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讲人:郑祖谦高级工程师中船集团安全专家中国船舶工业安全生产培训中心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先后3次主持召开政治局常务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亲赴山东青岛11.22输油管线泄漏引发爆燃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红线意识)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3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认真吸取教训注重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考察输油管道泄漏引发爆炸事故抢险工作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各地区各部门、各类企业都要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招商引资、上项目要严把安全生产关,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责任重于泰山。要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一把手要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中央企业要带好头做表率。各级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法依规,严管严抓。安全生产,要坚持防患于未然。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特别是要深查地下油气管网这样的隐蔽致灾隐患。要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要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各地区和各行业领域要深刻吸取安全事故带来的教训,强化安全责任,改进安全监管,落实防范措施。习近平最后指出,冬季已经来临,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高发期。希望大家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好,解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阐明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贯穿了人民利益至上的执政理念,体现了党中央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殷切希望和推动安全发展的坚定决心。是指导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理论武器。李克强总理要求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不能踩的“红线”。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汲取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教训,筑牢科学管理的安全防线。安全生产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搞好预案演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有关方面要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提上重要日程,迅即开展行动,着力查错补漏纠弊,特别是在重点领域和行业要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千方百计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1.裘冬平,中共党员,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运销处处长。2.廖达伟,中共党员,中石化管道分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处处长。3.尚凤山,中共党员,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运销处副处长。4.靳春义,中共党员,潍坊输油处处长兼副书记。5.邢玉庆,中共党员,潍坊输油处副处长。6.黄岱,中共党员,潍坊输油处保卫(反打)科科长。7.王全林,中共党员,潍坊输油处安全环保监察科副科长(主持工作)。8.刘同浩,中共党员,潍坊输油处青岛站副站长(主持工作)。9.苏贺银,潍坊输油处青岛站安全助理工程师。(以上9人为中石化集团)10.汪啸,中共党员,青岛市黄岛区委办、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应急办主任,黄岛区政协委员。11.杨玉军,中共党员,开发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区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总值班室)副主任。12.李宝三,中共党员,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13.李本哲,中共党员,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危化品处负责人兼监察大队负责人。14.任献文,中共党员,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兼石化区分局局长。15.王成河,中共党员,开发区安全监管局石化区分局副局长。(以上6人为青岛市)以上15人被司法机关于2013年12月19日立案侦查,12月21日刑事拘留,2014年1月3日批准逮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中石化集团领导3人:1.傅成玉,中石化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行政记过处分。2.王天普,中石化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经理,行政记大过处分3.李春光,中石化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中石化股份公司10人:4.王永健,2013年7月任中石化股份公司副总裁、安全总监,行政记大过处分、免职。5.俞仁明,中石化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主任,行政记大过处分。6.段彦修,中石化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副主任,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尚孟平,中石化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国内原油处处长,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8.赵日峰,中石化股份公司炼油事业部主任,行政记过处分。9.王妙云,中石化股份公司炼油事业部副主任,行政记大过处分。10.王强,中石化股份公司安全监管局局长,行政记大过处分。11.彭国生,中石化股份公司安全监管局副局长,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2.寇建朝,中石化股份公司安全监管局副局长,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3.杜红岩,中石化股份公司安全监管局安监处处长,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中石化管道分公司11人:14.田以民,中石化管道分公司党委书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5.钱建华,中石化管道分公司党委常委、总经理,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6.杨庆华,中石化管道分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分管工程、设计、质监)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7.高安东,中石化管道分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分管安全)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8.王保东,中石化管道分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处副处长,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9.宋天博,中石化管道分公司管道管理处党支部书记、处长,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王克强,中石化管道分公司管道管理处副处长,行政降级处分。21.殷振兴,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潍坊输油处党委书记兼副处长,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2.康保成,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潍坊输油处副处长,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3.苏中刚,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潍坊输油处副处长(分管安全),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4.张民,中石化管道分公司青岛管理处培训中心党支部副书记(担任青岛站站长期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青岛市21人:25.张新起,青岛市委副书记、市长,行政警告处分。26.牛俊宪,青岛市委常委、副市长,行政记大过处分。27.张大勇,青岛市委常委、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28.孙恒勤,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9.陈勇,青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联系市安全监管局,行政记大过处分。30.项阳青,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行政记大过处分。31.宋继宽,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兼经济运行局局长,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32.庄贵相,开发区党工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二年处分。33.薛仁龙,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党工委书记,2007年1月至2012年2月任青岛市规划局黄岛分局局长,党内警告处分。34.孙业安,黄岛区辛安街道党工委书记,2007年1月至2009年11月任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局)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5.薛少华,黄岛区黄岛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行政记大过处分。36.李明超,青岛市油区工作办公室主任,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7李爱国,青岛市油区工作办公室调研员,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8.薛凌,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二年处分。39.刘振声,青岛市黄岛区城市建设局局长,2010年11月至2013年2月任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局)局长,行政记大过处分。40.马启杰,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局)副局长,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1.金宝忠,青岛市规划局黄岛分局副局长,行政记过处分。42.李梅,中共党员,青岛市规划局开发区分局规划管理处处长,行政记大过处分。43.綦振学,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2005年12月至2009年9月任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局)公用事业管理处处长,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4.陈鑫,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主任,2005年12月至2012年4月任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局)副科级干部,行政降级处分。45.薛伟宏,开发区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山东省3人46.杨希珍,山东省油区工作办公室主任,行政记过处分。47.谭少华,山东省油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行政记大过处分。48.孟凡志,山东省油区工作办公室综合管理处处长,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情况分析:1、处分人员:63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5人;行政、党纪处分48人。2、处分的最高级别领导:中石油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青岛市市长,都是省部级干部。3、撤职13人,行政降级15人:处分类别中石油股份中石油管道青岛市山东省小计撤(免)职25613行政降级4551152014.8.2.昆山中荣轮毂抛光粉尘爆炸事故8月2日上午7时37分,江苏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事发时车间内共有264人,截止8月5日,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发生爆炸的抛光二车间为两层厂房,车间总面积2000平方米。爆炸造成车间房顶约3/4的彩钢板掀起,窗户全部碎裂。一层南墙部分倒塌。一层东墙中部外墙被炸出两个大洞,几台重型设备位移,设备的一部分位移到车间外。二层东墙部分倒塌。这天正是中国的七夕“情人节”。此前我国伤亡最大的工业粉尘爆炸事故1987年3月15日哈尔滨亚麻厂亚麻粉尘爆炸事故,死亡58人,受伤182人。178.2事故航拍照片1819事故原因分析8月4日,事故调查组确定: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昆山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董事长吴基滔等;当地政府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国家安监局调查组总结了5点事故原因:①企业厂房没有按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生产车间违规采用双层设计,且建筑间距不够。②生产线过紧过密,2000平方米的车间内布置了29条生产线,300多个工位。③除尘设备没有按规定为每个岗位设计独立的吸尘装置,除尘能力不足。④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没有按防爆要求配置。⑤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完善、不落实,没有按规定每班按时清理管道积尘,造成粉尘聚集超标;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没有按规定配备阻燃、防静电劳保用品;违反劳动法规,超时组织作业。20事故点火源本次事故可能的点火源有:①风机叶轮打火②打磨机内部着火③打磨台电气线路短路④静电放电⑤明火⑥其他火源21抛光车间流水线22“8.2”粉尘爆炸事故深层次原因是当地政府的片面发展观,是突破底线的招商引资理念,是被异化的“政策红利”,将环保、安全监管视为影响投资环境的罪人而造成监管缺位。而这一问题的存在不仅仅局限于昆山一地。23昆山当地政府的片面发展观昆山爆炸案曝地方政府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