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履职面临的经验与挑战范例【汇编4篇】2024/X/XX反洗钱履职面临的经验与挑战【第一篇】为推动行业反洗钱工作经验交流,协会面向会员单位征集反洗钱实践案例,银行、保险、消费金融、第三方支付、金融科技等领域的会员积极投稿,较好反映了互联网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取得的新成果,为此协会汇编相关案例,形成系列专题陆续推出。近年来,为适应国内外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日益严峻的形势,中国人民银行按照FATF组织反洗钱国际监管标准,逐年提升监管要求,将反洗钱监管要求从“规则为本”向“风险为本”逐步转变,并在反洗钱监督管理相关制度中,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提高反洗钱有效性和合规性。度小满金融本着“精于科技、值得信赖”的核心价值观,基于监管要求及围绕业务风险,以风险为导向,专注于智能决策和分析,结合多年服务金融客户服务的经验以及反洗钱的实践,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及反洗钱监测系统。度小满金融指定法规内控部作为度小满金融层面反洗钱牵头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度小满金融的反洗钱管理工作,并集中对交易进行监测分析,同时为有效履行反洗钱义务,按照风险为本的方法,采用各反洗钱义务主体分别建设反洗钱体系及风险管理策略的方式,对洗钱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及全程管理,有效防范洗钱风险。一、反洗钱管理方案01风险管理架构目前,度小满金融建立反洗钱集中共享中心,根据各个子公司的需求及度小满金融整体反洗钱发展策略、风险偏好,为各个业务板块提供集中的户风险等级划分、可疑交易监测、尽职调查等服务。各反洗钱义务主体则根据本机构业务的特性,合理规划本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日常管理要求及需反洗钱集中共享中心提供的服务。通过集中共享中心的模式,理清风险管理条线与理财、信贷和支付不同业务板块所承担的不同的反洗钱职能边界。在满足监管合规要求的同时,这种模式具备可扩展性,能够快速适应未来度小满金融业务进一步扩展的情况。同时,各反洗钱义务主体在度小满金融的指导下,在管理层建立独立的反洗钱管理架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使得反洗钱工作能够自上而下地有效开展。02风险管理策略根据《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策略。一是建立制度和机制。目前已制定《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操作指引,内容涉及名单监控、可疑交易监测、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记录保存、客户风险分级管理及产品洗钱风险评估、奖惩措施及内部审计等,逐步建立规范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制定风险防控策略。风险防控策略调整是一个长期过程,通过积极参加监管培训、学习行业最佳实践等方式,不断调整优化反洗钱方面的风险防控策略。三是搭建反洗钱系统。以风险为导向,金融科技为手段,从数据入手,建立涵盖客户身份、交易环境及风险状况的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03风险管理文化全面推进洗钱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工作,分主体、分层次定期开展洗钱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训,促进全体员工树立洗钱风险管理意识,营造主动管理、合规经营的良好文化氛围。二、反洗钱监测分析度小满金融反洗钱系统,在满足合规的前提下,以风险为中心,结合移动支付业务的特点,充分利用大数据和机器学习来实现智能化反洗钱。在搭建好现有的支付业务的反洗钱模型之外,逐步覆盖信贷、保险、基金等业务,同时对相关领域上游洗钱行为进行摸排和挖掘,随时对于新型犯罪保持关注。职能反洗钱系统建设主要集中在可疑交易监测、客户风险评级、名单监控及客户身份识别等方面。01可疑交易监测分析系统可疑交易识别是发现和追踪涉嫌洗钱线索的有效途径,是我国反洗钱领域的核心问题。由于现代金融体系越来越复杂,金融创新产品层出不穷,不法分子的洗钱行为呈现出高度的“技术化”,给可疑交易识别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对此,度小满金融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技术,提高可疑交易识别的效率和质量。基于监管要求、结合现有业务场景、同时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银行业洗钱类型分析工作的通知》中可疑交易类型和知识点对照表,设计100+维度的特征库,引入模型建设工具,支持数据海量输入、处理、输出、模型训练的全流程闭环,通过各种数据源、组件、算法,把成百上千个分类准确率较低的树模型组合起来,成为一个准确率很高的模型,并不断迭代实现机器学习模型的不断优化,做出最好分类结果。同时结合典型洗钱案例以及监管机构风险提示和指引,设置了20+监控规则,可以有效识别:疑似涉毒、疑似地下钱庄、疑似非法集资、疑似赌博、疑似套现等异常交易,最大限度监控及降低洗钱风险,节省大量人力成本的同时有效监控分析可疑交易并上报监管,满足合规需求。02客户风险分级管理系统基于监管对客户风险评级中风险指标的要求及规范,结合现有业务的客户情况(包含自然人客户及非自然人客户),将客户风险评级分为动态因子和静态因子。静态因子目前主要为客户基本信息,包含客户信息、地域情况及职业/行业;动态因子是通过交易记录对客户风险进行评估,主要评估维度包括异常交易时间,异地交易,交易集中度等,通过对指标进行权重分配,在部分动态风险指标中,采用排秩的方式进行指标赋值,最终通过动态及静态指标的综合得分,最终确定客户风险等级。同时客户风险评级系统将客户风险等级为中高分险以上及评级分数变化较大的客户推送至反洗钱任务处理台(“加强尽职调查”、“重新识别”“人工确认”)。由尽调岗对客户基本情况、客户经营交易情况进行调查,并开展客户交易持续监控。03监控名单库为确保名单库能够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从系统层面对命中名单进行了分类,对命中涉恐类、犯罪类等高风险类别在不涉及资金交易的用户注册阶段即进行名单监测,对命中人员直接拒绝其注册申请,将名单内人员拦截在了公司服务体系之外,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处理高风险类别任务,降低不法分子利用公司产品进行非法活动的风险。04户身份识别按照《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以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个人支付账户进行了I、II、III类分类。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实行实名制管理,登记并采取有效措施验证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同时在开户环节进行制裁名单、恐怖融资名单、政要名单等“黑名单”校验,并根据内部风险策略,进行拒绝准入、经管理层审批后准入、确认高风险等差异化管理,并定期对存量客户进行持续识别并开展差异化策略处置。05动态调整反洗钱监测标准根据行业特点、本机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反洗钱监测系统,并根据人员岗位配置了合理的系统权限。目前反洗钱监测系统能较好地支持反洗钱管理工作,后续将严格依照监管要求,参照监管机构定期发布的反洗钱风险提示等,不断积累真实、准确、连续、完整的内外部数据,结合客户、业务和洗钱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模型策略,确保监测标准能够有效监控洗钱风险。三、反洗钱工作方向鉴于当前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度小满金融将高度重视反洗钱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反洗钱政策法规,全面贯彻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要求,向全局化、系统化、穿透式转变,不断提升全员反洗钱意识、优化系统监控、加大资源投入、加强反洗钱治理、健全和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管理体系,提升反洗钱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逐步落实“风险为本”的原则和理念。反洗钱履职面临的经验与挑战【第二篇】2017年9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办函(2017)84号,以下简称“《三反意见》”),《三反意见》是《反洗钱法》颁布以来对国家反洗钱体系最全面的顶层设计,也是我国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工作领域深化改革的总体规划。《三反意见》明确地指出要研究设计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以下合称“洗钱风险”)评估体系,积极发挥风险评估在发现问题、完善体制机制、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开展风险导向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战略研究;同时,《三反意见》还明确地指出了,妥善应对伴随新业务和新业态出现的风险,建立健全反洗钱义务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制度,对新产品、新业务、新技术、新渠道产生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主进行持续识别和评估,动态监测市场风险变化,完善有关反洗钱监管要求。在此背景之下,2018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为引导法人金融机构深入实践风险为本方法,加强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有效预防洗钱及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由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制定《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银反洗发(2018)19号,以下简称“《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要求法人金融机构对本机构洗钱风险进行持续识别、审慎评估、有效控制及全程管理,有效防范洗钱风险。本文将围绕我国现行反洗钱监管规定试谈洗钱风险评估之一的业务(含产品、服务)洗钱风险评估。一、洗钱风险评估是适用风险为本方法的基础2012年,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在其发布的《新40项建议》中,将风险为本方法写入“建议1(评估风险与适用风险为本的方法标准)”,明确地提出风险为本方法(Risk-BaseApproach)是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的有效方法,要求各国应当开展国家洗钱风险评估工作,并提出各国应当要求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行业与职业,识别、评估,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根据FATF对建议1释义,风险为本方法是指,在识别和评估风险的基础上,在高风险情形下采取强化措施管理和降低风险;相应地,在低风险情形下,则允许采取简化措施。任何时候怀疑洗钱或恐怖融资的,则不允许采取简化措施。根据FATF的建议及其洗钱风险评估相关指引,识别、评估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的基本方法可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评估固有风险,其次是评估控制有效性,最后得出剩余风险的高低。因此,洗钱风险评估是义务机构开展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采取不同措施以控管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基石。二、固有风险和业务(含产品、服务)洗钱风险的联系所谓固有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行业(以下简称“义务机构”)在开展经营的过程中,在不存在相关的管理控制措施情况下,被利用进行洗钱、恐怖融资、扩散融资而发生洗钱活动的可能性。对于义务机构而言,开展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对义务机构了解和降低洗钱和恐怖融资的固有风险,找到自身洗钱威胁和控制措施的薄弱环节并使义务机构有效管理剩余风险具有重要意义。[1]固有风险一般包括经营环境与规模、客户、业务(含产品/服务,以及交付渠道)等多个维度,业务(含产品、服务)洗钱风险是洗钱和恐怖融资固有风险之一,具体是指义务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因为其提供的经营产品或业务的不同,其将面临洗钱风险,而且该等风险客观存在,并不会因为义务机构对业务(含产品、服务)进行风险控制而消失。三、我国关于业务(含产品、服务)洗钱风险评估的主要监管规定(一)指标体系从2012年起,作为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中国人民银行便开始着手对义务机构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工作[2],提出了反洗钱义务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指标5C体系[3],其后中国人民银行不断地完善评估方法和指标体系。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为指导金融机构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合理确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发布《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银发(2013)2号,以下简称“《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明确规定《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适用于金融机构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及其他风险管理工作,初步构建了客户洗钱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客户特性、地域、业务(含金融产品、金融服务)、行业(含职业)四类基本要素。《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还指出金融机构应当对各项金融业务的洗钱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高风险业务列表,并对该列表进行定期评估、动态调整。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评级时,不仅要考虑金融业务的固有风险,而且应结合当前市场的具体运行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并为金融机构全面科学评估业务洗钱风险提出了五项参考指标,包括与现金的关联程度、非面对面交易、跨境交易、代理交易、特殊业务类型的交易频率。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银发(2014)344号),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