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食品安全法》宣贯培训讲座2016年2月前言《食品安全法》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主席令第21号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史上具有新的里程碑意义有助于恢复中国消费者对食品行业和食品安全的消费信心更有助于食品行业的净化,从而促进食品产业健康、规范、快速发展前言变更数据:新食品安全法增加条款50条,字数由1.5万字到3万字,实质性修改达70%,最高处罚额30倍。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任何一个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者及相关者都不能无视食品安全法。否则,可能酿成大错。前言2019/10/2几个概念:1、食品生产:包括食品生产和加工2、食品经营:包括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增加了食品的存储和运输环节)3、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包括营养强化剂。4、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5、食用农产品: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主要适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对农业投入品的规定,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体现两法的衔接,加强产地源头把关。前言2019/10/2食品安全立法沿革1995年《食品卫生法》和之前的《食品卫生法(试行)》:主要侧重于食品及食品生产过程的卫生管理。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现了由“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的重大转变,并按照“风险监测、过程管理”的思路设计了一些制度规定,但尚不完善。2019/10/22015年新《食品安全法》完整的提出了“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理念和原则,以建立科学、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同时相应设计了全面完整的管理制度、共治制度和十分严厉的法律责任。经历了一个由“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到“完整食品安全制度设计”的转变。食品安全立法沿革一、更(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二、更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制度三、更严谨的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标识制度四、更完善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五、构建大格局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制六、设置特殊食品的特殊管理制度七、对合法生产经营的保护措施目录2019/10/2更(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一、更(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一)对新增设的行为设置法律责任(二)大幅度提升处罚额度(三)增设限制人身自由(拘留)的处罚种类(四)加重资格罚的法律后果(五)加重民事责任(六)进一步强化声誉罚(七)严肃刑事责任更(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一)对新增设的行为设置法律责任如: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等。(二)大幅度提升处罚额度提高下限处罚额度:提高至五万、十万等提高上限处罚额度:最高货值金额30倍罚款(三)增设限制人身自由(拘留)的处罚种类更(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四)加重资格罚的法律后果每一个处罚条款几乎都设定了“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的处罚。同时新《食品安全法》第134条专门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2019/10/2《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申诫罚)(二)罚款;(财产罚)(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财产罚)(四)责令停产停业;(能力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能力罚)(六)行政拘留;(人身罚)(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更(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2019/10/2新《食品安全法》第126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第50条第一款)(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员;(第44条)更(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2019/10/2(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第50条第二款)(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更(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2019/10/2(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业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九)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更(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2019/10/2(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十一)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第47条)(十二)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第46条、第55条)更(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2019/10/2吊销许可证的法律后果:新《食品安全法》第135条: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更(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更(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五)加重民事责任首负责任制:新《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2019/10/2惩罚性赔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职业举报人)更(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更(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六)进一步强化声誉罚1、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公布;新《食品安全法》第113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通报投资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的金融机构。2019/10/22、公布约谈记录;新《食品安全法》第114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责任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应当纳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更(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3、公布抽检结果:新《食品安全法》第87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更(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更(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更(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2019/10/2(七)严肃刑事责任新《食品安全法》实行先刑事后行政原则。新《食品安全法》第123条和第124条:尚不构成犯罪的……更(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总之,新《食品安全法》着力构建一个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结合的责任体系,一个财产罚、声誉罚和人身罚相结合的责任体系,一个包括生产经营者、监管部门、检验机构、认证机构、网络平台提供者、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运输贮存者、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等多方的责任体系。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所有单位的行为纳入法制轨道,克服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任性”行为。更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制度二、更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制度所谓全过程是指包括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全过程、大链条。本课侧重食品生产经营,特别是食品生产过程。2019/10/2(一)许可管理制度(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三)人员管理制度(四)关键环节控制制度(五)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检验及记录制度(七)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出厂检验及检验记录制度(八)食品安全召回制度更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制度2019/10/2(九)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十)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十一)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十二)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十三)食品经营者贮存食品和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十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原料控制制度(十五)食品贮存、运输、装卸者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更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制度更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制度(一)许可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新《食品安全法》第35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许可。食品生产许可目前是按28大类(525种)分类实施许可,企业要对28大类有所掌握,对自己生产的类别完整掌握。2019/10/2新《食品安全法》第35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33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1、场所2、设备、设施3、人员、制度4、设备布局、工艺流程。更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制度2019/10/22、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新《食品安全法》第39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3、食品相关产品许可:新《食品安全法》第41条: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更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制度2019/10/2(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新《食品安全法》第44条第一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这里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管理制度,也包括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管理制度。更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制度更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制度(三)人员管理制度1、法人和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新《食品安全法》第4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