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手册目录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发电〔2010〕29号)..................................12.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84号)......................................12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184.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305.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及补充和修正表.....137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1817.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1868.专家库.......................................1879.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19110.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19411.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1999)...20012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2061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212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发电〔2010〕2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九月八日(此件可公开发布)2杭州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深刻吸取杭州合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8·13”中毒事故教训,市政府决定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落实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努力构建使用单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基本掌握全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建立基本信息数据库,进一步推进落实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消除事故隐患,努力预防和减少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三、排查整治范围全市所有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依据GB18218-2009辨识)的以及其他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四、组织领导专项行动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扎实推进排查整治行动。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环保局、质监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全面落实各项措施,互相配合、统筹协调,认真完成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杭州经济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开展本辖区内的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各乡镇(街道)要在区、县(市)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成立专项行动工作组,抽调人员、聘请专家,具体实施所辖范围内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核查、排查和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五、实施步骤专项行动为期100天左右,共分3个阶段实施:(一)动员部署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10月10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我市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组织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员,广泛开展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针对性培3训,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动员和督促使用单位通过自查或委托专业机构、聘请专家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并在10月10日前主动、如实向所在乡镇(街道)报送《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自查表》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表》。其中,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不包括化验室使用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试剂)的制造业企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要同时登录市安全监管局网站,完成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的网络填报工作。为及时掌握信息、跟踪进展情况,推动专项行动不断深入,各区、县(市)要在10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阶段性开展情况书面总结报送市安全监管局。(联系人:袁飞,联系电话:85811461、85811481,传真:85811464,邮箱:ajj.wgc@hz.gov.cn。)(二)排查核实和督促整治阶段(10月11日-12月10日)。各乡镇(街道)要按1:1的比例配备工作人员和专家,对主动开展隐患排查的使用单位进行核查;对隐患排查不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排查,依法查处违规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行为。乡镇(街道)组织开展核查、排查工作情况要建档留存。各地要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对排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的使用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1.生产工艺和设备、储存方式和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2.压力容器未按期进行检测检验或者经检测检验不合格;3.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未经正规安全培训,未取得任职和上岗资格;4.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且与人口密集区域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对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分级标准〉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09〕23号)确认为D类的使用单位,要坚决予以整治,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停产消除隐患。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科研单位、医院、学校以单位自查为主;市属使用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单位)负责部署开展。以上两类使用单位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在12月10日前将《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自查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表》及自查总结报告送当地乡镇(街道),纳入当地统计数据。(三)汇总上报和督查总结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各区、县(市)要对辖区内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汇总,在12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书面总结以及经政府主要领导签字确认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汇总表》报送市安全监管局,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汇总表》(相关表格在市安全监管局网站下载)。各乡镇(街道)报送区、县(市)政府的相应报表也须经乡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市属使用单位的专项行动部署落实情况由相关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在12月20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全监管局。4根据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进行抽查,并通报有关情况,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工作职责,确保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指导、服务和行政执法工作,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专项行动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二)双管齐下,保障成效。各区、县(市)政府要加强专项行动的经费保障,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行动经费,用于各乡镇(街道)委托专业机构、聘请专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专项行动技术保障,及时提供省、市以及区、县(市)专家、专业机构信息,供乡镇(街道)选择聘请,妥善解决专项行动面临的专业人员不足、排查整治工作不够专业等问题。(三)狠抓落实,依法治理。在根据浙安监管综〔2009〕23号文件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各地要进一步明确或细化安全评估分级标准,通过专项行动实现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分类分级管理。在专项行动中,对发现存在一般事故隐患的使用单位,要责令立即排除,或依法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组织复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使用单位,要责令其立即停产停业实施整改,并实施挂牌督办;对整改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使用单位要依法予以关闭,并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附件:1.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自查表2.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表3.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汇总表6附件1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自查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声明:以下填写内容均为企业真实情况,对此及其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年月日使用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主管单位行业分类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机构代码企业类型从业人员数量上年度销售收入(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万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无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安全评估分级是否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是□否是否为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是□否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是□否是否涉及15种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是□否7序号产品名称年产量(吨/年)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序号危险化学品名称危险性类别是否为剧毒化学品年使用量(吨/年)最大储存量储存方式使用方式8填表说明1.在“主管单位”栏内,相应填写主管单位名称或无。2.在“行业分类”栏内,按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4位行业代码填写。3.在“机构代码”栏内,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或无。4.在“企业类型”栏内,填写本单位所登记注册的类型。5.在“从业人员数量”、“上年度销售收入”和“固定资产净值”栏内,分别填写本单位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人数、2009年销售收入和2009年的固定资产净值。6.在“安全评估分级”栏内,相应填写安全评估分级A、B、C、D结果或未评级。7.在“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栏内打“√”,依据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8.在“是否涉及15种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栏内打“√”,15种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分别为: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9.在“危险性类别”栏内,分别填写本单位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性类别,即: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10.在“使用方式”栏内,如果本单位是利用化学反应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活动,则分别填写所使用危险化学品参与的化学反应类型。化学反应类型可从“无机反应”中的“化合反应、分解反应、置换反应、复分解反应”,“有机反应”中的“取代反应、加成反应、加聚反应、缩聚反应、消去反应、水解反应、裂化反应”和其它反应(加注解)中选择。如果本单位是利用其他方式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活动,则分别从燃烧、涂敷、填充(混合)、溶解、传导(热、冷)、吸附、萃取、其它(加注解)中选择填写。如果本单位是利用其他方式使用危险化学品,则自行填写。9附件2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表填报单位(公章):填报日期:2010年月日是否处于人口密集区域□是□否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序号隐患概况(危险特性、有可能影响范围)整改措施整改资金(万元)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应急措施整改落实情况备注填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备注:“整改落实情况”栏填写已完成或未完成,填写未完成的,在“备注”栏中填写相关原因。11附件3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汇总表填报单位(公章):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