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租赁合同管理指南(通用10篇)合同具有约束力,是商业行为的重要依据,也是维护合法权益的保障。要注意避免合同中的漏洞和不完善之处,以免留下纠纷的空间。下面是一份常用的合同范文,供您参考和使用。租赁合同管理指南【第一篇】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指南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房屋租赁当事人必须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所申请合同登记或者备案。(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它有效证件(留存复印件)。1、符合条件进行合同登记的(根据情况提供下列一种资料即可),例如:a、《房地产证》(如房地产证抵押的,出租人必须告知承租人);。b、已开具付清房款证明的《购房合同书》;。c、《按揭合同》(如未注明房屋面积、用途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d、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或仲裁文书;。2/32e、拍卖竞得已生效的法律证明文书;。f、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文件。2、不符合登记条件,需要办理备案的,应提交房屋使用的有关证明文件。(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1、出租人为个人的。a、有效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2、出租人为单位的。a、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境外所有人应出具经公证或认证的委托书;。(四)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1、承租人为个人的。a、本市居民提交特区身份证;暂住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或进入特区有效证件,其中20至49岁的育龄妇女需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核验的《流动人员计划生育证明》;境外人员提交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留证件;(以上均须留存复印件)。2、承租人为单位的。a、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3/32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c、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如以被委托人名义签定合同,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表述清楚;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经过公证或认证。当事人需提交下列文件:(一)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二)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文件;。当事人需提交下列文件:(一)租赁当事人提交的合同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合同变更协议书或者补充协议;。(四)已办理备案的有效合同申请办理合同登记,须提交已取得的.符合登记条件的产权资料。(一)当事人提交注销有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申请书;。当事人单方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须提交已解除租赁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条禁止下列房屋出租:(一)被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为危险房屋不能使用的;。(二)已公布房屋拆迁公告的;。(三)无房屋权利证明材料的;。(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4/32税务部门和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3、房屋转租的,转租租金高于原租金的差额部分,由转租人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依据深地税发[xx]937号文件的通知:税率分为二档:月租金小于5000,综合税率为4.1%;月租金大于等于5000,综合税率为6%。1、出租房屋没有登记或者备案的,对出租人或者转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一次性处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并追缴房屋租赁管理费和滞纳金;对有过错的承租人或者转租人并处以约定租金百分之十的罚款。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或者约定租金不明确的,以当年公布的房屋租赁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进行处罚。(摘自《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三条)。2、出租人或者转租人违反有关规定,不缴纳或者延迟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主管机关可责令缴纳,每延迟一日,按应缴纳管理费的数额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摘自《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六条)。(摘自《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五十三条)。2、出租人或者转租人违反有关规定,不缴纳或者延迟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主管机关可责令缴纳,每延迟一日,按应5/32缴纳管理费的数额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1、本指南所列要求应提交的材料,注明留存复印件的均要求核验原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均需提交原件。2、房屋租赁当事人应使用主管机关提供的统一合同格式。出租屋业主凭产权证明到辖区租赁管理所领取空白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书。租赁合同管理指南【第二篇】甲方(租赁方):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承租方):联系人:联系方式: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创造安全的经营环境,明确甲方为商铺(场地)出租单位,对乙方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乙方为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甲乙双方自愿达成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和指导。2、甲方负责管辖区域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开展对承租企业、个体户安全宣传活动,普及和推广安全管理知识。6/323、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实施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4、协助承租企业、个体户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措施。5、坚持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6、负责管辖区域的公共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7、建立和加强义务消防队伍的管理,制定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8、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乙方整改安全隐患;制止乙方的违法行为。1、乙方承租人(企业或个体户)是乙方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承租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乙方无条件的自觉组织人力、物力对存在安全问题或隐患及时进行整改。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商铺转租给任何第三方或个人,并且不得转租给无相应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4、乙方及其员工应学习并掌握火灾报警、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火场逃生等技能。5、乙方在甲方市场内承租的商铺仅做经营场所使用,不能作为任何形式的住宿用途。7/326、严禁乙方搭建影响房屋结构和消防安全的阁楼,同时仅限于存储货物。7、乙方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锁闭消防出口,不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杂物。8、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拆除,设置警戒,并施工完成前将防护设施恢复原状。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用电负荷不得超过原设计电表容量,禁止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并且保证各种用电设备正常运转。10、乙方因经营需要变动原有的电力线路、水路管道或重新安装的',应事先向甲方书面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和线路布置图,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11、乙方营业结束后应做到断水、断电,关好门窗。存储货物的仓库保持良好通风,合理安排货物堆放高度和间距。1、因甲方原因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2、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不善、违规操作、拒不整改等)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乙方应负完全经济赔偿责任、民事、刑事责任。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8/32理。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3、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出租方):代表人:联系方式: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乙方(承租方):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租赁合同管理指南【第三篇】甲方:租赁公司(地址:电报:(租)电话:乙方:(地址:电报:电话:)。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文号)和乙方的《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1.租赁费总额:(大写:)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个月支付9/321次,共支付次,即租赁期结束。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估价单》所列。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三、租赁物件交接: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四、费用结算办法:(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帐号:)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10/32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2%,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2.5%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五、担保单位及责任: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六、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赁合同管理指南【第四篇】编号:日期:11/32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地址:电话: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和乙方的《租赁项目申请书》,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一、租赁物件品名、规格、数量: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1.租赁费总额:。租赁期自提单交付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至租赁期结束。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估价单》所列。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订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三、租赁物件交接: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12/32验无误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四、费用结算办法: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