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区检修安全防护培训(PPT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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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区检修安全防护培训20170713一、液氨理化特性分子式:NH3;分子量:17;熔点:-77.7℃;沸点:-33.4℃;自燃点:651.11℃;爆炸极限:16%~25%;1%水溶液pH值:11.7,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3类有毒气体。根据经验:1kgNH3在大气压力和15摄氏度的条件下体积为:•100%:1,4m3;•400ppm:3500m3;•25ppm:56000m3。液氨从压力储罐中泄漏后会立即气化并与水结合成雾状,氨雾的温度可能会低到零下75摄氏度,这个雾比空气要重(含有小液滴)。这个雾在里面所含的小液滴蒸发之前会一直紧贴地面。当小液滴蒸发后气体会开始上升。液氨具有毒、腐蚀的理化特性,液氨的生产、储存、充装设施的安全性要求较高,系统的操作与管理要求严格。其危险性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①、介质易挥发扩散:液氨在充装过程中,稍有泄漏就会在空气中迅速挥发扩散,尤其是在高温季节,将会危害人体健康,严重污染周围环境。②介质腐蚀性:液氨具有腐蚀性,大量泄漏时极易对设备、贮罐区地面造成腐蚀,严重时造成人员伤亡及环境污染。因此,要求管道、贮罐能抗腐蚀,并且充装管线接口要绝对密封。③氨蒸气爆炸极限低,空气中氨蒸汽浓度达到16%~25%时,遇火星会引起燃烧爆炸。有油类存在时,将增加燃烧的危险性。④毒性:低浓度氨对人的粘膜有刺激性作用;高浓度氨除可因组织溶解性坏死,造成皮肤及上呼吸道粘膜化学性炎症及灼伤外,还可引起肺部充血,严重时可致死亡。液氨接触皮肤,可引起灼伤和冻伤,溅入眼内时,可出现眼结膜水肿、角膜溃疡、虹膜炎、晶体混浊,甚至造成角膜穿孔而失明。二、近年来液氨事故汇总1、2004年9月2日,河北省武安市永丰化工公司液氨在晶鑫化工公司厂区外液氨库充装液氨时,因软管爆裂引发泄露,造成4人死亡。2、2005年8月31日,河南省周口市骏马化工有限公司,一辆罐车在充装液氨时因软管破裂造成液氨泄露,并因静电火花起火,造成3死9伤。3、2007年11月25日,位于四川省内江市的康达肉类食品加工厂转存液氨时,传输管突然发生破裂,造成氨气泄露,造成2人死亡,2人中毒。4、2012年7月28日,贵州化肥厂发生液氨泄露事故造成1人死亡。5、2013年4月21日,四川省仁寿县金凤食品厂的生猪屠宰场冷库发生液氨泄露事故,造成4死22伤。6、2013年6月3日,吉林省德惠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因电气线路短路发生火灾,导致液氨设备和管道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21死76伤。7、2013年8月31日,上海市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因厂房内液氨管路系统管帽脱落,导致发生液氨泄露事故,造成15死25伤。三、液氨的危害性1大量氨泄漏危害特点1.1中毒:由于储罐内压力较高,泄漏到空气中,液氨迅速蒸发,而且蒸发速度非常快,会迅速占据空间,大量气氨在空气中蔓延,会使人中毒。1.2着火:大量泄漏的氨气,如遇上明火,会发生燃烧。1.3爆炸:大量泄漏的氨气,没有接触到明火,或者没有在空气中达到爆炸极限,暂时不会爆炸。但当达到爆炸极限时,遇到明火,就会发生爆炸。1.4灼伤: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和皮肤灼伤。1.5冻伤:液氨从容器内泄漏出来后,由于压力变化,液氨开始气化,同时吸收热量,使周围温度下降,如接触人员,易造成人体皮肤冻伤。2泄漏的健康危害2.1侵入途径:吸入、冻伤。2.2健康危害:低浓度吸入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性坏死,引起化学性肺炎及灼伤。2.3急性中毒:轻度者表现为皮肤、粘膜的刺激反应,现出鼻炎、喉炎、气管炎;可能有角膜及皮肤灼伤。重者出现喉头水肿、声门狭窄呼吸道粘膜细胞脱落、气道阻塞而窒息,可有中毒性肺水肿和肝损伤。氨可引起呼吸停止。如溅入眼内,可致晶体浑浊,角膜穿孔,甚至失明。四、应急、急救应掌握的知识1、液氨轻微泄漏1.1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关闭相关阀门,切断氨气泄漏源,防止氨继续外漏。当氨泄漏量达规定值时启动自动消防喷淋装置,进行水稀释、吸收泄漏的液氨和氨气,防止氨气扩散。1.2迅速抢救被困和受伤人员。1.3根据危及范围做好标志,封锁现场,组织检修人员进行抢修,将氨泄漏程度减至最低。2、大量液氨泄漏处理2.1立即发出应急警报,通知危害区域(本企业员工和周边居民)的人群迅速撤离,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泄漏范围不明的情况下,初始隔离距离至少150m,然后进行气体浓度检测,根据有害气体的实际浓度,调整隔离和疏散距离,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2.2应急救援抢险小组投入抢险救援时,必须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佩戴防氨面罩或正压式呼吸器,切断可能的泄漏源,开启消防喷淋;消防人员在上风口负责用开花或喷雾水枪进行掩护、协助操作,以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2.3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立即采取局部或全部断电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扑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有人员受伤时,应立即抢救伤员,同时向医疗部门(机构)求救。2.4做好事故现场保护、警戒和事故处理工作。3、氨泄漏引起着火时,不可盲目扑灭火焰,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首先设法切断气源,再灭火。若不能切断气源,则禁止扑灭泄漏处的火焰,必须用喷水进行冷却。4、人员急救处理4.1当液氨与皮肤接触时,应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并迅速就医。4.2当液氨与眼睛接触时,应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5min,并迅速就医。4.3当人体吸入液氨时,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应进行输氧;如停止呼吸,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迅速就医。五、液氨安全操作规程1、操作必须熟悉岗位操作规程,了解掌握液氨使用要求,持证上岗;2、液氨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3、冲氨管道上的接头,阀门、仪表不能与油脂接触;4、运行中的设备严禁擦洗、敲击、冲撞、挤伤和发生火花,以防触电;禁止用水冲洗电气设备,保持周围干燥清洁;5、开压力阀时,切勿面对阀门,应站在阀门一侧,以防人身事故。冲氨作业,必须穿戴好防护服、眼镜、口罩、手套、胶鞋;6、开机前仔细检查设备以及所有阀门无误,绝缘性能良好方可启动;7、严禁各种泵的空转运行;8、严禁氨气由压力设备及管道内急剧放出,以防止流体急速流动而产生静电,发生爆炸;9、液氨罐在充装前必须保证正压,防止内存空气;10、液氨罐充装中和充装后压力不超过1Mpa;11、液氨罐充装量不得超过安全警戒线。六、火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摘抄部分条例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火力发电厂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工艺中液氨储存罐及其系统(以下简称“氨区”)安全管理,保证用氨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新建、改建、扩建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工艺涉及液氨储存罐的建设项目,应开展安全条件审查,氨区等设备系统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第三条氨区有关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五条氨区应设在厂区边缘位置,并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其布置应满足防灾救灾、安全、环保及卫生防护的要求。第六条氨区应配备适合的消防器材和泄漏处置应急设施。设置“严禁烟火”、“液氨有毒”、“注意防护”、“易燃易爆”等明显的安全(及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氨区不得储存其他易燃品或堆放杂物。氨区入口处应设置静电释放装置,并良好接地。第七条氨区所有电气设备均应选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气设备。由于氨对铜有腐蚀作用,凡有氨存在的设备、管道系统不得有铜和铜合金材质的配件。第八条氨区内应备有洗眼器、快速冲洗装置,其防护半径不宜大于15m。并同时配备急救药品、正压式呼吸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等。第九条氨区应设置风向标,其位置应设在本厂职工和附近居民容易看到的高处。应设置事故警报系统。第十条氨区应设置二个及以上不同方向的安全出口,以利危险情况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疏散。第十一条氨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系统,熟悉液氨物理、化学特性和危险性,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第十三条氨区30m范围内属于静电导体的物体必须接地。进入氨区,不得携带火种,手机、摄像器材等非防爆电子设备存放在氨区外。进入氨区前应先以手触摸静电消除器,消除人体静电。第十四条进入氨区,禁止穿着可能产生静电的衣服或带钉子的鞋。在工作时应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如:护目镜、防护手套、防氨面罩、防护服等)应定期维护并处于完好状态。第十五条氨区周围道路必须畅通,以确保消防车能正常作业。氨气输送管道及其桁架跨厂内道路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桁架处应设醒目的交通限高标志。第十六条未经批准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氨区内,必须进入的车辆需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戴阻火器等)、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在有关人员的监护下方可进入。第十七条氨区内必须通风良好。操作、检修时使用能有效防止产生火花的专用工具。第十八条储存、补充或置换氨气时,应均匀缓慢地开启阀门,使气体缓慢放出,禁止剧烈地排放,防止因摩擦引起爆炸。第十九条禁止将氨区内的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等移作他用。第二十条氨区半径30m范围内严禁明火和散发火花。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散发火花的作业,应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可燃气体测试,应低于爆炸下限的20%,合格后方能准许动火。第二十一条外来施工人员在进入氨区内施工前,须经安全教育并办理安全技术交底等相关手续后,在有关人员的监护下进行施工,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得离岗。第二十二条液氨设备的布置应便于操作、通风排毒和事故处理,同时必须留有足够宽度的操作面和安全疏散通道。液氨储罐应装设防雷装置,防雷装置应每年在雷雨季前检测一次,并建立设备档案。第二十三条液氨储罐应有两点接地的静电接地设施,所有静电接地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并建立档案。第二十四条液氨储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温度仪、安全阀等监测装置。所有仪表和安全阀应定期检查、校验,并建立档案。第二十五条液氨储罐应设有防火堤和应急收集池。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第二十六条液氨储罐尽可能保持较低的工作温度,温度应低于40℃;非强迫冷却的液氨储罐必须设置遮阳棚,采取防晒措施。第二十七条液氨储罐充装量不得超过储罐总容积的85%。第二十八条应根据液氨储罐外壁温度和内部温度,设定合理的温度高报警值和自动联锁喷淋降温值。第二十九条氨区应装设液氨储罐降温淋水系统、消防喷淋系统。第三十一条氨区应设有氨气浓度检测器,具备远传和就地警报功能。第三十二条液氨储罐温度高联动降温水喷淋系统与消防喷淋系统必须可靠投运,当液氨储罐罐体温度过高时自动启动降温水喷淋系统,对罐体自动喷淋减温;当氨气泄漏达到规定值时应自动启动消防喷淋系统。第三十四条氨区运行值班人员应按时对系统全面巡回检查,测定空气中的氨气含量不得超过35ppm(体积浓度)。第三十五条氨区运行值班人员应每班对液氨储罐液位、压力检查并记录。第四十二条氨区系统检修开工前应用氮气进行置换合格并泄压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与系统的隔绝点需挂锁、加装盲板。如出现工作间断,每次开工前应再次测量氨气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第四十三条氨区设备系统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法兰等设备,检修时系统排放的残液应专门统一收集。第四十五条氨区系统经过检修后,应进行气密性试验,不合格严禁投入使用。第四十六条当进入设备内部进行维修时,除应用氮气对相关设备和管道进行吹扫外,还应保证设备内氧浓度达到18~21%。第四十八条氨区设备系统中的缓冲罐、蒸发器、液氨储罐及管道上的压力表、测温表应每半年校验一次,安全阀应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第四十九条应建立氨区设备技术资料台账,对氨区的所属设备(包括压力容器、设备、管道、阀门)及附属设备定期检修,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第五十五条承担运输液氨的运输单位必须具有危化品运输许可资质,运输液氨的槽车必须有押运员作业证、槽车使用证及准用证等资质证。第五十六条运送液氨的槽车到达现场后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