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2024年债权担保合同【汇集5篇】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我给大家分享的“2024年债权担保合同【汇集5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债权担保合同【第一篇】甲方(债权人):乙方(债务人):丙方(担保人):为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丙方自愿为甲乙双方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最大限度的担保..因此,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三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最高额保证是指甲方和丙方对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确定一个最高额,丙方在该最高额内为乙方履行债务向甲方提供保证。最高金额是指乙方在甲方的所有债务(包括或有负债)的总余额..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甲、乙双方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1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和最高金额内,一系列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条、对帐函等。)甲乙双方根据《销售合同》签订的合同为本合同的主合同。第三条、担保方式风险警告:保证责任分为连带责任和一般保证。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般担保只在债务人不履行(与不履行相区别)债务时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当事人应根据不同的担保目的确定担保方式,以降低风险。丙方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只要《销售合同》及其他主合同(以下统称“主合同”)在本项单项债务履行期届满时,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债务,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担保责任。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无论甲方是否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抵押、质押、保证、备用信用证等),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其担保范围内的担保责任。)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第四条、保证期风险警告:现在很多担保公司都不太重视保证期的设定。有的保证合3/19同没有设定保证期间,有的设定的时间早于主债务合同履行期届满的期间。所有这些设置都被视为不同意保修期。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此,在没有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债权的实现期限会大大缩短,很容易出现因过失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况。1.主合同项下的其他单项债务,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2.法律法规有规定的,甲方声明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第五条、担保范围本保函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第六条、丙方的陈述和保证1.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主合同的担保,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意图均为真实。3.丙方提供的与主合同有关的所有文件、声明和陈述均合法、真实、准确、完整。除已向甲方书面披露的情况外,丙方未披露任何其他重大负债(包括或有负债)、重大违约、重大诉讼、重大仲裁事项或影响其资产的其他重大事项。4/19第七条、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风险警告:违约责任的规定通常是为了鼓励合同当事人遵守约定,严格履行合同。但对于债权人来说,也是债务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时,实现法律规定以外的利益的重要手段和杠杆。违约责任可以加强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当约定也可能限制债权人的赔偿范围。1.丙方应向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真实有效的法律文件。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丙方如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姓名、电话、传真,应在变更后一周内书面通知甲方。3.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真实反映其综合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丙方如发生转股、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变更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转让主要资产等情况,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5.丙方应当自停业、歇业、宣告破产、解散、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或者涉及重大经济纠纷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第八条,确保权利的实现:1.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担保责任。5/192.债务履行期内,如甲方有确实证据证明乙方经营恶化、资金被提取、资产被转移以逃避债务,或有其他足以危及甲方债权的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3.当丙方有可能部分或全部丧失偿付能力时,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前承担担保责任。第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三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甲方:法定代表人:日期:乙方:法定代表人:日期:丙方:法定代表人:日期:债权担保合同【第二篇】甲方(担保人)身份证号码:地址/住所:联系电话:6/19乙方(债权人)个人贷款担保合同身份证号码:地址/住所:电话:根据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年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贷款资金(大写)万元,期限为个月。现甲方自愿向作为借款人担保人的乙方提供担保,并指定乙方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现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和解释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否则:1.借款合同中的定义和说明适用于本合同。2.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时,应包括经双方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后的合同或条款。3.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和担保行为是独立完整的,不因其他相关合同的无效而无效。4.术语“债务&lsquo指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应向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以及实现乙方债权和担保权益的全部费用。第二条、保证责任为确保借款人全面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甲方因任何原因未能按约定履行,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三条、保证期7/191.保证形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再延长两年,即从_______至_______。二.本合同所称的主债务是指乙方履行前述《借款合同》中的支付义务后向甲方收回的债务。保证期间,乙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第四条、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所有担保范围以及《贷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履行的所有义务。乙方因行使追索权和实现对甲方的担保权而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在本保函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第五条、担保条款一、本合同项下设立的担保为独立担保。本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会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会因《借款合同》的终止或变更而受到影响。在任何情况下,甲方都应全面履行保证责任。二.本合同中的担保是不可撤销的,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也不会因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债务、企业资质丧失、章程变更等原因而发生变化。8/19三.乙方如对《借款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无需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根据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担保责任。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扩大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的除外..四.任何时候,甲方不得以乙方未积极行使对借款人的追索权为由,要求减少或免除担保责任。担保人具体担保:若乙方同时享有债务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连带责任担保,无论乙方是否要求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甲方自愿优先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承诺放弃全部抗辩权。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由债务人的货物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货物担保之前承担担保责任。若债务人为该财产提供担保,乙方放弃担保权益、担保权益的顺序或变更担保权益,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继续提供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第六条、陈述和保证一、甲方向乙方声明: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准确、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与事实不符的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2.甲方签署和执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活动是自愿的,其含义是真实的;3.若借款人向乙方提供了抵押物,甲方承诺放弃保证人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八条及其司法解释所享有的权利,并不以此条款作为对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抗辩..4.甲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影响乙方接受9/19为担保人的下列事件:(一)与其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涉及重大违纪、违法或者法律纠纷的;(二)有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纠纷;(三)有重大债务或或有负债;(四)对第三方有未披露的担保;(五)有其他未公开担保财产的共有人;(六)影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担保能力的其他情形。二.甲方向乙方保证:1.乙方向贷款银行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保证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0天内,立即向乙方支付所有赔偿金额和应付费用;2.如果甲方同时面临偿还债务和向乙方追偿的情况,甲方应优先向乙方追偿;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保证在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事项;所有影响乙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如借入和借出国外资金等。4.甲方保证本保函合法有效,影响或可能影响本保函的任何情况已依法排除;5.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或干涉乙方根据本合同实现债权;6.乙方行使权利不受甲方意图或疏忽的影响。10/197.无条件接受乙方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在签订《贷款合同》后每月向乙方提交真实的上月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8.在本合同保证期内,如果甲方向外界提供担保,甲方保证在提供担保前10天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不能向外界提供担保。9.当甲方提供的担保与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的货物担保并存时,担保责任和货物担保在实现顺序上没有先后之分,乙方可以在不实现货物担保的情况下直接要求甲方承担全部连带担保责任。10.若乙方在保证期间将债权合法转让给第三方,则本保函保证债权同时转让,甲方在原保函范围内对受让方承担保证责任。若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的履行期在保证期内延长或延长,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11.甲方愿意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所有资产的清单。乙方认为必要时,可以对清单所列资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担保人承担;第七条、违约责任如果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违反本合同条款,甲方应按被担保债务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因违约遭受损失,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甲方还应赔偿不足部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实现其收取违约金的债权,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第八条、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况11/1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实现债权。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或甲方明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或涉及诉讼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处分,可能加重乙方担保责任的;3.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需要提前履行债务但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清偿债务的;4.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制度等。,导致乙方担保义务即将形成,涉及或即将涉及诉讼(或仲裁)程序,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情形。5.借款人有其他违约行为。第九条、合同的变更1.如果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应通知另一方,只有双方达成书面修改协议后,本合同才有效。在达成书面修改协议之前,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仍然有效。2.借款合同变更时,乙方无需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无条件同意继续对原借款合同和变更后的借款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除非借款合同的变更加重了甲方的担保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12/19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