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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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附件浙江省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方案为认真检验我省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做好迎接国家猪肉专项整治验收、省政府专项整治综合验收以及最后国务院专项整治综合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浙江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浙江省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制订全省猪肉质量专项整治检查验收方案如下:一、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各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检查生猪养殖、屠宰、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生产经营企业在质量安全、制度建设等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和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了解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发现存在的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不力和未达到工作目标的地区限期进行整改。(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是否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是否实现95%。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是否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2(二)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组织领导情况。有无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机构、工作机制是否健全,运行是否正常,协调是否有力,市、县是否建立健全生猪定点屠宰执法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场所、经费落实情况,是否落实猪肉质量安全责任制;二是监管执法情况。各级有关主管部门根据省猪肉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的分工,专项工作方案明确的任务和时间要求,开展执法检查的工作情况,案件是否及时查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查处取缔效果如何;三是宣传工作情况。看信息宣传发布情况,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情况,了解群众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满意度。(三)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主要检查验收从生猪养殖、屠宰、流通、消费、加工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度建设以及投诉举报制度建设情况。具体检查验收内容见附表。二、检查验收方式(一)各市自查验收各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负责对本地区(包括所辖县、市、区)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自查验收,自查结束后形成自查报告正式上报省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自查报告要反映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全面总结工作中的成绩、经验,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二)省抽查预验收31、预验收组成人员、时间省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验收检查工作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带队,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负责检查2-3个市的专项整治验收工作。抽查预验收工作拟于12月3日开始,12月10日完成。2、抽查预验收形式检查组在每个市要抽查市本级和2个县,同时每个市、县抽查2个乡镇进行验收检查。在检查中重点要放在对县区、基层乡镇、城乡结合部和“五小”的检查。对各市工作方案中明确的重点地区要进行重点检查。(1)听取汇报。听取市、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各部门的工作汇报。(2)现场检查。针对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对所抽查市、县、乡镇的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特别要对两个100%和一个95%的量化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将随机抽查和实地核查的结果作为验收依据,每一个量化目标实地核查单位不得少于2家。对全国和本省确定的大案要案、对群众举报的案件以及媒体关注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专门反馈。(3)查看资料。查阅专项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报表以及有关工作制度规定、相关执法记录、违法案件查处资料、新闻宣传报道等材料。(4)召开座谈会或随机调查。对经营单位、基层政府管理人员和基层执法人员、消费者代表进行座谈、随访或调查。4(三)验收评价专项整治抽查验收采取客观评价的方式,检查组按照检查的实际情况对专项整治的总体情况和现场检查情况进行记录。(1)总体评价。按照附表要求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每项验收内容按照实际检查情况进行客观记录:达到工作要求的记录“是”;未达到要求的记录“否”;部分达到工作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事实记录”。(2)现场检查。按照附表要求对两个100%和一个95%量化工作目标和基层执法部门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判定该目标验收通过。(3)验收评价。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定性的方式进行评价。各项工作达到验收表格要求的,省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判定预验收通过。三、检查验收要求(一)深入细致,掌握实情各级各相关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查验收工作,求真务实,深入检查。检查验收组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的要求,结合查阅资料的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现场检查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的证照齐全,索票索证、进货台账建立等目标完成情况,并将实地核查作为检查验收的主要方法。实地核查的对象、座谈的地点、参加人员,由检查验收组根据需要随机确定。(二)全面分析,准确判断检查验收结束,各检查验收组与被检查的市、县政府交换意见时,只肯定成绩,指出问题,不作出是否通过验收的结论。检查验收完成后立即提交检查验收报告。报告要反映专项整治整体5情况,内容翔实具体,有基本数据,还要有好的典型和突出案例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找出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三)严格要求,廉洁自律在检查验收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要谦虚谨慎,把握政策,不随便表态;要坚持艰苦朴素的作风;要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四)认真准备,接待从简各级有关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检查验收工作,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做好文字汇报材料等各项准备工作。接待上一切从简。附件: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表6附件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表检查地区:市检查时间:检查项目验收内容验收评价备注是否事实记录目标1、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是否实现100%2、乡镇进点屠宰率是否达到95%3、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销售和使用的猪肉是否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4、县城以上城市所有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是否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组织领导工作开展1、市、县地方人民政府是否建立猪肉质量安全整治领导小组2、市、县地方人民政府是否制定了总体工作方案3、各级有关主管部门是否建立猪肉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是否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4、市、县经贸主管部门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是否签订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工作开展情况1、生猪产地检疫和宰前检疫工作开展情况;对无耳标生猪不允许调运的规定执行情况2、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清查情况3、打击私屠滥宰,查处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情况4、对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是否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检查情况5、各级有关主管部门是否及时查处举报投诉情况7检查项目验收内容验收评价备注是否事实记录长效机制建设情况1、是否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体系2、是否建立健全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3、屠宰企业是否建立完善统一的台账管理制度和证章管理制度4、市场流通环节是否建立完善猪肉产品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5、食堂、餐饮企业是否建立完善猪肉产品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6、是否对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建立长期投诉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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