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事迹材料2024/X/XXxx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习近平“多元一体”的民族观,一手抓执法办案,一手抓民族团结,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立足审判职能,依托各种载体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积极营造各民族干警之间、干警与少数民族群众之间和睦相处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维护全旗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全院整体工作同步共推,努力为促进民族团结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xx年4月被评为“xx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一、把强化创建领导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责任担当院党组高度重视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思想武装,从政治方向上牢牢把握民族关系,从认识国情上理解民族团结。制定了《xx人民法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把促进民族团结作为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重大工作部署实施前进行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重大影响效果评估和少数民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制度。在全院上下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广大干警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的良好格局。二、把宣传教育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传播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入开展维护国家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宣传教育,凝聚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交流融合、休戚与共的团结力量。通过院长讲党课、道德讲堂、观看民族团结教育片等形式,组织干警加强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传统文化知识,组织干警到抗日英雄陵园进行祭扫,邀请少数民族老党员讲述各族人民团结奋战的革命故事,对干警进行入心入脑的民族团结教育。邀请党校教师讲授民族政策理论,增进干警的民族团结意识。积极开展“七进”活动,宣讲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干警深入社区和农牧区,发放宣传资料,为各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主要街道和社区悬挂宣传横幅,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组织双语法官走进蒙古族中学,用蒙语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在校学生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和司法温暖;把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翻译成蒙文并印制成册,利用“七进”活动和送法下乡时机积极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引导各民族群众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三、把服务大局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保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建立院领导、法官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主动走访民族产业企业,为企业发展提供“点餐式”优质法律服务,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助推民族产业稳定发展。依法妥善审理涉疫情民商事纠纷,助力推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稳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疫情期间,全力配合旗委政府关于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积极参加入旗主干道临时检测点和社区防疫门岗执勤备勤工作,全力保障全旗各族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38名党员自愿交纳16000元“抗疫党费”,有32名党员干警捐款5400元,有一名干警捐赠价值5000多元的保暖物资,有17名退休党员捐款2300元,非党员干警通过网络向红十字会捐款1700元,另外向蒙古族学校师生赠送大量防护用品,为少数民族中小学生送去一份健康安全保障。四、把审判执行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有效载体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宗教信仰和民族习俗,增进与各民族群众之间的了解和信任。依法公正审理好涉及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案件,把法律适用和民族习惯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促使当事人化解矛盾。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件,保障各民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xx的草牧场纠纷占全区近六分之一,是困扰牧区和谐稳定发展的一大难题。多年来,加强送法下乡、三联六调、巡回办案、聘请少数民族特邀调解员、与嘎查委员会建立化解矛盾联动微信群加强远程调解等便民举措,建立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近60%的草牧场纠纷案件在诉讼外化解,进入诉讼程序的草牧场纠纷案件也实现案结事了,近年来没有一起因法院审理而导致牧民上访事件发生。以保护为理念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提升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水平,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保护各民族群众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妥善化解边境贸易纠纷,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等暴恐犯罪案件,打造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为维护少数民族地区和谐稳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集中开展“草原风暴”系列集中执行活动,用足用强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涉案少数民族申请人权益,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给予我院“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集体”通令嘉奖。多年来积极探索人民法院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多次被市中院评为全市基层法院先进单位。五、把双语审判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坚实桥梁根据我旗民族区域特点,把双语审判作为做好法院审判工作的重点,尊重和保证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加诉讼的权利,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群众诉讼语言障碍。近年来,我院年均使用蒙汉双语审理的案件占全院受理案件总数60%以上。一是加强双语诉讼服务窗口建设。扎实推进双语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置蒙汉双语导诉台,规范双语诉讼服务岗,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庭”。诉讼服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7名,其中有2人为法律知识丰富、通晓汉语和蒙语的法官和书记员,为各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讼引导、登记立案、跨区域立案等双语诉讼服务。二是加强双语法官业务能力提升。大力培养蒙汉兼通的双语法官和双语书记员,成立蒙语审判团队,培养8名蒙汉双语法官,设立六个以蒙古族法官名字命名的双语法官工作室和一个双语诉讼服务工作室,选任40名少数民族人民陪审员,不断建强双语审判队伍,将学习掌握和熟练运用“双语”作为基层法官司法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强力提升双语审判水平,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在少数民族群众参加诉讼活动时,及时告之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证审判工作公平、公正进行。三是规范和完善蒙文裁判文书制作。将民事案件全部法律文书翻译制作成蒙语版本,以全蒙文卷宗向当事人展现全部诉讼流程,进一步保障少数民族诉讼群众的诉讼权利。四是开通12368双语诉讼服务热线。当事人在拨打热线电话时可自主选择汉语或者蒙语服务,进行自助语音查询或人工服务进行法律咨询、预约立案、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等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六、把司法为民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暖心工程高度关注少数民族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在蒙古族聚居的苏木镇场设立巡回审判点,在全旗12个苏木镇场,89个嘎查村全部设立巡回审判便民诉讼联络点,聘请嘎查领导和蒙古族农牧民为联络员、调解员、普法宣传员,为蒙古族群众提供立案、调解、开庭、执行、诉讼咨询、接待接访等“一站式”服务,构建巡回审理、上门立案、上门送达、假日法庭、阳光司法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机制,精心打造“鸿嘎鲁草原行”巡回审判品牌。对年龄较大、行动不便、路途偏远的少数民族申请人,办案法官主动送法上门。院里开通了涉少数民族纠纷化解绿色通道,制定了少数民族纠纷“优先调解、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四优先”工作制度。对确有困难的少数民族诉讼当事人给予诉讼费减、免、缓等措施,助力困难少数民族群众依法维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诉讼服务理念,在基层法庭、巡回审判点设置“农牧民之家”,为少数民族诉讼群众免费提供食宿,让各族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温暖。牧区巡回法庭为牧民网围栏安装温馨提示牌,提醒牧民注意出行安全,避免发生网围栏挂撞造成牧民生命、财产损失,用小行动践行为民大宗旨。七、把文化建设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有力推手打造民族团结文化教育长廊,加强蒙古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在门牌、指示牌、提示标语、各类文件、文化长廊等区域准确使用蒙汉文双语标识。运用信息化手段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开通法院蒙语网站,实现点击网站可以及时了解法院各类案件的审判动态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相关情况。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地区诉讼服务工作调研,调研论文《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风俗习惯对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影响》在《xx法制报》刊登,其观点受到市中院和自治区高院的赞同和认可。学术论文《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院设立诉讼服务中心的必要性》获得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审判杂志社举办的“鼓楼杯”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征文三等奖。八、把扶贫帮扶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支撑点将帮扶少数民族贫困户作为扶贫工作重中之重抓实抓好。对6户国家级贫困少数民族群众由院党组成员结对帮扶,详细了解少数民族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状况以及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分析总结致贫原因,帮助寻找发展致富的思路,指明发展致富的门路。通过“牵手致富”,增强“造血功能”,帮扶的贫困少数民族群众已全部脱贫。我院坚持脱贫不脱钩、脱贫不脱帮扶,继续采取扎实举措不断回头看、回头帮,帮助少数民族脱贫户巩固提高致富能力。九、把少数民族干部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生力军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警培养,每年录用考试中专门留出一定名额用于选拔招录蒙汉双语兼通的优秀少数民族人才。积极选派少数民族干警赴区内外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和各级民委各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通过培养、选拔和任用,使少数民族干警逐步成长为推动审判工作和民族团结的一支生力军。全院有63名少数民族干警工作在立案庭、审判庭、执行局、法警大队等部门,占全体干警的%,其中29名为中共党员,充分发挥各自岗位优势,积极投身于维护民族团结工作中。我院每年都有多名少数民族干警受到院里和上级法院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表彰,三名蒙古族干警荣登我院“善行义举四德榜”,一名双语女法官被市中院评为“最美最善基层法官”,多名法官被自治区高院授予“全区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全区法院优秀法官”等荣誉。今后,xx人民法院将不断总结经验,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拓宽途径,团结奋进,以持之以恒、求真务实的担当和精神,抓紧抓实抓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我旗民族团结事业和边疆稳固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