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软件开发合同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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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023年软件开发合同精选4篇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这里我分享的“2023年软件开发合同精选4篇”,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软件开发合同【第一篇】甲方:(定做方)地址:电话:乙方:开发有限公司(承揽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为拓宽某市场,甲方在此委托乙方开发在线某软件。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根据中国法律,上述甲、乙双方就委托开发在线某软件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除非有特别的说明,本合同中定做方与甲方指同一主体;承揽方与乙方系指同一主体。第一条本合同项目的内容、工作进度与安排、价款明细、交付和验收方式等由附件一载明。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附件一的工作进度决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该期限(以下统称合同期限)。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派专人负责与乙2/33方联络、协调。第四条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第五条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1为乙方提供开发软件所需的样版,并保证样版完整、清晰;如果甲方没样版,可以由我方设计出草图经甲方确认。5-1-2本合同标的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5-1-3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5-1-4依合同约定使用合同标的。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2-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多媒体软件的制作。5-2-2可以在开发的软件中注明该软件由乙方制作。5-2-3依合同收取费用。第六条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因事因故离开原单位的,甲乙双方都承认合同的延续性、有效性、约束性。第八条在本合同签订后当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第九条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3/33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在使用本合同标的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第十条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第十一条乙方如有需要须将本合同项目有关内容委托第三方制作、设计的,应保证该有关内容的质量符合附件一的要求并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会受到不利影响。第十二条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的版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公布、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标的及其相关作品等。第十三条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第十四条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第十五条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第十六条4/33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第十七条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第八条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十八条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前款权利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而消失。第十九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第二十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5/33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第二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第二十二条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第二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合同签定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或按司法程序解决。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第二十五条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6/33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软件开发合同【第二篇】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订立下列合同条款,共同信守。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定单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开发周期______天。该软件所实现的功能以“______软件开发策划”为准。该软件交付给甲方使用,只包括该软件的应用程序,不包括该软件的源代码、可行性报告等。甲方付予乙方的所有款项分三次付清。甲方在签订此合同7/33时,应先付予乙方预定金。预定金数额为总价的______%。在乙方为甲方开发出软件后,并且把已做好的软件(试用版)交甲方试用,同时甲方付予乙方总价的______%。在试用期结束后______天以内(试用期为______天,开发周期不包含试用期),甲方必须把剩余款项付予乙方,否则乙方将有权停止该项目的服务,并且乙方将不退还已付金额。在甲方付清所有款项后,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该软件的注册码。(该软件即可正常使用)。作为乙方的客户,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软件开发所需的资料,以便乙方能更好的为甲方开发软件。如因甲方未能提供开发所需的相关资料而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与甲方在此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资料,如甲方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有变动时,须及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单位须加盖公章)。甲方仅拥有该软件的使用权,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将该软件进行翻录、拷贝、租借、销售或转让。为甲方提供软件开发的服务,在签订此合同后按开发周期所规定的时间内将该软件的试用版交予甲方试用。乙方有权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给予审核,凡所涉及到:色情、反动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律和法规的资料,乙方立即终止和甲方的合作,所造成的后果一律由甲方承担。乙方将完全拥有该软件的产权和最终解释权。甲方向乙方提出软件开发服务时,双方应遵守该服务项目协议,该协议均以附件(______软件开发策划)和此合同共同8/33生效。在乙方服务期间内若甲方提出停止乙方的所作服务,乙方将不给予甲方任何偿还。若甲方违反此合同的条款规定,乙方将停止对甲方的服务,乙方将不退还甲方已付金额,并依法向甲方追究法律责任。若乙方未能在开发周期内完成该软件,乙方将偿还甲方付予乙方该项目的定金。由于不可抗拒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在不能自行解决的情况下,就上交法院解决。此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9/33(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的规定,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1、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2、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10/333、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恶意串通所订立的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不能按照《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一般的绝对无效合同的原则处理,而是按照《合同法》第59条的规定,将双方当事人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个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当事人实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当事人在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上,并不是违反法律的。但是这个形式并不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目的,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而是通过这样的合法形式,来掩盖和达到其真实的非法目的。因此,对于这种隐匿行为,应当区分其外在形式与真实意图,准确认定当事人所实施的合同行为的效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具备下列要件:1、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真实目的或者其手段必须是法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