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速铁路接触网安全工作规则(新版安规)(PDF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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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I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普速铁路接触网安全工作规则》的通知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现将《普速铁路接触网安全工作规则》(TG/GD115-2017)印发给你们,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原铁道部印发的《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铁运〔2007〕69号)同时停止执行。本规则由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负责解释。本规则单行本由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国铁路总公司2017年2月13日II前言为规范普速铁路供电安全管理,保证接触网运行检修和施工过程中的人身、行车及设备安全,在充分总结既有电气化铁路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基础上,制定本规则。本规则共分十章和十一个附件,规定了普速铁路接触网作业基本条件、作业分类、人员职责,工具管理,安全防护等内容,明确了普速铁路接触网高空、停电、倒闸、间接带电等作业工作标准、作业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反馈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邮政编码1008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则技术总负责人:侯文玉、王祖峰。本规则主要起草人:刘再民、许红健、肖炜、张韬、张宝奇、韩通新、曹志勇、宋新江、陈德顺、程永胜、邓志军、夏煜基、刘玉辉、张克永、张文轩、刘会平、赵正陆、李红梅、乔凯庆、陈忠革。本规则主要审查人:侯文玉、王祖峰、李志锋、张润宝、金柏泉、贾明汉、张之明、张金胜、赵朝蓬、白明慧、杨宾汇、吴德昌、张海江。1TG/GD115-2016普速铁路接触网安全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普速铁路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中,为确保人身、行车和设备安全,制定本规则。第二条从事普速铁路接触网工作各单位(包括普速铁路接触网设备管理、维修和从事普速铁路接触网施工的单位,下同)应经常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培训和学习本规则,切实贯彻执行本规则的各项规定。第三条各级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各岗位责任制,抓好各管理岗位、作业岗位基础工作,依靠科技进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提高和改善普速铁路接触网的安全工作和装备水平,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工频、单相、25kV交流、列车运行速度200km/h以下铁路(仅运行动车组的线路除外)接触网的安全运行和检修工作。各铁路局(公司)应根据本规则规定的内容,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细则,并报铁路总公司运输局核备。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普速铁路所有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即认定为带电设备。之后,接触网上的一切作业,必须按本规则的规2定严格执行。第六条从事普速铁路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实行安全等级制度,经过考试评定安全等级,取得《普速铁路供电安全合格证》之后(安全合格证格式和安全等级的规定,分别见附件1、附件2),方准参加与所取得的安全等级相适应的工作。每年定期按下表要求进行一次安全考试并签发《普速铁路供电安全合格证》。应试人员主持考试单位和签发安全合格证部门安全合格证签发人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各单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上级主管负责人其他从事接触网工作人员各单位单位的主管负责人第七条各单位除按第六条规定组织从事普速铁路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的有关现职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等级考试外,对属于下列情形的人员,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安全等级考试:(一)开始参加普速铁路接触网工作的人员。(二)安全等级变更,仍从事普速铁路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三)接触网供电方式改变时的检修工作人员。(四)接触网停电检修方式改变时的检修工作人员。(五)中断工作连续6个月以上仍继续担任普速铁路接触网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第八条参加接触网作业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作业人员符合岗位标准要求,1~2年进行一次身体检3查,符合作业所要求的身体条件。(二)经过普速铁路接触网作业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安全等级。(三)熟悉触电急救方法。(四)职业健康体检合格。第九条遇有雷电时(在作业地点可见闪电或可闻雷声)禁止在接触网上作业。普速铁路在160km/h以上区段且线间距小于6.5m的线路上进行作业时,应办理邻线列车限速160km/h及以下申请,得到车站值班员同意作业的签认后,方可作业。(新增)第十条下列维修作业可在天窗点外进行,但严禁利用速度160km/h及以上的列车与前一趟列车之间的间隔时间作业。(新增)(一)对接触网步行巡视、静态测量、测温等设备检查作业。(二)接触网打冰,处理鸟窝、异物。(三)在道床坡脚以外栅栏以内的标志安装及整修、基础整修、接地装置整修、支柱基坑开挖等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作业。上述作业必须制定天窗点外维修作业计划,天窗点外维修作业计划由车间或段一级批准,具体审批程序由铁路局规定。上线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登记,设置驻站联络员(以下简称联络员)、现场防护员,联系中断时必须停止作业。第十一条在普速铁路接触网上进行作业时,除按规定开具工作票外,还必须有列车调度员准许停电的调度命令和供电调度4员批准的作业命令。除遇有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供电调度员发布的倒闸命令可以没有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外,接触网所有的作业命令,均必须有命令编号和批准时间。第十二条在进行接触网作业时,作业组全体成员须穿戴有反光标识的防护服、安全帽。作业组有关人员应携带通讯工具并确保联系畅通。在夜间、隧道内或光线不足处所进行接触网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灯具。所有的工具和安全用具,在使用前均须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方准使用。第十三条接触网步行巡视工作要求:(一)巡视不少于两人,其中一人的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二)巡视人员应携带望远镜和通讯工具,一般情况下应面向来车方向。(新增)(三)任何情况下巡视,对接触网都必须以有电对待,巡视人员不得攀登支柱并时刻注意避让列车。(四)必须上道查看设备时,两人必须一人防护,一人上道检查。(新增)第十四条新研制及经过重大改进的作业工具应由铁路局及以上单位鉴定通过,批准后方准使用。第十五条在有轨道电路的区段作业时,不得使长大金属物体(长度大于或等于轨距)将线路两根钢轨短接。5第三章作业制度第一节作业分类第十六条接触网的检修作业分为三种:(一)停电作业——在接触网停电设备上进行的作业。(二)间接带电作业——借助绝缘工具间接在接触网带电设备上进行的作业。(三)远离作业——在距接触网带电部分1m及其以外的处所进行的作业。第二节工作票第十七条工作票是进行接触网作业的书面依据,填写时要字迹清楚、正确,需填写的内容不得涂改和用铅笔书写。打印方式填写的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领导人必须签字确认。(新增)工作票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由发票人保管,一份交给工作领导人。事故抢修和遇有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作业时可以不签发工作票,但必须有供电调度批准的作业命令,并由抢修负责人布置安全、防护措施。(新增)第十八条根据作业性质的不同,工作票分为三种:(一)接触网第一种工作票(格式见附件3),用于停电作业。(二)接触网第二种工作票(格式见附件4),用于间接带电6作业。(三)接触网第三种工作票(格式见附件5),用于远离作业即距带电部分1m及其以外的高空作业、较复杂的地面作业(如安装或更换火花间隙和地线、开挖支柱基坑)、未接触带电设备的测量等。第十九条工作票有效期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1一3种全部包括)作业结束后,工作领导人要将工作票和相应命令票(格式见附件6、附件7)交工区统一保管。在工作票有效期内没有执行的工作票,须在右上角盖“作废”印记交回工区保管。所有工作票保存时间不少于12个月。第二十条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领导人安全等级不低于四级。同一张工作票的签发人和工作领导人必须由两人分别担当。第二十一条发票人一般应在作业6小时之前将工作票交给工作领导人,使之有足够的时间熟悉工作票中的内容并做好准备工作。工作领导人对工作票内容有不同意见时,应向发票人提出,经认真分析,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每次作业,一名工作领导人同时只能接受一张工作票。一张工作票只能发给一名工作领导人。第二十二条工作票中规定的作业组成员一般不应更换,若必须更换时,应由发票人签认,若发票人不在可由工作领导人签认。工作领导人更换时,必须由发票人签认。7当需变更作业种类、作业地点、作业内容、需停电的设备、封锁或限行条件等要素之一时,必须废除原工作票,签发新的工作票。第二十三条工作领导人应提前组织作业组成员(含作业车司机)召开工前预备会,宣讲工作票并进行作业分工、安全预想,将本次作业任务和安全措施逐项分解落实到人,并进行针对性安全提示。作业组成员有疑问时应及时提出,工作领导人组织答疑并确认无误。作业前,工作领导人应组织作业组成员列队点名,并确认作业安全用具准备充分、作业组人员身体及精神状态良好后,方准作业。(与旧版对比不用在作业前列队宣讲工作票)作业完毕,工作领导人应组织召开收工会,对当日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新增)第二十四条更换火花间隙、检修支柱下部地线和避雷引下线等开路作业时,应使用短接线先行短接,设置短接线时不得影响轨道电路。雷、雨、雪、雾天气时,不得进行更换火花间隙、检修支柱下部地线和避雷引下线等作业。(新增)第二十五条对接触网巡视、较简单的地面作业(如支柱培土、清扫基础帽等)可以不开工作票,由工区负责人向工作领导人布置任务和安全防护措施,说明作业的时间、地点、内容,并记入值班日志中。8第二十六条V形停电接触网检修作业使用的工作票右上角应加盖“上行”或“下行”印记。工作票中要有针对V形停电接触网检修作业的特殊性提出的安全措施。主要是:(一)写明上行(下行)封锁及停电,下行(上行)未封锁及有电,人员机具和作业车平台旋转不得侵入下行(上行)限界的范围。(二)防止误触有电设备的安全措施。(三)防止感应电伤害的安全措施。(四)防止穿越电流伤害的安全措施。在设备较复杂的区段作业时,应附页画出作业区段简图,标明停电作业范围、接地线位置,并用红色标记带电设备。第三节作业人员的职责第二十七条工作票签发人在安排工作时,要做好下列事项:(一)所安排的作业项目是必要和可能的。(二)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正确和完备的。(三)所配备的工作领导人和作业组成员的人数和条件符合规定。第二十八条工作领导人在组织作业时,要做好下列事项:(一)确认作业内容、地点、时间、作业组成员等均符合工作票提出的要求。(二)确认作业采取的安全措施正确而完备。(三)检查落实工具、材料准备,与安全员(安全监护人)9共同检查作业组成员着装、工具、劳保用品齐全合格。(四)监督作业组成员的作业安全。(五)检查确认接触网设备送电及线路开通条件。第二十九条作业组成员要服从工作领导人的指挥、调动,遵章守纪。对不安全和有疑问的命令,要及时果断地提出,坚持安全作业。第四章受力工具和绝缘工具第三十条各种受力工具和绝缘工具应有合格证并定期进行试验,做好记录,禁止使用试验不合格或超过试验周期的工具。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应制定受力工具和绝缘工具管理办法,专人负责进行编号、登记、整理,并监督按规定试验和正确使用。与试验记录对应的受力工具和绝缘用具上应有统一制定的编号标记(试验标准见附件10、附件11)。第三十二条绝缘工具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绝缘稳定性和足够的机械强度,轻便灵活,便于搬运。第三十三条绝缘工具应按下列要求进行试验:(一)新购、制作(或大修)后,在第一次投入使用前进行机械和电气强度试验。绝缘工具的电气强度试验一般在机械强度试验合格后进行。机械强度试验应在组装状态下进行。(二)使用中的绝缘工具要定期进行试验。(三)绝缘工具的机、电性能发生损伤或对其怀疑时,应中断使用并及时进行相应的试验。10第三十四条绝缘工具材质的电气强度不得小于3kV/cm,间接带电作业的绝缘杆等其有效长度大于1000mm。第三十五条绝缘工具每次使用前,须认真检查有无损坏,并用清洁干燥的抹布擦拭有效绝缘部分后,再用2500V兆欧表分段测量(电极宽2cm,极间距2cm)有效绝缘部分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100MΩ,或测量整个有效绝缘部分的绝缘电阻不低于10000MΩ。第三十六条绝缘工具应存放在室内,室内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并采取防潮措施。第三十七条绝缘工具在运输和使用中要经常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