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公司地区供电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S.00.00.10/SM.0100.00102010-05-21印发封面2010-05-21实施本制度信息制度名称广东电网公司地区供电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制度编号S.00.00.10/SM.0100.0010对应文号版次变更概要修编时间状态1005版2010-5-21在用角色人员编写张华庆、李广华、白洁毅、周毅初审会签审核陈金梅批准2010-05-21印发制度信息2010-05-21实施S.00.00.10/SM.0100.0010广东电网公司地区供电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共4页第1页广东电网公司地区供电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1总则1.1为规范广东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地区供电局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和安全绩效稳步提高,特制定本实施细则。1.2本细则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及要求、评分管理及回顾,适用于地区供电局、县(区)供电局(分公司)和县级供电子公司。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第十九条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南方电网安监[2003]29号)2、3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细则》(南方电网安监[2008]5号)南方电网公司《农电安全考核细则》(南方电网安监[2009]2号)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南方电网安生[2005]18号)5、6、93术语和定义3.1单位:是指地区供电局、县(区)供电局(分公司)、或县级供电子公司。3.2部门:是指单位所属职能部门和二级机构。3.3监督部门本细则中所指的监督部门,包括:3.3.1地区供电局安全监察部。3.3.2城区核心区域设置4部的各县(市)、区级供电局综合部。3.3.3县级及城郊区域设置6部的各县(市)、区级供电局安全监察部。3.3.4县级供电子公司安全监察部。3.4技术部门本细则中所指的技术部门,包括:S.00.00.10/SM.0100.0010广东电网公司地区供电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共4页第2页3.4.1地区供电局生产技术部。3.4.2县(区)供电局(分公司)配电部。3.4.3县级供电子公司生产技术部。3.5人事部门本细则中所指的人事部门,包括:3.5.1地区供电局人事部。3.5.2县(区)供电局(分公司)综合部。3.5.3县级供电子公司人事部。4职责4.1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本细则的有效运作。4.2各级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对所属单位(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管理。4.3技术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的生产技术指标部分进行评分管理。4.4人事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管理。5管理内容与方法5.1考核内容及要求5.1.1各单位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对所属单位(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考核初始总分为100分,其中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为50分,主要针对目标考核责任书中的具体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其中安全生产过程管理考核为50分,主要对安全指标、生产技术指标、安全管理三部分进行考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附件1)和《年度安全生产过程管理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附件2)为公司统一模版制度格式,各单位应以文件形式制定及发布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5.2.2安全生产考核实行扣分法,不加分,分数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发生一次事故符合多种扣减条件的,按最高分数扣减,不重复扣减(仅指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评分)。5.2.3本细则涉及的事故定义、等级遵照以下原则:人身事故和较大及以上设备事S.00.00.10/SM.0100.0010广东电网公司地区供电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共4页第3页故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执行;电网事故和一般设备事故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执行。5.3考核评分管理5.3.1每年12月25日前,各单位监督部门组织完成对所属单位(部门)本年度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工作的检查,对安全生产过程管理中的安全管理部分进行考核评分。5.3.2每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监督部门组织完成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自评工作。每年1月6日前,地区供电局安全监察部将本单位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自评情况报送给公司安全监察部。5.3.3每年1月5日前,各单位技术部门完成对所属单位(部门)上年度生产技术指标部分的考核评分,并报送本单位监督部门。5.3.4每年1月10日前,各单位监督部门完成对所属单位(部门)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评分,并报送给本单位人事部门纳入绩效管理。5.3.5各单位监督部门在每年2月份的本单位月度安全生产例会上通报上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5.4考评情况回顾5.4.1各单位监督部门根据本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及要求,每年第一季度组织对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年度安全生产过程管理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的应用进行回顾。5.4.2各单位监督部门每年5月31日前组织完成需修编调整的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年度安全生产过程管理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其中,各单位技术部门负责生产技术指标部分的修编。5.4.3各单位监督部门应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年度安全生产过程管理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的修编情况提交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经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审批后,发文公布。5.5资料保存各单位监督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资料保存三年。S.00.00.10/SM.0100.0010广东电网公司地区供电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共4页第4页6附则6.1考核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6.2本细则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6.3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6.4附件6.4.1附件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6.4.2附件2年度安全生产过程管理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