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电器安全使用承诺书申请宿舍公寓幢室专业班级室长姓名联系电话电器名称功率(W)电器生产厂家及厂址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安全使用电器承诺1.本人承诺电器均从正规渠道购买,为通过3C认证的合格产品,非假冒伪劣产品(附购买发票和产品合格证复印件);2.本人承诺遵守《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遵守用电安全规则,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3.本人承诺已认真阅读电器使用说明,承诺合理、适当、正确使用电器;4.本人承诺愿承担因电器使用不当引发的不良后果。承诺签名:年月日学院意见盖章年月日备注除学校配备的电器外,学生宿舍区可使用的功率1000瓦以下的电器包括:台灯、充电器、收放机、电脑、脱水机、饮水机、电风扇、电吹风、电水壶(其中电水壶的功率可为1200瓦以下,要求具备防干烧及自动断电功能)。对于可以使用且功率大于300瓦的电器,须以寝室为单位,于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签署本承诺书。注:本表一式两份,学院学工办及承诺宿舍各保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