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省2011年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要点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卫监督发〔2010〕103号)。以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以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和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与合作,依法履职,提高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一、食品安全工作(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按照省政府创建“食品安全省”和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做好食品安全整顿评估考核工作。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定《河北省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推进食品安全综合信息网络建设,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组织编写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制定实施《2011年河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全面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加强风险监测质量控制和数据的管理,提高数据利用效率。建立省级食品污染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库和共享平台,及时-2-通报监测结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建河北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引导媒体科学宣传和报道食品安全信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国际交流技术合作,提高食品安全评估预警能力。(三)食品安全标准。制订《河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加强企业标准备案管理,提高备案质量和效率,开展备案标准跟踪评估。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培训和跟踪评价工作,提高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实施标准的能力。成立河北省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启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统一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提升我省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整体水平。(四)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组织修订《河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卫生处理和流行病调查工作规范,加大食品安全重大案件督办力度。二、职业病防治和放射卫生监管工作(一)职业病防治。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河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加强职业病防治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扩大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覆盖面,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建设,制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加强培训效果考核,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修订-3-《河北省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管理办法》,严格准入标准,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质量控制。加强监督检查,依法规范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病诊断行为。充分发挥职业病监测哨点作用,加大职业病监测工作力度,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范围,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加强专业职业病防治机构和基层职业病防治网络建设,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加强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管理,继续开展放射诊疗防护专项检查,控制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保护。规范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机构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完善个人剂量监测网络登记与报告系统。三、公共卫生及医疗执法监督工作(一)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在全省开展城乡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风险因素抽样调查和监测,规范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建设。扩大城市饮水监测试点范围,提高水质检验能力。制定并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分类审查细则,对全省住宿、沐浴、美容美发和游泳场所全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二)消毒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监管责任制度,制定年度监管工作计划,对获得许-4-可批件产品的监督覆盖率达到50%以上。加强消毒、涉水产品生产现场审核,严把准入关口。组织开展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和不合格产品。(三)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管理。落实《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明确监督频次与覆盖率,强化职责定位,落实监管责任。联合医政部门,以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和疫情控制措施为重点开展督查,推动各地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开展。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学校卫生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对基层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全面加强农村等薄弱环节和学校饮用水监督检查,探索和改进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模式。(四)打击无证行医。组织全省开展打击无证行医专项行动,建立打击无证行医监督信息平台。对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无证行医案件查处力度。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衔接配合,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举报制度、联合办案制度。规范涉嫌犯罪的无证行医案件移送工作,加大案件移送力度。加强医疗执法监督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和能力。四、完善卫生监督体系,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素质(一)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卫生监督体系,贯彻实施《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改善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和执法条件。开展市、县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推进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提高-5-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卫生监督覆盖率。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整合完善现有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实现与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对接。(二)卫生监督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卫生监督人员参照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1-1.5名的标准配备。按照“2010-2020年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要求,充分利用中央转移支付卫生监督人员培训项目,大力实施人才培养“三个一”工程,加大卫生监督专家型高端人才、学科专业人才和基础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推动卫生监督机构按照行政执法机构,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积极推行卫生监督绩效考核,探索建立等级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三)卫生监督能力建设。在全省卫生监督系统开展“履职确责”活动,根据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等,全面梳理职责,明确任务,摸清底数,细化工作目标。制定省、市、县三级卫生监督工作考核标准,促进各地全面履行卫生监督法定职责。推行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综合履行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等监管职责,实现资源有效调配,切实提升监管效率。(四)规范执法行为。贯彻实施《河北省卫生行政执法办案工作规范》,全面推行卫生行政处罚网上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围绕行政许可等权力运行重点环节和重点工作,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6-五、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省卫生厅党组开展创优争先活动的统一部署,将创先争优与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有机结合。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挂牌服务等,发挥广大党员在做好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通过岗位创佳绩,推动全省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