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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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近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张红元阳城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第一部分:安全形势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三个大幅下降、一个明显提升”一是事故总量大幅下降,全国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3.4%和29.1%,实现连续5年“双下降”;二是重特大事故大幅下降,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7.8%和29.5%,特别重大事故下降66.7%和72.2%;三是主要相对指标大幅下降,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下降66%、46%、51%和75%;四是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各省(区、市)的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均超过10%。虽然近年来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是,安全生产领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还有很大差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仍处于高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十年巨变4344起779起0500100015002000250030003500400045002002年2012年7000人1384人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2002年2012年2002年和2012年全国煤矿事故起数对比2002年和2012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对比重要指示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多个地区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此高度重视,6月6日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再次作出重要指示。重要指示习近平指出,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习近平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将这些事故及发生原因的情况通报各地区各部门,使大家进一步警醒起来,吸取血的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堵塞漏洞、排除隐患。习近平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究了安全生产形势。指出,当前安全生产领域仍存在不少隐患和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打击非法违法和治理违规违章不得力等,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一是迅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并公布检查结果。构建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机制。二是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对事故多发地区开展专项督查。三是切实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煤矿安全治本攻坚,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长效机制,做好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整治工作。落实汛期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四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对企业责任不落实、政府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一律严格追究、严厉问责。抓住重大事故、典型案件,对责任人从严重处,决不手软。以有效的问责机制,提高政府执行力。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法规制度,加大科技投入,实行精细化管理。强化从业人员特别是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1月1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17日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张德江在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依法治理,夯实安全基础,减少事故总量,坚持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张德江强调,今后几年是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关键阶段。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科学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要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增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着力构建安全防范体系。要严格查处并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及时、准确公布事故信息和调查处理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从6月份到9月底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黄毅做客新华网为了做到不留死角,组织了综合督察[黄毅]为了做到不留死角,我们组织了综合督察。一个是国家安委会组织了16个综合督查组,由部级领导带队,一个组负责两个省,这就是全覆盖,一直到9月底持续进行督察、检查。现在第一轮的督察刚刚结束。[黄毅]第二个层面,就是安监总局也组织了16个专项督查组,针对我们直接监管的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也分赴各地开展专项督查。我也是刚刚回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所谓“全覆盖”,就是这次大检查要覆盖到每一个地区、每一个行业、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所谓“零容忍”,就是对大检查当中发生的任何隐患都要当成事故来对待。“严执法”就是对检查当中违法违规这种行为,要进行现场执法。“重实效”就是一定要把这次大检查的重点放在隐患的排查治理上,只有把隐患查出来了,而且给治理了,才有可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才能增加一份平安。按照这个总体要求,我们在这次大检查当中更多的采用暗查、暗访。[黄毅]据我们统计,到目前为至,这两个月全国排查治理的隐患大体有230万项,打击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22万起,责令停产停业停建的单位近3万家,暂扣或吊销的各种证照1.7万个,依法关闭的非法违法生产单位7271家,从而使得一些安全生产措施得到很好的落实。第二部分: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内容提要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3.安全生产法4.煤炭法5.煤矿安全规程6.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7.《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8.《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征求意见稿)》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10.《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11.《煤矿地质规程》煤炭法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作出修改。一、这次《煤炭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一)原《煤炭法》第三章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第二十二条修改为:“煤矿投入生产前,煤矿企业应当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二)删去原《煤炭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三)将第六十九条改为第五十九条,并将“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修改为“责令停止生产”。修改为: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开采煤炭资源未达到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的,由煤炭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达不到规定的回采率的,责令停止生产。(四)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擅自开采保安煤柱或者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煤炭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由煤炭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五)删去第七十一条。删去的内容是: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未经审查批准,擅自从事煤炭经营活动的,由负责审批的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六)将第七十二条改为第六十一条,并删去“可以依法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或者取消煤炭经营资格”。删改为: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在煤炭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删去第七十七条。二、《煤炭法》修改后取消了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许可证,对企业很有好处过去,煤炭生产企业必须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办理煤炭经营许可证才能进行正常的煤炭经营。煤炭法修改后,结束了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许可证制度,国家煤炭主管部门对于煤炭生产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干预继续减少,煤炭生产企业不会因为没有煤炭生产许可证而无法生产,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也不会因为没有煤炭经营许可证而无法从事煤炭经营了。生产企业只要安全通过验收达标,不需要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就可以生产了;对于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不再需要办理煤炭经营许可证就可以从事煤炭经营了。这无疑给煤炭生产企业松了绑,有利于煤炭生产经营企业,轻装上阵,平等的参与煤炭生产和煤炭经营,平等的参与煤炭市场竞争。煤炭生产、交易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三、《煤炭法》修改后煤炭经营许可证不复存在,标志着煤炭交易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过去,由于国家对办理煤炭经营许可证的限制,给煤炭经营企业造成了很多不便,影响了煤炭交易市场化进程。一则,很多企业有志于从事煤炭经营,因煤炭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煤炭经营许可证,致使无法从事煤炭经营;二则,由于办理煤炭经营许可证门槛较高,办理程序很繁琐,办理周期比较长,很多有志于煤炭经营的企业被拒之门外,不利于煤炭市场的平等竞争;三则,由于国家发放煤炭经营许可证数量的限制,造成能够从事煤炭交易的企业数量有限,出现了煤炭经营领域的相对垄断,这对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无疑是一个严重的障碍;四则,煤炭经营许可证取消后,国家对煤炭交易的控制和干预就减少了,愿意进行煤炭贸易的企业就可以不受约束的参与煤炭市场交易了,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就可以建立了,煤炭交易的市场化程度自然而然就提高了,煤炭交易的完全市场化就可以迎刃而解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煤矿安全生产关系煤炭工业持续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关系数百万矿工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事故总量仍然偏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暴露出煤矿安全管理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始终把矿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大力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一)明确关闭对象。重点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加快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煤矿,坚决关闭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关闭超层越界拒不退回和资源枯竭的煤矿;关闭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仍然组织生产的煤矿。不能实现正规开采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逾期仍未实现正规开采的,依法实施关闭。没有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标准的煤矿,限期停产整顿;逾期仍不达标的,依法实施关闭。(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加大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地方人民政府应安排配套资金,并向早关、多关的地区倾斜。研究制定信贷、财政优惠政策,鼓励优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小煤矿。修订煤炭产业政策,提高煤矿准入标准。国家支持小煤矿集中关闭地区发展替代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缺煤地区能源输送通道建设,优先保障缺煤地区的铁路运力。(三)落实关闭目标和责任。到2015年底全国关闭2000处以上小煤矿。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小煤矿关闭工作,要制定关闭规划,明确关闭目标并确保按期完成。二、严格煤矿安全准入(四)严格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和生产能力核定。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