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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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公司财务管理制度【4篇】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网友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篇】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现金管理制度,熟练掌握收付办法和手续。2、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正确和完整性,保证内容真实、手续完备。3、记账凭证的填制要准确反映经济内容的.主体,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和记账规则,做到摘要简明扼要,数字准确,内容完整。4、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办理收付款业务。对于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或领导同意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凭证上加盖收、付讫戳记或出纳人员名章。5、根据办理完毕的记账凭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当日余额,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6、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库存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保证安全。不得以“白条子”充抵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库存现金与账不相符时,应及时报告领导2/20查明原因。7、不准“坐收坐支”现金,做到“收到解交”、“支则提取”,不套取现金。8、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对各项借款要定期清理催收。做到一事一借一报,对同一人的现金借款要前款不清,后款不借。9、按时发放奖金福利及学生的奖学金、生活补贴、勤工俭学等费用10、做好学生的收费及欠费管理工作。11、认真做好基建总账的记账、报账工作,按时编制和报送报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二篇】1、全面统筹规划公司财务管理战略,拟定公司财务规划方案。2、按照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的要求,全面主持财务体系的运作管理。3、以合理的企业资源成本适时制定、修正、和完善财务组织体系,指导下属员工的有效职责分工和高效协作。4、负责主持编制预算并监督其执行。5、负责公司投资、筹资等工作,负责向公司提交可行性方案。6、负责财税政策法规的研究,定期提供财税信息报告和3/20专题研究报告;分析企业经济环境,提供财税咨询,策划财税解决方案。7、主持财务会计政策和职能范围内的财务制度的`研究、设计、和提审核。8、建立财务风险的预警与防范体系;确保不会出现资金安全风险、税务风险等财务风险。9、向公司高层决策者提供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建议,致力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10、执行公司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制度与规程,节省本部门各类办公费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三篇】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财务印章管理遵循“明确责任、严格审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原则。第三条财务印章的分类:1、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2、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现金收、付讫章,支票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个人人名章、稽核章、已开发票章和作废章等。4/20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财务部。第五条集团财务中心负责印章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检查各公司财务印章的使用及管理情况。第六条各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负责保管财务印章。1、财务印章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保管;2、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别保管。一般情况下,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法人章及相关票据由相关出纳保管;3、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保存;对内专用财务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4、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时,应履行代保管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来后,应立即将印章交还原保管人;5、财务印章保管人离职或异动时,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由相应直属的上级领导进行监交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章交接的时间、枚数、名称;6、企业名称变更或印章受损,需要更换相应印章时,应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和通知各有关单位。7、财务印章如有丢失、毁损、被盗、误用情况,应立即书面逐级上报详细情况,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防范风险。8、停用、废旧的印章应及时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销毁,个5/20人不得擅自处理。第七条各公司应随时将财务印章刻制、变更、注销及保管等信息上报集团财务中心备案。第八条集团财务中心负责《财务印章保管登记表》的统计和更新工作。第九条财务印章使用必须基于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经营活动。第十条使用财务印章应办理批准手续,严格登记。1、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授权制,由财务负责人授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印章管理要求使用:(1)银行预留印鉴除用于日常结算票据的'支付、收款外均应审批、登记;(2)发票专用章除用于已开普通发票、增值税票、营业税票等税票的盖章外均应审批、登记;(3)其他对内专用章严格按照要求使用。2、非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审批制,由使用人填写《用印申请表》经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审批;3、加盖财务印章时,应加盖于规定位置;4、严禁为空白支票、发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盖公司财务印章;5、财务印章由专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6、严禁将对外专用财务印章携带外出使用。若属特殊情况,使用部门或个人须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6/20或财务总监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财务印章领用手续,携带外出使用。使用后应立即归还印章,不得贻误。7、月末,印章保管人须将《用印申请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存档备案。第十一条财务印章由公司统一刻制、授权使用。1、因工作需要刻制财务印章,由各财务部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向行政部提交刻章申请,经审批后由行政部办理刻章;2、各公司财务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需财务总监审批同意;3、各类财务印章名称应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名称为准,并使用全称和法定名称,不得使用简称;4、印章刻制完毕,财务部向行政部申领并登记备案;5、各类财务印章同一内容、同一序号不得刻制多枚。第十二条各公司财务部为财务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门,严禁其他部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第十三条财务印章启用前,财务部门应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及部门,发出正式启用新印章的通知,注明启用印章依据、名称、时间及印模等,同时宣布旧印章作废。第十四条财务新印章启用后,财务部门应及时与行政部办理原有印章移交手续,将旧印章上缴或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第十五条财务印章需要变更、注销时,财务部门须将变更或注销的财务印章移交行政部办理印章的变更或销毁。7/20第十六条在财务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以下行为:1、未经允许,擅自刻制、变更、注销财务印章;2、其他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刻制财务印章;3、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复制公司财务印章;4、为各种空白文档加盖财务印章;5、未经审批,携带财务印章外出;6、替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审批使用财务印章;7、未按本制度要求及时提供财务印章变动信息;8、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行为。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由公司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财务中心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四篇】一、库存现金管理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8/203.不准用“白条”入帐。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二、银行存款管理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9/20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三、往来帐款的管理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四、内部牵制: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10/20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了规范管理本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经济核算,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别制定本制度。二、制定本制度的依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三、制定本制度的原则第一条建立和建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经济核算,尽可能地降低消耗增加盈利。力求以尽可能少的消耗取得尽可能大的经营成果。第二条正确计算和反映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依法缴纳税收。第三条财务管理必须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工作。第二章财务工作管理规范第一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正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第二条各部门办理事务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务。11/20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公章。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的签字。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签字。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实物证明及出处。第三条财务工作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编号、内容、科目、金额、所附单据张数、签名,在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上出纳必须签字。第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格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第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定期清查(每月一次),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提出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第六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办理交接手续,必须列出移交清单,接交人员按移交清单逐项核对点收。1、现金、有价证券应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保持一致,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应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保持一致,若不一致,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若查不清,由移交人赔偿。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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