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和考评办法》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07〕126号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省部属企业:为指导、促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进一步规范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和考评办法,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和部分市局管理人员对《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试行)》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制定了《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我局。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五日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安全标准化考评标准考核要素标准分标准内容检查考核与评分办法(每小项分数均扣完为止)4.1负责人与责任(100)4.1.1负责人201.企业应有文件明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有具体的安全生产职责;2.主要负责人作出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资源确保安全承诺的实现;3.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原则。1.本项10分。主要负责人不清楚扣3分;未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扣2分;缺少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企业负责人职责内容的,每缺一项扣1分。2.本项6分。无文件化承诺扣6分;未提供人力、财力、物力、技术和方法等资源支持,每缺一项扣1分。3.本项4分。安全管理和监督覆盖面不全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至本项扣完;抽查员工,发现未参与安全标准化活动的,每人扣1分。4.1.2方针目标101.有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并公布于众;▲2.各级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或计划,以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有效完成;每项5分。1.为否决项。2.有文本,并落实,否则扣3分;目标未分解2分。4.1.3机构设置201.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2.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与企业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管理网络,并明确具体人员;▲1.本项5分。未设立或虚设扣5分。注:本项小型企业不做要求2.本项15分。为否决项。4.1.4职责301.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每项10分。1.有文本,覆盖各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一处不符合扣2分。2.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各生产基层单位安全职责;3.根据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定期考核,予以奖惩。2.有文本,覆盖所有单位和部门,缺少一个单位(部门)扣2分;现场抽查单位(部门)职责履行情况,一个单位(部门)不合格扣2分。3.未按照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定期考核扣10分;其他每项不符合扣1分。4.1.5安全生产投入201.根据企业生产规模和风险程度,按照规定提取相适应的安全费用,并专款专用;2.建立安全费用台帐;3.为从业人员投保工伤保险。1.本项10分。未按照规定提取安全费用扣10分;安全费用挪做他用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2.本项5分。未建立安全费用台帐扣5分;安全费用台帐内容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3.本项5分。每漏保一人扣1分。4.2风险管理(100)4.2.1风险评价401.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定期安全评价),范围明确,覆盖所有活动、区域;▲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及时进行安全预评价和竣工验收安全评价;3.企业列为重大的非常规生产活动,应组织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风险评价;4.常规生产活动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风险评价。每项10分。1.为否决项。2.未及时安全评价扣10分;无建设项目的,本项按缺项处理。3.未及时进行风险评价扣10分;评价内容有缺陷的,每缺一项扣2分。4.查风险评价程序文件及记录,未定期进行扣10分,评价内容有缺陷的,每缺一项扣2分。4.2.2风险控制301.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建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档案,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2.控制措施应安全、可行、可靠、合理;3.重大安全隐患应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人、技术方法、资源、时间表;4.应将工作场所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和控制措施向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1.本项8分。未建立档案扣2分;档案内容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预防控制措施每缺一项扣1分。2.本项6分。每项不符合扣1分。3.本项10分。每项不符合扣2分。无重大安全隐患,本项按缺项处理。4.本项6分。现场抽查从业人员,未能基本正确回答,每人次扣0.5分。4.2.3重大危险源301.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2.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3.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4.重大危险源与周边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老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1.本项8分。为否决项。2.本项8分。未制定应急预案扣8分;应急预案内容充分性、有效性差,每发现一处扣2分;抽查人员对应急预案的掌握情况,每人次不符合扣1分。3.本项8分。未办理相关手续扣8分;每漏报一个扣2分。4.本项6分。防护距离不符合规定扣2分;老企业无防范措施或防范措施失效,每项再扣2分。4.3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100)4.3.1法律法规20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2.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建立法律、法规、标准等的清单;3.定期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识别、更新和获取;4.及时传达给相关方。每项5分。1.无文件化制度扣5分。2.无责任部门扣2分;未明确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每项扣1分;未形成法规清单扣2分。3.未定期更新扣5分;每项法规未及时更新或每缺少一项法规扣1分。4.未传达给相关方,每发现一次扣1分。4.3.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101.企业与上级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签定企业内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每项5分。1.为否决项。2.有文本,涵盖企业内各级人员,缺少一人扣1分。4.3.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01.制订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1.本项20分。查看文本,每少一种扣3分。2.本项10分。抽查工作岗位,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2分。4.3.4岗位安全操作规程301.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1.本项20分。查看文本,每少一种扣3分。2.本项10分。抽查工作岗位,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2分。4.3.5管理制度修订10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查相关制度和记录,未明确评审和修订时机和频次扣4分;未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每种管理制度扣2分。4.4安全培训教育(100)4.4.1管理人员培训教育20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2.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人事、教育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每项10分。1.为否决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接受培训或无安全资格证,每人扣5分。2.本项所指人员未接受培训或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上岗的,每人扣2分。4.4.2从业人员培训教育201.对从业人员进行基本功训练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核合格方可上岗;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复审;3.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包括中试)前,其企业内部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1.本项10分。抽查员工,每个考核不合格或未经安全培训教育而上岗员工扣1分。2.本项5分。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每个不符合扣1分。3.本项5分。未及时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3分;未进行专门培训,每项扣1分;有关人员未经考核上岗操作,扣3分。无“四新”投产的,本项按缺项处理。4.4.3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201.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厂、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2.厂、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学时应满足其所在岗位的基本要求。每项10分。查培训记录档案。1.未进行相应级别的安全培训教育,每人扣2分。2.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学时不足扣2分。4.4.4其他人员培训教育101.对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2.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培训教育;3.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1.本项4分。抽查培训记录,每人次不符合扣1分。无此类人员的,本项按缺项处理。2.本项2分。抽查外来人员参观培训记录,每人次不符合扣1分;无记录扣2分。3.本项4分。抽查培训记录及现场抽查,每人次不符合扣1分。无此类人员的,本项按缺项处理。4.4.5日常安全教育201.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并形成记录;2.班组安全活动要有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要求;3.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4.企业管理人员和安全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1.本项6分。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未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次扣1分;无记录扣6分。2.本项6分。未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扣6分;计划内容缺项,每项扣1分。3.本项4分。每项不符合扣2分。4.本项4分。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每项不符合扣1分。4.4.6培训教育管理101.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2.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3.企业内负责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培训教育工作进行总结;4.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应为安全培训教育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1.本项2分。未识别培训教育需求或识别不全扣1分;未制定培训计划扣2分。2.本项3分。未建立培训教育档案或档案不全扣3分;培训教育记录不符合,每项扣0.5分。3.本项3分。查培训总结。未进行培训效果总结扣3分;漏评一次扣1分。4.本项2分。资源不能满足安全培训需求扣2分。4.5设备设施(100)4.5.1生产(储存)设施建设15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预评价、初步设计、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阶段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2.生产(储存)场所安全设施建设应满足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3.未经设计确认不得擅自变更安全设施的设计与施工;4.及时更新淘汰、落后的生产(储存)设备设施。1.本项4分。查各阶段资料及审查报告,每项不符合扣2分。2.本项4分。现场检查安全设施,每项不符合扣2分。3.本项4分。查安全评价资料及现场安全设施是否对应、有无变更资料,每项不符合扣2分。4.本项3分。查现场一处不符合扣1分。4.5.2生产设备设施管理351.按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生产设备设施台帐,记录、档案齐全,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2.特种设备、安全装置、防护器材、防雷防静电、电气防爆等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检测、检查和维护保养,有记录;3.安全设施(包括联锁装置)不得随意的拆除、挪用或弃用,声、光报警等信号不准随意切断(确实需要的,必须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因检修拆除的,应有安全措施,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1.本项10分。查台帐,无台帐扣10分;缺一项设备设施扣0.5分;完好率不达标扣10分。2.本项15分。查定置管理图和设备管理牌,无专人负责扣3分,漏一项扣2分;未定期检测、检查、维护扣2分;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每项扣2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