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管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一季度安全例会二O一三年四月会议议程•(一)通报“8·26”事故及处理情况,分析安全形势;•(二)宣贯《关于印发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交〔2012〕250号)和《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道路货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浙运办〔2013〕25号)文件精神;•(三)中际、捷安、华东中油、卫星会上发言,交流安全管理心得。•(四)通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排查结果;•(五)对全市一季度危险货运管理工作进行小结,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三、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情况的通报•1.从检查结果来看一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有了新突破,值得其它企业借鉴,如(1)浙江卫星化学品运输有限公司对长途业务实行《调度作业单》制度,对车辆的行驶路线、司机连续作业时间、中途休息地点和过程监控进行规范和要求,把作业中司机的随机行为进行固化和量化,主动规避潜在安全风险;嘉兴市华东中油运输公司严格落实不安全不生产制度,将风险降至最低。三、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情况的通报•(2)嘉兴市中际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台帐书写登记较规范,安全会议记录、安全宣传教育记录和安全监督检查记录都附上照片,照片上印有具体日期,做到了内容与形式完美结合;(3)嘉兴市朝阳油品运输有限公司、嘉兴市志诚储运有限公司、嘉兴市四联燃化品储运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时,传达了即将实施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3年第2号令)和新颁布公安部123令、124号令,安全宣传教育内容紧跟上级管理部门要求,有针对性,讲究实效。三、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情况的通报•2.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有些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及台帐工作尚需改进;有些单位休息日(或夜间)无GPS监控台帐记录,个别单位GPS监控责任未落实;部分企业安全宣传教育、安全会议和安全监督检查记录三本台账未附照片;个别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未达100%,无补课记录;部分企业无GPS平台超速核查、处理制度和记录台账;个别公司内部管理分工不细,专职安全员业务不熟练等。三、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情况的通报•3.加强学习,提升员工素质•危险品运输管理专业性非常强,潜在安全风险较大,单位负责人和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熟悉自身业务,可通过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安部网站等各种新闻媒介,及时了解上级管理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和热点问题,结合本公司实际认真宣贯落实。公司内部管理应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不应事事依懒一把手,特别是安全员要负起责任,通过团队合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三、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情况的通报•4.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抓好风险控制工作•公司应根据实际,结合国家新出台的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不断修订和完善。公司一把手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抽查,做到心中有数,降低员工和自身的法律风险。建立GPS平台超速核查、处理和反馈制度,对运管部门通报的超速情况,企业应马上核实,属实的要对相关司机建立由轻入重的处理制度,并将核实和处理情况及时反馈运管部门销案,对司机核实和处理情况建立专门台账进行登记;对风险相对较大的长途运输业务(普通公路400公里以上、高速600公里以上),公司应建立长途运输业务风险防控机制和家属联系制度,对司机的日常休息、心理状态和运输过程进行全程掌握,降低业务风险,确保司机人身和财产安全。三、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情况的通报•5.继续做好基础管理工作•安全管理台账内容应详实具体,书写规范;安全会议记录、安全宣传教育记录和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要附开展的活动照片,做到内容与形式相结合;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求从业人员安全教育面要达到100%,未参加的建立补课记录;危险品运输要全程GPS监控,明确GPS监控人的监控责任,并重点做好GPS报警的监控台帐记录(包括休息日和夜间);做好车辆二级维护、罐体检测、承运人责任险续保和车辆年审工作,罐体检测合格证和承运人责任险续保保单及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企业台账资料工作是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的文字反映,是企业管理工作是否到位的重要法律凭证,各单位和各岗位管理人员应予高度重视,做到三句话:“有要求的要做到;做到的要有记录;有记录的要规范”。二、危险货运企业信用考核•第九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该情形确定之日起,其信用等级直接定为B级。•(一)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公共汽车客运企业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道路交通同等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货运企业(含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发生一次死亡5人及以上道路交通同等及以上责任事故的(事故责任以公安交警部门的认定为准);•(三)发生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的;•(五)拒不向运管机构提供所需的考核材料,或在信用考核过程中不配合,导致信用考核工作无法进行的;•(六)损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造成人员死亡严重后果或引起重大信访事件发生,而受到市级以上政府及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二、危险货运企业信用考核•第十条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每发生一次,信用等级降低一级,直至降到B级。至次年信用等级评定时,因下列行为发生降级未满12个月的,下一年度信用等级不得高于上一年度。•(一)违反法律法规,组织或引发影响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停运事件,而受到县级以上政府及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二)发生重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的;•(三)发生重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的;•(四)采用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影响信用考核工作,而受到市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运管机构通报批评的;•(五)严重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而受到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运管机构通报批评的;•(六)采用行贿、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影响道路运输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工作,而受到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运管机构通报批评的;•(七)因行贿犯罪受到法院判刑处理的。二、危险货运企业信用考核•第十二条道路运输企业、企业所在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运管机构应当分别建立道路运输企业信用档案。同一家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的业务包括客运、客运出租、货运、危险货运、客运站、货运站、维修、驾培、维修质量检验的,应按业务分类建立信用档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道路运输企业的基本情况(见附件1);•(二)信用检查记录(仅适用于运管机构,见附件2);•(三)交通责任事故情况,包括每起交通责任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驾驶人员、死伤人数、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信用档案的记录以事故责任认定之日为准;•(四)违法违章经营情况,包括每次违法违章经营的时间、地点、车辆、责任人、违法违章事实、查处机关、结案时间,信用档案的记录以结案时间为准;二、危险货运企业信用考核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注册地址经营许可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资质等级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分公司总数经济类型现有职工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人营运车辆辆危险货物专用车辆备注附件1-4浙江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名称:登记日期:年月日注:该表应附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名称、、企业职工名单、企业营运车辆台帐。二、危险货运企业信用考核•第十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信用档案的管理,按照第十条的要求及时将相关内容和材料记入信用档案,根据运管机构的要求定期向注册地运管机构报送相关材料。•第十五条道路运输企业的投诉信息、道路运输违法违章信息以及其他违法违章信息,由省运管局行政处罚系统、“96520”举报投诉系统、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系统等与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实时联接,自动考核记分。二、危险货运企业信用考核•第二十条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应采取以下鼓励措施:•(一)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财政资金等补助。•(三)鼓励货源单位在选定货物承运单位时优先选择信用等级高的道路货运企业。•第二十一条对信用等级低或未按规定参加信用考核的企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作以下处理:•(一)无信用等级或者上一年度的信用等级未达到AA级的企业,不得推荐或授予文明单位、星级企业、先进企业等荣誉称号。•(二)无信用等级或者上一年度的信用等级为B级的企业,不得享受技改资金等政府资金补助。•(三)无信用等级或者上一年度的信用等级未达到AA级的汽车客(货)运站(场),不得核定为更高级的站(场)。二、危险货运企业信用考核•第二十二条道路运输企业信用等级为B级的,运管机构应按照道路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求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并实施重点监管。企业信用等级连续二年为B级的,责令整改,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作以下处理:•(二)道路货运企业(包括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等)如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由原许可机关依法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二、危险货运企业信用考核•第二十五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污染责任事故是指由于企业原因,对社会环境造成污染、造成国家和社会公众财产损失,受到批评的运输责任事故。受到省级以上政府及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为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受到地市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为重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服务质量事件是指由于企业原因,对旅客或货主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或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服务质量事件。受到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运管机构通报批评的为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受到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或运管机构通报批评的为重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四、浙江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企业经营管理行为•未按时提供报表、数据及其他材料的,每项次扣20分。提供报表、数据及其他材料有误的,每项次扣10分。•负责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证的,每人次扣20分。•未按规定接入统一的危险货物运输信息管理平台并上报监管信息,的,扣50分;已接入统一的危险货物运输信息管理平台但未按规定上报信息的,扣30分。•营运车辆未按规定安装GPS或行驶记录仪并有效应用的,每辆次扣5分。车辆GPS未与省交通运输厅GPS平台联网的,每辆次扣5分。•未按规定制定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预案的,扣50分;未按要求执行应急任务的,每起扣20分。•由于企业管理原因,导致发生违法《信访条例》规定、出现过激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每起扣100分;情节不严重,或经批评教育后及时改正的,每次扣50分。二、浙江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市场规则遵守情况•承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所配载的槽罐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每辆次扣10分。二、浙江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信用评价标准•服务质量,媒体曝光,承诺服务,旅客投诉,行车事故等。•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每人扣5分。•未按要求配合运管部门做好投诉调查工作的,每次扣10分。•被举报投诉,未按运管部门通知要求及时来接受调查处理的,每次扣10分。•投诉率达到10%的,扣20分;投诉率每升1个百分点,加扣5分。•受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运管机构全省通报批评的,每起扣30分。•受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或运管机构全市通报批评的,每起扣20分。•受到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或运管机构全县(区、市)通报批评的,每起扣10分。•行业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扣20分;省级行业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扣50分。二、浙江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企业职工是指正式职工;•责任事故是指同等以上责任;•市场信用扣分实行折扣制:•20辆以下的按实计算,•21-30辆的打9折,•31-50辆的打8折,•51-100辆的打7折,•101-200辆的打6折,•201-300辆的打5折,•301辆以上的打4折。二、全省道路货运管理工作要点•1.积极落实推进贯彻省道条信息接入规定•根据省道条要求,道路货运站(场)信息接入平台、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信息接入平台(电子路单上报),2013年对该两项行业管理信息化工程进行重点推动。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1)发文贯彻接入规定的文件精神。此项任务由2012年度考核任务顺延至2013年开展。•(2)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信息接入平台(电子路单上报)工作做好巩固,并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上传率较低的单位进行通报。要求正常营运车辆电子路单信息平均月上传率不低于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