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024年小区车位买卖合同书_售卖车位合同(4篇)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这里我分享的“2024年小区车位买卖合同书_售卖车位合同(4篇)”,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小区车位买卖合同书售卖车位合同【第一篇】协议双方当事人:出卖人: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地下机动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2/14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了瑞玲翠园住宅小区地下机动车车位。第二条买受人所购机动车车位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机动车车位(其平面图见本协议附件一,车位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层)号车位。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车位价格按套计算,该套车位的价格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万元)。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一种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款。第五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协议。出卖人解3/14除协议的,买受人按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协议的,经出卖人同意,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第六条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使用条件,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机动车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3日内告知买受人的;2、无;第七条出卖人逾期交付车位的违约责任。除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协议。买受人解除协议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协议的,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六条4/14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第八条交接。车位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并签署车位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第九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车位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车位发生产权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车位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二)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第十一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车位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二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5/14第十四条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持有情况:出卖人份,买受人份。第十六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小区车位买卖合同书售卖车位合同【第二篇】甲方(卖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买方):联系住址: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转让标的1、甲方将位于东莞市路号小区地下区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转让给乙方。该车位大小及位置编号详见附件1。6/14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第二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1、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2、付款方式: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万元;在双方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后支付万元;余款1万元在年月日前付清。3、过户过程产生的契税,由方负责。第三条交付及交接手续1、甲方应当在乙方双方签订合同后向乙方交付该车位。2、甲、乙双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及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场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违约方承担。第四条其他事项约定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3、乙方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7/14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0。01%的逾期违约金;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第六条附则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8/14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签约日期:签约日期:小区车位买卖合同书售卖车位合同【第三篇】协议双方当事人:出卖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买受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地下机动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9/14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了瑞玲翠园住宅小区地下机动车车位。第二条买受人所购机动车车位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机动车车位(其平面图见本协议附件一,车位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层号车位。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车位价格按套计算,该套车位的价格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万元)。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一种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在20__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款。2、其他方式:第五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10/14(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协议。出卖人解除协议的,买受人按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协议的,经出卖人同意,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第六条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使用条件,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机动车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3日内告知买受人的;2、无;第七条出卖人逾期交付车位的违约责任。除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协议。买受人解除协议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11/14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协议的,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第八条交接。车位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并签署车位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第十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车位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车位发生产权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一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车位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二)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第十二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车位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第十三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二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12/14议。第十五条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持有情况:出卖人份,买受人份。第十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