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参加检查的人员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项目工程部负责人组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随时组织不定期、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二、各项目工程部负责人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参加人员有工程技术负责人、工地安全员和各施工组组长。三、项目部负责人每周一次巡视安全检查,工地安全员每天要有两次以上的安全检查记录。四、节前节后的安全检查、雷雨季节的安全检查由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参加。五、凡是在定期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定奖惩”,“四定”的办法解决。六、凡是在整改期限内没有完成整改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