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程序目录一、目的二、适用范围三、职责四、考评依据五、达标等级划分六、考评程序七、相关记录一、目的规定江西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江西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及管理全过程。3.1主管机关负责企业考评申请审查,确定考评机构。3.2考评机构负责策划考评方案、实施考评过程,提交考评报告。3.3主管机关负责审核考评结果,签发达标证书。三、职责四、考评依据4.1《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交安监发〔2011〕322号)4.2《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2〕175号)4.3《关于转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的通知》(赣交安监字〔2012〕22号)4.4《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核指标》(交安监发〔2012〕175号)五、达标等级5.1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5.2一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900分(满分1000分,下同),且完全满足所有达标企业必备条件;二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700分,且完全满足二、三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三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600分,且完全满足三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六、考评程序6.1考评程序考评流程图6.2企业自评6.2.1企业可自行组织专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供咨询服务,对照《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和评分细则》(简称考评指标或《评分细则》,对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管理现状进行自评,确定适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具体要素,编制自评报告,提出存在的问题、隐患和改进建议。--(企业安标建设达标考评的方案:企业安全标准化宣贯-领导小组-建设方案-职责分工-对标自评,查找问题差距-管理制度、现场作业、设备管理等进行补充完善,隐患整改—PDCA)6.2.2企业应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落实相关改进建议,形成《自评报告》。六、考评程序6.3申请考评6.3.1向江西省道路运输协会申请“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电子U盘。6.3.2企业自评结果符合《考评指标》等有关文件规定的,可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向相应的主管机关提出《考评申请》。申请一级达标考评的企业应向交通运输部提出申请;申请二级达标考评的企业应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申请;申请三级达标考评的企业应向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六、考评程序6.3申请考评6.3.3申请初次考评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含分公司),并直接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实体;2)具有与其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并建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已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6.3.4初次考评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以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2)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组织架构;3)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4)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证书(证明)及近3年安全事故情况;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报告。六、考评程序6.4申请审查与考评机构确认6.4.1主管机关收到初次考评申请及所附材料后,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1)是否属于本管辖范围;2)是否满足申请条件;3)申请材料是否齐全。6.4.2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应告知企业补充、修改或重新提交申请。6.4.3对申请的企业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权限逐级审核。6.4.4对符合申请要求的企业,主管机关指定考评机构实施考评。六、考评程序6.5考评受理与准备6.5.1考评受理6.5.1.1企业申请材料核查考评机构接到主管机关的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的核查。1)对核查通过企业的录入考评项目基本信息,建立考评项目,启动考评工作。2)核查不通过的,及时告知主管机关和企业,并说明原因。六、考评程序6.5考评受理与准备6.5.1考评受理6.5.1.2启动考评工作1)对核查通过并建立考评项目的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进行项目评审,填写《考评项目实施表》,并启动实施考评工作。2)考评机构应在接到申请后25个工作日内(不含整改时间)完成对企业的考评。六、考评程序6.5考评受理与准备6.5.2签订考评服务合同对已受理考评的企业,由考评机构与企业签订《考评服务合同》。六、考评程序6.5考评受理与准备6.5.3考评方案实施6.5.3.1确定考评可行性根据与企业联系和考评受理结果,结合现有考评员现状,项目管理人员应确定:1)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已建立和实施,并按规定进行自评2)根据确定的考评时间,企业有正在作业的生产或服务提供现场3)企业同意在商定的时间接受考评4)考评机构现有资源(考评员、知识、经验与作业文件)能满足企业考评需要,或能够通过补充资源满足考评需要,补充资源包括:(1)进行补充专业知识的培训(2)编制或完善专业考评指导性文件(3)考评技术(包括电子化考评技术)(4)搜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六、考评程序6.5考评受理与准备6.5.3考评方案实施6.5.3.2确定考评方案当明确考评可行时,考评机构根据考评受理结果和可行性分析以及其它信息,确定考评方案,内容包括:1)考评目的、范围、准则、人员、时间、行业类型;2)多场所数量和性质,考评员路途时间;3)考评记录的要求;4)其他要求。六、考评程序6.5考评受理与准备6.5.4组成考评组6.5.4.1根据考评方案和考评员状况,项目管理人员在《考评员名单》中选择考评组长,确定考评组组员,经批准后,以《考评组任命书》形式通知考评组成员,组成考评组。6.5.4.2考评组由3名以上(含3名)考评员组成。对高风险、特定地域、特殊行业的项目,可适当增加考评员。6.5.4.3向企业发出现场考评通知。六、考评程序6.5考评受理与准备6.5.4组成考评组6.5.4.4依据《考评组任命书》,考评机构为考评组长发放工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考评组任命书》2)考评受理资料,包括《自评报告》3)《企业多场所清单》4)考评案卷5)《考评指标》6)《考评作业指导书》等六、考评程序6.5考评受理与准备6.5.4组成考评组6.5.4.5针对特殊行业、特定地域的初次考评,考评机构可以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考评组成员进行考评前培训,以保证考评组具备充分的能力。6.5.5考评原则与方法1)考评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和保密性原则。2)考评组实施考评可采取提问、交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检查与抽查等方式。3)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检测与勘察。4)人员询问、现场查验可以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六、考评程序6.6初次考评6.6.1编制《考评计划》1)考评组组长根据《考评组任命书》的要求,编制《考评计划》,落实考评方案,确定考评日程,经项目管理人员批准后与企业确认。2)《考评计划》应包括:考评目的、范围、准则、时间、地址/场所、日程及考评人员的分工安排。3)《考评计划》应涉及企业与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场所,并覆盖《考评指标》所有要求。对于多场所,根据抽样原则确定考评场所。六、考评程序6.6初次考评6.6.2现场考评现场考评包括考评前后的考评小组交流、召开首末次会议、现场考评、编写《考评报告》。6.6.2.1考评组的交流1)现场考评前的小组交流,包括:考评组成员的分工安排、企业基本信息的沟通、检查接口安排等。2)现场考评后的小组交流,包括与企业领导层单独进行沟通,逐项确认检查出的问题,通报考评结果和考评结论,针对未通过的企业商定重新考评的时间。六、考评程序6.6初次考评6.6.2现场考评6.6.2.2首、末次会议1)现场考评开始前,首次会议包括通报介绍考评组及企业成员、考评计划及考评程序和方法的说明、考评结果和结论的说明、公正性说明、陪同人员的作用等。2)现场考评结束前,召开末次会议。由企业再次确认问题,考评组宣读考评结果和考评结论,介绍批准和证书颁发过程以及获证后的有关说明等。3)首、末次会议与会者应在《考评会议签到表》签名。考评组记录会议过程,填写《考评会议记录》。六、考评程序6.6初次考评6.6.2现场考评6.6.2.3考评记录考评组成员依据《考评指标》和《考评计划》安排逐项考评,做好记录。对出现不合格之处要详细记录,便于追溯和整改,并在现场得到企业陪同人员的确认。6.6.2.4考评结果汇总考评组组长根据每位考评员的考评结果进行汇总、统计,计算实际得分,填报《不符合项汇总表》,提出考评结论建议。考评结论包括通过考评和未通过考评两种。六、考评程序6.6初次考评6.6.2现场考评6.6.2.5编制《考评报告》考评组长编制《考评报告》,并经考评组全体成员同意,并签名。《考评报告》包含以下内容:1)考评组人员组成;2)考评综述(含企业的基本情况、安全生产基本情况);3)考评材料(含考评员考评记录等);4)考评结论;5)《不符合项汇总表》及整改建议;6)其他需说明的问题。六、考评程序6.6初次考评6.6.2现场考评6.6.2.6整改与异议处理1)企业对考评组提出的整改意见,1个月内能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经考评组核实后,可视为达到考评要求。2)企业对考评结论存有异议的,可向考评机构、同级主管机关、直至上级主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考评机构、主管机关应及时组织复核。六、考评程序6.6初次考评6.6.3考评资料审查6.6.3.1考评机构组织审查人员对考评组提交的现场《考评记录》和《考评报告》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对于初次考评和换证考评,审查人员应着重检查以下内容:1)企业提供给考评机构用于申请评审的信息是否得到确认;2)企业是否具备合法从业资格;3)企业是否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4)考评报告内容是否完整充分;5)考评组提供的信息足以确定考评要求的满足情况;6)考评结果和结论是否一致、准确。六、考评程序6.6初次考评6.6.3考评资料审查6.6.3.2对于附加考评,除6.6.3.1条要求外,审查人员还应着重检查以下内容:企业针对发生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安全问题等内容的检查结果。6.6.3.3审查问题的处理对属于考评不够充分或证据不够齐全,由审查人员直接与考评组人员或企业沟通,加以补充完善,但不应影响考评组作出的考评结论的建议。六、考评程序6.6初次考评6.6.3考评资料审查6.6.3.4考评决定1)考评机构参考审查结果,做出考评结论,填写《考评决定审批表》;2)对审查结果有疑问时,考评机构可责成审查人员进行调查或解释;3)全部审查人员都同意考评结论时,考评机构批准同意考评结论。对考评结论存在争议时,由考评机构召集专业委员会和相关人员进行研究决定。4)对初次考评和换证考评的项目,30个工作日内做出考评结论;对附加考评的项目,60个工作日内做出考评结论。六、考评程序6.6初次考评6.6.4提交考评结论对通过考评的企业,考评机构整理考评资料,向主管机关提交考评结论及达标等级建议。对未通过考评的企业,考评机构向企业发放《未通过考评通知书》,同时将考评结论报主管机关。六、考评程序6.7审核、公示和发证6.7.1审核合格主管机关对考评机构上报的考评结论审核,审核合格的,对企业拟达标的等级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没有实名举报的向企业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并向社会公布。六、考评程序6.8换证考评与证书变更6.8.1证书有效期与换证考评申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之日前3个月内,企业应向主管机关提出换证考评申请。换证考评和发证应在现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完成。6.8.2企业在申请换证考评时,应附送以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2)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3)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组织架构;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六、考评程序6.8换证考评与证书变更6.8.3换证考评和发证程序换证考评和发证的程序、内容、范围和方法等参照初次考评的有关规定执行。6.8.4换证考评未通过换证考评未通过的,企业应在原证书期满后3个月内提出重新考评申请。6.8.5证书遗失与变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