安全與執行小組會議通過(96.10.31)依據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五日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九一)資安發字第0六一五號函,以及行政院2004年十月二十一日院台科字第0930090197號函送「各政府機關(構)落實資安事件危機處理具體執行方案」,訂定校園資通安全事件處理流程。資通安全事件危機通報緊急應變作業第5項規定:資通安全事件等級概分為四級:『A』級:影響公共安全、社會秩序、人民生命財產。『B』級:系統停頓,業務無法運作。『C』級:業務中斷,影響系統效率。『D』級:業務短暫停頓,可立即修復。資網中心網路服務組(資安處理執行小組執行秘書)通報上級(教育行政機關)校長資訊安全長資安處理執行小組(召集人:資網中心主任)必要時召集小組會議校內資通安全事件公告行政院國家資訊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校園資通安全事件各教學及行政單位人員校內網路維護人員中部區網中心通知事件反應ABC級事件協調管制D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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