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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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通用4篇)2024/X/XX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第一篇】结合市委统一部署的“结穷亲、送温暖”活动,各乡镇、各中小学要给外出务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写一封信,全面介绍我县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以及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办法,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就业或带孩子在身边就读;组织留守儿童主动为远方父母写家信,介绍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以及家乡新变化,表达对父母的思念、感恩之情。二是开展“爱心送温暖”活动。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县委“三进三同”活动的要求,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村入户走访,深入了解留守儿童的家庭、生活,全面掌握留守儿童春节与父母团聚的情况。同时,以此为契机,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民生政策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针对父母未能回家的留守儿童,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慰问活动,鼓励生活自立、学习自强、品德自律,做一个积极进取的好少年。三是开展“团圆享亲情”活动。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充分组织协调,发动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捐款捐物、牵手对接等方式,帮助家境贫困、父母不能回家的农村留守儿童赴外地和父母团聚。对不能与父母一起过年的儿童,各乡镇、村社要采取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让他们过一个快乐年。对回家和孩子团聚的外出务工人员,要通过发短信、赠年历、送春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营造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四是开展“文娱展风采”活动。利用当前推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时代形势,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春联、快板、小品等留守儿童专题文艺创作评比和现场表演等活动,广泛征集“难忘大年夜”、“我和爸妈过春节”图片、征文等作品,利用乡镇文化站(中心)、村社(社区)服务站等开展丰富多彩、不拘一格的演出活动,充分展示“十大民生工程”和“两大关爱行动”的丰硕成果。五是开展“座谈话成长”活动。各村(社区)利用村级留守儿童活动阵地,组织本村(社区)留守儿童及其返乡家长或临时监护人,召开以教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第二篇】各位代表:我受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察司法委)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工作,请予审议。一、2022年主要工作回顾2022年,监察司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迅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以实际行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加强自身建设,忠诚履职担当,积极全面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一)强化司法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人大监督权力。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通过组织调研和视察,对监督对象精准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促进他们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不断深化宪法和法律在全市有效实施,确保国家省市相关决策部署落到实处。1.对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了调研。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从立足检察职能,高标准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深化特殊保护,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加强综合协调,完善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和防范能力;加强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未检工作水平五个方面促进全市检察机关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推动检察机关司法保护工作更加扎实深入地开展。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为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中的职能作用,通过组织视察,视察组的反馈意见从加大对《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力度,做好衔接配合,加强经费保障,强化队伍建设四个方面推动相关行政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对于法律援助工作的各项要求,丰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的方式,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效率,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3.对市公安局治安维稳工作进行了调研。为确保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全市社会安全稳定,对市公安局党的二十大安保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从防范发生影响全市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防范发生恐怖袭击和极端刑事案件、防范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防范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网络舆情事件等方面,进一步促进市公安局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出贡献。4.对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从提高政治站位,将强基落到实处,切实融入社会治理体系三个方面提出意见,推动全市审判机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践行新时期人民法庭“三个便于”工作原则和实现“三个服务”功能定位,通过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切实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此外,还对市政府提请的《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等4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二)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履职能力监察司法委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1.以战斗堡垒为标准,抓好支部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成果,积极开展“三新”大讨论和“大排查”活动,积极完成“双报到”工作任务。在献言建策活动中,通过走访调研,委员提出的“二手车商长期霸占公共停车位”问题被列为整改问题。2.以政治过硬为目标,抓好干部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党章》和《纪律处分条例》为根本遵循,不断促进全体党员干部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总的要求,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3.以工作需求为导向,抓好业务学习。在确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后,多次组织全委干部和委员学习与工作内容紧密相关的法律和文件,先后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此外,全委干部还集中学习了《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不断丰富和深化干部的知识储备和积累。(三)服务中心大局,厚植为民情怀1.圆满完成人代会安全保卫工作任务。作为人代会保卫组牵头部门,在市公安局、应急局、管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下,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协调调度、周密制定方案(预案)、强化实操演练等工作方式,精心组织实施,为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的顺利召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2.务实为民服务践行初心使命。根据“基层建设年”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精准对接群众需求,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协调住建部门铺平了滨江东路、江湾大桥部分凹凸不平路面,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噪音问题。有的干部在“微心愿”活动中自费为困难群众购买生活物资。(四)承担政治责任,投身疫情防控2022年3月,我市新一轮疫情发生后,监察司法委全体干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讲政治、顾大局、听指挥,从两条“战线”同时投入抗疫工作,竭尽所能地服务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一是闭环下沉包保社区。有的同志克服老人需要照顾的困难,连续在包保社区卡口下沉值守40多天不回家;有的同志承受亲人去世的巨大悲痛,坚持下沉值守。二是居家下沉所在社区。居家干部积极下沉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参加志愿服务工作,先后从事了宣讲防疫政策和防疫知识、运送物资、巡逻值守、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等志愿服务工作不辞辛苦、不分昼夜、不畏风险。办公室副主任陈静还向社区捐赠了价值9000多元的抗疫物资。(五)团结代表委员,弘扬奉献担当监察司法委坚持与委员保持紧密联系,带动委员融入全市中心工作。一方面通过支持他们切实发挥代表作用,以履职尽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另一方面鼓励他们更多承担社会责任,以社会贡献彰显代表风采。换届以来,委员们积极履行代表职责,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获得了较高的社会评价。特别是在3月我市新一轮疫情发生后,委员叶珍兰捐赠了价值100万元的生活物资(大米12000袋);委员姜国富号召毓文中学师生及校友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捐款20余万元;委员张玉才、孙洪臣、古文光等分别通过所在单位捐款捐物,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此外,监察司法委还积极为委员解决实际困难,针对委员张丽珠反映的企业门前道路长期被驾校占路练车,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相比,与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调查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组织委员参与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广度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等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二、2023年工作安排2023年,监察司法委将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围绕我市“四六四五”发展战略,紧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四个机关”建设任务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工作路径,综合运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方式,不断加大监督力度,不断提高监督质效,为新时代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一)继续做好法律监督工作1.为推动解决“执行难”“难执行”的问题,促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实质性保障,拟对全市法院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视察。2.为提高全市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的能力,切实通过检察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拟对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3.为满足社会治理新要求,进一步提升警务效能,拟对全市公安机关“交巡所合一”改革工作进行调研。4.为推动全市深入树立法治意识,保障“八五”普法规划如期完成,拟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市“八五”普法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二)继续做好自身建设工作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确立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任务,自觉将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统筹抓好监察司法委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纪律建设等党建工作,以党的建设统领队伍建设,全面带动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全委干部的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抓落实能力。(三)继续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1.始终牢记初心和使命,在为人民服务这个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上多办实事,多做贡献。2.以“代表之家”为阵地,加强与选民的沟通联系,全面深入了解社情民意,为民代言。3.继续团结和带领委员,切实通过履职尽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4.继续履行好市人代会安保工作组职责。5.积极做好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第三篇】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基层伤害未成年人案件时有发生。但司法机关对侵害人的惩处,只能使未成年人得到部分宽慰,被侵害人生理和心理创伤很难真正修复。一些被侵害人不仅需要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还需要接受长期心理辅导。结合我们的工作调研,我们发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中存在三个问题:一是中国式家庭教育容易孕育巨婴。有一种冷叫妈妈觉得你冷。中式家庭教育中,家长对未成年人存在过度保护,地位凌驾于未成年人之上,忽视未成年人应有的权利,导致未成年人成为长不大的巨婴,进入社会无法适应。二是未成年人保护链条时常掉链子。现有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存在链条脱节的情况,保护内容缺细化。未成年人伤害案件发生后,既缺乏全面的报告机制,又无法形成及时有力的部门联动。三是社会组织的专业化水平偏低。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要依托社会组织开展,但社会组织一方面缺乏专业人才,另一方面缺乏相应的介入极端案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