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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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具体实施方案2024/X/XX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社会都要了解、尊重、关心、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为促进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有效开展,根据《xx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xx省儿童福利工作要点》《关于印发泰州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xx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关爱服务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xx总体部署,建立完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监测预防、发现处置、帮扶救助”联动反应机制,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成效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责任使命,努力打造具有xx特色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样板。二、工作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原则,加强理论、政策、制度和实践创新,强化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丰富和拓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内容,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社会保护体系,努力实现“不让每一位儿童输在起跑线上”、“不让每一位儿童失去人生出彩的机会”的目标,争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创新先行试点城市。三、基本原则(一)党建引领,社会协同。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大在政策制定、设施建设、资金保障各方面的投入力度,调动社会各方面资源力量,协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关爱和保护工作的合力。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创新机制,破解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最后一公里”难题,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专业化水平。(二)源头预防,综合治理。坚持从源头抓起,夯实基层基础,借助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和关爱网络,搭建集预防、发现、干预、回归安置、持续跟踪等服务为一体的服务平台,加强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边缘儿童及其家庭的救助帮扶和指导监督,增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辅导,严厉打击防范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实现预防保护与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着力营造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多措并举,通过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边缘儿童及其家庭开展生活帮扶、医疗救助、教育资助、就业扶助等关爱服务,使特殊重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困有所助、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从源头上消除困扰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四、重点任务(一)坚持系统化思维,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在市级层面建立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委员会,由党政主要领导任主任,市相关领导任副主任,教育、民政、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民政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全面加强党委对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统筹领导。建立起“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解决政策性、机制性的问题。挂牌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中心,明确中心职能,指导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相关的法规宣传、政策支持、技术指导、队伍培训、慈善资源链接等工作。镇级层面参照成立镇(街)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委员会,明确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工作职责,配齐配全镇级“儿童督导员”和村级“儿童主任”,统筹推进“儿童之家”建设,推动责任、人员全到位。学校层面明确专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副校长,配齐配强“教师妈妈”,落实校园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和法治教育工作责任。构建“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明确各层级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做到上下衔接。推动社会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络。牵头部门:民政局参与部门:市委办、政府办、宣传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人社局、卫健委、教育局、医保局、文体广旅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残联、红十字会、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二)坚持社会化参与,凝聚关爱保护合力。大力培育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公益社会组织,建立建强协会党组织,广泛动员市、镇(村)干部和社会志愿人士参与,壮大关爱保护团体。组织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建立“一名公益协会成员,一名在校老师,一名社会组织人员,一名法律工作者,一名‘五老’志愿者”的“多位一体”挂钩结对帮扶机制,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边缘儿童等为重点的未成年人落实“一人一专班、一人一档案、一人一方案”(关爱保护清单)的帮扶措施,精准开展走访陪护、品德教育、生活照料、控辍保学、心理疏导、课业辅导等活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组建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基金会,接受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和困难帮扶资助捐助,凝聚社会爱心促进公益事业持续发展。牵头部门:民政局参与部门:宣传部、教育局、司法局、财政局、关工委、红十字会、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三)坚持信息化保障,提升精准管理实效。开设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热线和关爱保护信息化中心,负责全市未成年人尤其是困境儿童等对象服务管理情况的主动预警、关爱保障、实时监测、诉求及时响应处置,受理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实现从接听到处理的线上和线下的闭环处置。建立儿童主任定期巡访常规化,完善巡访记录,通过巡访监测重点家庭,预防儿童受侵害事件的发生。制定应对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食品安全事故、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过程中,监护缺失儿童的监测和处置预案。通过电视、广播等形式全面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扩大社会知悉范围。加强对“多位一体”挂钩结对帮扶履职情况和“大手拉小手”服务成效的全程追踪和智能考评,建立绩效激励机制,按绩效积分排名,定期总结通报,适时对优秀“教师妈妈”“政法爸爸”关爱典型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牵头部门:民政局参与部门:宣传部、教育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团委、妇联、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四)坚持网格化管理,完善救助帮扶制度。以大数据中心建设为载体,依托全市网格队伍,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信息档案,对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实行全覆盖、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动态监测机制,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实现动态管理,并依托市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信息平台做好数据采集录入、审核报送、动态更新等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委员会各成员部门间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政策对接,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获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户籍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确保全部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和康复救助服务。牵头部门:政法委参与部门: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卫健委、医保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五)坚持责任化分工,夯实风险防范基础。健全完善学校安全事故纠纷“防、控、处、调、赔”机制。设立市校园风险防控和矛盾调处中心,由专业组织和人员对矛盾纠纷师生或家长实施引导、调解、司法确认等程序,及时将矛盾纠纷由校园内引导到校园外,建立完善依法规范的调处机制,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效化解校园矛盾纠纷。探索建立多元化的事故风险分担机制,按照“鼓励参加、自主自愿”原则,鼓励学生家长自愿购买“学(生)平(安)险”,为防范校园和未成年人风险织密屏障。牵头部门:政法委参与部门:司法局、民政局、教育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六)坚持温情化教育,织密法治保障防线。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制度,建立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司法部门以及妇联、共青团等单位联动协作机制,明确强制报告的行业范围、需要报告的情形、报告流程、救助保护机制以及隐私保护、激励和督促检查措施等,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统筹整合在职教师、法律工作者、专业社会组织、五老志愿者队伍等资源力量,成立未成年人专门教育服务团队,组建普通学校“特殊重点未成年人专门教育讲堂”,常态化开展巡回授课和法治宣传活动,提升未成年人教育管理专业化、法治化水平。牵头部门:检察院参与部门:政法委、人武部、司法局、教育局、法院、公安局、妇联、团市委、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五、主要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将责任分解到人、落实到岗,调整充实机构人员,落实目标责任,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给予保障。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委员会要切实发挥救助保护、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严格考核督查。政法委要将未成人关爱保护工作纳入“xx年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xx”考核体系,明确考核目标和评分标准,压实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作责任。政法委、检察院、教育局、团委、妇联、民政局等部门要联合组建督查指导工作组,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扎实开展工作。(三)广泛宣传动员。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诚信友善、恤孤慈幼的传统美德,发动全社会监督家长依法履行第一保护责任人的义务。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多形式开展以有利于困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免受侵害为主题的专项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四)落实资金保障。市、镇(街)两级要切实保障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经费。财政部门统筹使用本级财政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六、实施步骤(一)调查准备阶段。发动基层组织的力量,围绕困境儿童、留守儿童、边缘儿童的详细情况和实际诉求,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专项档案和信息库。以政策宣讲、法律普及、心理知识辅导为重点,同步开展对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的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结合调查摸底情况,搭建工作框架,制定实施方案,报市未保委办公室备案。(二)推进实施阶段。各乡镇(街道)召开动员部署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分工,分解工作目标,落实推进节点。要加强工作研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各类志愿者的工作职责和协作程序,逐步完善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等保护体系,每季度向市未保委报告阶段性工作进展。市未保委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定期搜集和研究各地各部门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强化部门职责、推进社会协同的新举措。(三)总结提升阶段。科学建立绩效评价机制,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全面总结提炼工作成效和经验,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长效工作机制,为进一步促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事业发展奠定实践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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