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定办法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指导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本评定办法。二、本评定办法适用于浙江省各类机械制造企业。三、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定,应当按照《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和《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考核评定表》(详见附件)的要求,采用资料核对、抽查考核和现场查证的方法进行。其中:基础管理考评部分,对人员抽查考核数量不少于现场(或在册)人数的10%;机电设备设施安全考评部分,按设备设施及物品的拥有量(H)比例抽样:1.H≤10,抽100%。2.10<H≤100,抽10台。3.100<H<500,抽10%。4.500≤H≤1000,抽50台。25.H>1000,抽5%。四、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定得分以1000分为满分。被评定企业的得分计算方法:各项目实得分之和×[1000÷(1000-各空项分之和)]五、安全生产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分为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和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定标准如下: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定得分不少于800分(含800分);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定得分不少于700分(含700分)且每个考评单元的实得分应大于每个考评单元应得分的70%。六、考核评级的程序:1.按照《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考核评定表》的要求,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参加的小组进行自评。2.企业自评后,形成自评报告,向承担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复评机构)提出复评申请。申请省级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向浙江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提出复评申请。3申请市级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一家复评机构提出复评申请。3.复评机构收到企业的复评申请后,应按照《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考核评定表》的要求进行复评,向企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复评报告。符合相应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标准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不符合的,由企业按照复评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4.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实行分级核准制。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由复评机构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由复评机构报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报省安监局备案。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向企业颁发相应的证书和牌匾,并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七、各市的复评机构每市一家,由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研究提出,省安监局核准确定。八、安全生产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3年。在3年有效期内,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累计死亡5人以上(含5人),以及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由原核准部门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称号。九、安全生产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证书和牌匾的样式由省4安监局统一规定。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复评机构应严格按照《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和《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考核评定表》的要求开展复评和核准工作,确保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的质量。省安监局和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称号的机械制造企业定期组织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附件:1.浙江省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试行)2.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考核评定表5浙江省机械制造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标准(试行)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境内机械制造企业。2引用标准本标准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见附录A。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3定义、代号3.1定义3.1.1安全人员没有受到伤害和死亡,财产未受到损失和破坏的状态或条件。3.1.2事故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3.1.3危险因素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突发性损坏的因素。3.1.4有害因素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3.1.5工伤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3.1.6安全评价6对生产系统存在的危险性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得出系统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其程度的评价。以寻求最低事故率、最少的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3.1.7三级安全教育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3.1.8五新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3.1.9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领导责任未追究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3.1.10相关方关注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或受其职业安全卫生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3.1.11三同时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3.1.12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组合之根源或状态。3.1.13危险源辨识确认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3.1.14重大危险源7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3.1.15危险化学品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特性,会对人(包括生物)、设备、环境造成伤害和侵害的化学品。3.1.16电气设备包括发电、变电、输电、配电或用电的器件,例如电机、电器、变压器、测量仪表、保护装置、电器用具。3.1.17安全特低电压用安全隔离变压器或具有独立绕组的变流器与供电干线隔离开的电路中,导体之间或任何一个导体与地之间有效值不超过50伏的交流电压。3.1.18Ⅰ类工具它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括一个保护接零或接地措施,使外露可导电部分在基本绝缘损坏时不能变成带电体。3.1.19Ⅱ类工具它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括附加的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不提供保护接零或接地或不依赖设备条件,外壳具有“回”标志。Ⅱ类工具又分为绝缘材料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材料外壳Ⅱ类工具二种。3.1.20Ⅲ类工具它的防触电保护依靠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工具中不产生高于安全特低电压的电压。3.1.21安全防护装置8配备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门、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和报警器等。3.1.22安全工具在危险部位或危险区域内,能代替人进行操作或排除故障的专用工具。3.2代号3.2.1N——中性点、中性线、工作零线。3.2.2PE——保护零线,保护线。3.2.3PEN——具有中性和保护线两种功能的接地线,又称保护中性线。3.2.4TN——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时,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零线接地的接零保护系统。3.2.5TN-C——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3.2.6TN-C-S——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前一部分合一,后一部分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3.2.7TT——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直接接地的接地保护系统,其中电气设备的接地点独立于电源中性点接地点。4基础管理4.1安全生产责任制4.1.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a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b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c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d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9e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f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4.1.2建立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并应该a有文本,覆盖企业内所有部门;b定期对其职责进行检查、考核。4.1.3建立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应该a有文本,涵盖企业内各级管理者(含班组长)、从业人员,且与其职能相符;b定期对其职责进行检查、考核。4.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2.1企业必须建立以下规章制度:a安全生产检查制度;b安全教育培训制度;c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d工伤事故管理制度;e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f现场安全管理制度;g电气安全管理制度;h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i安全投入保障制度;j安全例会制度;k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4.2.2建立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4.2.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4.3安全生产投入4.3.1建立安全生产保障制度,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4.3.2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台帐,做到专款专用。4.3.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4.3.4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4.4安全生产机构与人员4.4.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网络a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b企业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企业工会应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能。4.4.2按企业职工人数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人数<300人,专(兼)职人员≥1人(或委托有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b300人≤人数<1000人,专职人员≥2人;c1000人≤人数<5000人,专职人员≥3人;d人数≥5000人,专职人员≥5人。4.4.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a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b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11c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规程,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d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e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订;f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和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g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订及演练;h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向本单位提出报告;i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4.5安全生产教育4.5.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4.5.2新职工入厂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4.5.3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4.5.4变换工种、复工和“四新”应进行安全教育。4.5.5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或合格证书。4.6事故管理4.6.1工伤事故统计报告a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如实统计;12b单位负责人接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迅速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4.6.2工伤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4.7“三同时”管理4.7.1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8班组安全管理4.8.1班组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4.8.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两次。4.9安全操作规程4.9.1应建立健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4.9.2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4.10机电设备安全管理4.10.1采购主要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特种设备应是有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4.10.2应建立主要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及台帐:a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b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c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d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13e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4.10.3主要机电设备应按规定定期保养维修。4.11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