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印花税【汇编10篇】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分享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印花税【汇编10篇】”,欢迎大家参考下载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印花税【第一篇】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2/69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详见下表。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第五条本合同设计费估算为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第六条双方责任1.发包人责任: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在____天以内时,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____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3/69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样、数据、计算机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索赔。2.设计人责任: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年。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4/69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的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全部设计费支付。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____%。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支付设计费。5/69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____%。9.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其他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付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由发包人承担。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6/69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由发包人支付。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6.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8.本合同一式____份,发包人____份,设计人____份。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签章)设计人名称:7/69__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章)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_签证意见:(盖章)_____________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备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8/6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印花税【第二篇】委托单位:注册地址:联系电话:设计单位: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第一条总则本补充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_湖1号项目设计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设计合同)的补充协议,全称为《_湖1号住宅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在合同执行中,如设计合同与补充协议存在矛盾、抵触和不一致等情况,则以本补充协议为准。第二条工程概况甲方拟在赤壁市咸宁市水泥制品厂改制后置换地块开发_湖1号项目。该项目占地约3.5万㎡(其中约5千㎡地尚未办理征地手续),地块南北长约250米,东西宽约170米。地块基本方正。建筑用地面积__m2,项目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约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约_x平方米,商业面积约_平方米,会所面积约_x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面积约_x平方米,垃圾站面积约_平方米。第三条委托设计内容3.1、委托乙方承担_湖1号项目施9/69工图设计。3.2、设计内容包括:a)设计专业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强弱电)、设计;b)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用地红线内总图道路、停车场、水电室外管线综合、化粪池等室外建(构)筑物设计;c)施工图设计总预算;d)本工程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单位由甲方另行委托,但乙方须配合进行建筑方案设计的相关工作,并以乙方名义报审相关政府部门;e)本工程环境景观施工图设计由甲方另行委托第三方设计单位设计,乙方负责施工图设计配合;具体设计内容为:园林景观构筑物的建筑、结构设计,园林景观要素中的其它结构设计,园林景观水电配合设计等;f)本工施工图设计的施工现场服务及施工配合、技术交底、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派驻设计代表常驻工地并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g)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及相关技术服务;h)不包括部分:室内二次装修设计(含住宅大堂、会所、商业)、幕墙和门窗设计(只提供分割、开启方式、材料使用等)、环境水景景观设计。第四条甲方责任4.1、据设计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设计基础资料及施工10/69图设计任务书;4.2、设计过程中,乙方所需的有关设计资料及应由甲方确定的设计问题,甲方需及时配合提供和书面确认,超过双方约定的确认时间而影响到乙方的设计进度,相关设计文件提交时间顺延;4.3、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支付乙方设计费用;4.4、甲方对设计方案的较大调整必须在施工图设计正式开始前予以确认,并以正式文件形式通知乙方;4.5、在设计开始之前,负责向乙方提供由甲方确认并经规划国土局、消防等有关政府部门审批通过的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并协调方案设计单位与乙方间的协调、配合工作;4.6、在施工图开始设计时,负责安排方案设计单位提供重要的建筑设计节点、大样正式设计草图和色彩、主要装饰材料的使用意见;4.7、甲方为乙方派驻施工现场的设计代表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第五条乙方责任5.1、所承担的工程设计质量全面负责,设计要符合国家和湖北省的有关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并满足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任务的要求;5.2、按补充协议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交付设计文件;5.3、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因设计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深圳市有关标准及设计11/69任务书的要求,乙方应当继续完善设计。由于乙方的设计遗漏或错误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按直接损失部分的10%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但总额不超过总设计费的50%;5.4、乙方在施工图设计完成时,应向甲方做全面的技术交底工作,并提交二份设计图纸供甲方审查,在通过甲方的审查并修改后方可出正式的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