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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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录为了确保公司安全事故为零的目标,公司先后制定了《安全生产三项管理制度》、《公司十大安全理念》、《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公司的五个统一又将安全放在首位,三项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化手册又将施工现场资料整理标准化和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做了具体要求。《十大安全理念》总体概括了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精华。北京公司刘经理又在多次生产会上提出控制安全风险。为了吸取其他单位的事故教训,控制安全风险,北京公司安全管理科现将建筑施工的特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事故案例、原因分析编印成册,望各单位认真学习,预防同类事故的发生。一、建筑施工的特点:1、建筑产品的多样性2、建筑施工的流动性3、建筑施工的综合性4、作业条件的多变性5、操作人员劳动强度的繁重性6、施工现场设施的临时性1、建筑产品的多样性由于各种建筑物或构筑物都有特定的使用功能,因而建筑产品的种类繁多,不同的建筑物建造不仅需要制定一套适应于生产对象的工艺方案,而且还应针对工程特点编制切实可行并行之有效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才可能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和安全生产。2、建筑施工的流动性建筑产品都必须固定在一定的地点建造,而建筑施工却具有流动性,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各工种的工人在某建筑物的部位上流动;二是施工人员在一个工地范围内的各幢建筑物上流动;三是建筑施工队伍在不同地区工地的流动。这些都给安全生产带来了许多可变因素,稍有不慎,易导致伤亡事故发生。3、建筑施工的综合性建筑物的建造是多工种在不同空间、不同时间劳动并相互配合协调的过程,同一时间的垂直交叉作业不可避免,由于隔离防护措施不当,容易造成伤亡事故,各工种间的交叉作业由于安排不当,也能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4、作业条件的多变性建筑施工大多是露天作业,日晒雨淋、严寒酷暑以及大风影响等形成的恶劣环境,不仅影响施工人员的健康,还易诱发安全事故;其次是高处作业多,据统计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约占总工程量的90%左右,且高处作业的等级越来越高有不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除了不安全因素多外,还会影响人的生理和心理因素,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中,近60%与高处作业有关;另外是不少作业在未完成安装的结构上或搭设的临时设施(如脚手架等)上进行,使得高处作业的危险程度严重加剧。5、操作人员劳动强度的繁重性建筑施工中不少工种仍以手工操作为主,加上组织管理不善,无限期地加班加点,工人在高强度劳动和超长时间作业中,体力消耗过大,容易造成过度疲劳,由此引起的注意力不集中,或作业中的力不从心等易导致事故的发生。6、施工现场设施的临时性随着社会发展,建筑物体量和高度不断增加,工程的施工周期也随之延长,一年以上工期的工程比比皆是。为了保证工程建造正常和顺利地进行,施工中必须使用各种临时设施,如临时建筑、临时供电系统以及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这些临时设施经过长时间的风吹、日晒、雨淋、冻融和种种人为因素,其安全可靠性往往明显降低,特别是由于这些设施的临时性,容易导致施工管理人员忽视这些设施的质量,因而安全隐患和防护漏洞时有出现。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的类别是: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具伤害、起重伤害、触电、高处坠落、坍塌、中毒和窒息、火灾和爆炸以及其他伤害。从建设部和我省对近几年发生的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类别、原因、发生部位等进行统计分析表明,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机具伤害这五大类伤亡事故占事故总数的90%左右。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经常发生的部位主要有下37种。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部位高处坠落1从脚手架坠落2从垂直运输设施坠落3从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坠落4从安装中的结构上坠落5从楼面、屋顶、高台等临边坠落6从机械设备上坠落7其他:滑跌、踩空、拖带、碰撞等引起坠落触电8带电电线、电缆破口、断头9电动设备漏电10起重机部件等触碰高压电线11挖掘机损坏地下高压电线12移动电线、机具,电线拉破、破皮13电闸箱、控制箱漏电或误碰触14强力自然因素导致电线断裂15雷击16空中落物、崩块和滚动物体的砸伤物体打击17硬物、反弹物碰伤、撞击18器具飞击19碰破片飞溅20机械转动部分的绞、碾和拖带机具伤害21机械工作部分的钻、刨、削、锯、砸、轧、撞、挤等22滑入或误入机械容器和运转部分23机械部件飞出24机械失稳、倾覆25其他:机况不良,违章操作,机构安全保护设施欠缺26基槽或基坑壁、边坡、洞室等土石方坍塌坍塌27地基基础悬空、失稳、滑移等导致上部结构坍塌28施工质量极度低劣造成建筑物倒塌29施工失稳倒塌30脚手架、井架等设施倒塌31施工用临时建筑物倒塌32堆置物坍塌33大风等强力自然因素造成倒塌中毒34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或气体35直接吸入有毒有害食物或气体火灾36可燃气体燃烧或爆炸37可燃固体燃烧或爆炸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客观、外部和内部三个方面从客观上来分析,建筑行业露天高处作业、酷暑严寒、风吹日晒,施工条件和生活环境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建筑物不断向高大难尖的方向发展,新的施工机具光广泛应用,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从外部原因分析,目前建筑市场尚不规范,有些业主片面压工期、压价,拖欠工程款,给施工企业增加负担,从而造成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上的投入资金严重不足;有些工程长官意志严重,部分首长工程、政府工程、献礼工程不按科学合理工期施工,违背规律,随意确定竣工日期,使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无法按规章进行;有的业主随意肢解工程,总包单位无权对工程进行综合管理,施工现场杂乱无章。从内部原因分析,一些施工企业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减少安全设施上的必要投入;有的企业以包代管现象严重,一包了之,缺乏必要的管理;有的企业在改革改制中,削弱安全管理机构,减少安全管理人员,造成企业不重视安全培训教育,私招滥雇一些无安全防护知识的民工,缺乏最基本的安全教育,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普遍存在。由此种种原因,造成建筑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同时影响了社会稳定、家庭幸福,影响了建筑业的社会形象。二、建筑行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分析1、施工项目事故多发类别和部位2、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普遍性1、施工项目事故多发类别和部位据我国建设部长期跟踪统计资料分析表明,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型可以基本划分为五大类别,它们分别是:高处坠落事故、施工坍塌事故、物体打击事故、触电事故和机具伤害事故。它们造成的伤亡人数比例约为:42%~45%,15%~20%,12%~15%,10%和5%。以2004年为例,这五大类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53.10%、14.43%、10.57%和7.18%,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92.0%。其他8%的事故类型包括中毒和窒息1.81%、火灾和爆炸0.08%、车辆伤害0.38%、起重伤害3.10%以及其他伤害2.64%。从事故易发部位来看,高处作业是事故产生的重要根源,临边洞口的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率明显较高。以2005年数据为例,在临边洞口处作业发生的事故死亡人数占到19.20%;其他高处作业类型如脚手架上作业,占12.66%,安装、拆除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过程中产生事故,占8.38%;在安装、拆除塔吊过程中产生事故的,占10.06%。除此之外的其他事故易发部位还有:基坑部位,由于基坑挖掘事故导致死亡人数比例为6.96%;土石方施工部位,由于土石方坍塌事故导致死亡的人数比例为4.44%;与施工机械和机具混合作业部位,由于施工机具造成的事故死亡人数比例为4.95%;另外,还有因模板支撑失稳倒塌事故导致死亡人数比例为7.38%;外电线路死亡人数比例为0.75%;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死亡人数比例为2.77%。2、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普遍性建筑行业中存在的施工安全有一定的普遍性。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保障广大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加强事故防范是我们现阶段施工生产中首要而又急迫的任务。同时,由于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普遍性,对于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如何加强事故应急响应,尽最大努力降低人员和财产损失也将起到重要作用。三、事故案例剖析第一节:高处坠落事故案例回顾近几年所发生的高处坠落事故,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坠落处较多出现在脚手架、预留洞口和临边作业,其中从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坠落而导致伤亡事故的案例尤其多;二是事故发生从施工准备到主体工程施工,以及装饰工程施工和工程收尾各个阶段;三是事故责任者有项目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和操作工人,尤其是农民工和新工人;四是受伤害者除了操作工人外,还有技术人员,甚至还有安全员。高处坠落事故的一般原因有以下几类:(一)违反《建筑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有关规定。诸如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又如2.0.8条,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该规范对防止从临边与洞口处坠落提出一系列措施,共编写了规范条文7条28款,第3.1.1条、3.1.2条、3.1.3条、3.1.4条、3.2.1条、3.2.2条、3.2.3条,施工中只要严格按此规范操作就可以大幅度减少高处坠落事故。此外,高处作业必须涉及攀登问题。该规范第4.1.9条规定,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采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二)违反起重运输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在龙门架、塔吊、外用电梯、吊篮与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这些规范主要有:《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等。(三)违反《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工劳字[80]第24号)的有关规定。这本规程中对高处作业以及架子工等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制定了明确的要求,其中许多内容关系到防止高处坠落,诸如用整章(第二章)篇幅,共37条规范了架子工的安全操作技术,如脚手架材料的选用(第34~42条);又如第67条,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再如第71条,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等。(四)违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诸如脚手架无施工方案;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或网间不严密;超高的脚手架和整体提升脚手架,以及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升降装置、防坠落和防倾覆装置不符合要求;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有关脚手架规程的规定等。(五)建筑等高架设作业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由于违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的有关规定,导致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六)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三宝)使用中的问题。诸如安全帽和安全带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使用未取得建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颁发准用证得不合格安全网,或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又如不按规定系戴安全带、安全帽,或系戴方法不正确,安全网设置不符合规定等。(七)高处作业安全设施(如脚手架操作平台、跑道等)的主要受力构件未经设计验算和批准就盲目使用。脚手架操作平台、楼层卸料平台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严密。高处坠落事故频发的最根本原因是忽略有关法律与标准、规范的教育,造成法律意识淡薄;安全技术教育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往往流于形式,教育内容肤浅,不切实际;安全技术责任制不健全等等。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有的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带头知法违法,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以上种种都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尽早制定整改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以下是几起高处坠落事故的案例:案例一:2003年3月18日11时40分,衡水宏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西滏阳4号商住楼工程,一工人在负责给砌筑四层外墙的技工供料时,在四层阳台临边坠落至一层车库顶上,经抢救无效死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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