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液氨安全技术知识和事故汇编编者按:液氨是一种高度危险化学品,其事故危害重、影响范围大。借鉴其他单位有关工作,为帮助职工更深入地认识液氨,选编了有关液氨的安全技术知识,并从公众信息报道的上百例事故中,筛选了40个对有关部门液氨使用管理有启发、警示和借鉴意义的案例,汇成专刊。希认真组织学习,吸取事故教训,完善落实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液氨的性质液氨,又称为无水氨,是一种无色液体。氨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应用广泛,为运输及储存便利,通常将气态的氨气通过加压或冷却得到液态氨。液氨在工业上应用广泛,而且具有腐蚀性,且容易挥发,所以其化学事故发生率相当高。毒性及中毒机理氨进入人体后会阻碍三羧酸循环,降低细胞色素氧化酶的作用。致使脑氨增加,可产生神经毒副作用。高浓度氨可引起组织溶解坏死作用。-2-中毒症状一.吸入吸入是接触的主要途径。氨的刺激性是可靠的有害浓度报警信号。但由于嗅觉疲劳,长期接触后对低浓度的氨会难以察觉。(一)轻度吸入氨中毒表现有鼻炎、咽炎、气管炎、支气管炎。患者有咽灼痛、咳嗽、咳痰或咯血、胸闷和胸骨后疼痛等。(二)急性吸入氨中毒的发生多由意外事故如管道破裂、阀门爆裂等造成。急性氨中毒主要表现为呼吸道粘膜刺激和灼伤。其症状根据氨的浓度、吸入时间以及个人感受性等而轻重不同。(三)严重吸人中毒可出现喉头水肿、声门狭窄以及呼吸道粘膜脱落,可造成气管阻塞,引起窒息。吸入高浓度可直接影响肺毛细血管通透性而引起肺水肿。二.皮肤和眼睛接触低浓度的氨对眼和潮湿的皮肤能迅速产生刺激作用。潮湿的皮肤或眼睛接触高浓度的氨气能引起严重的化学烧伤。皮肤接触可引起严重疼痛和烧伤,并能发生咖啡样着色。被腐蚀部位呈胶状并发软,可发生深度组织破坏。高浓度蒸气对眼睛有强刺激性,可引起疼痛和烧伤,导致明显的炎症并可能发生水肿、上皮组织破坏、角膜混浊和虹膜发炎。轻度病例一般会缓解,严重病例可能会长期持续,并发生持续性水肿、疤痕、永久性混浊、眼睛膨出、白内障、眼睑和眼球粘连及失明等并发症。多次或持续接触氨-3-会导致结膜炎。急救措施一.清除污染如果患者只是单纯接触氨气,并且没有皮肤和眼的刺激症状,则不需要清除污染。假如接触的是液氨,并且衣服已被污染,应将衣服脱下并放入双层塑料袋内。液氨事故如果眼睛接触或眼睛有刺激感,应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20分钟以上。如在冲洗时发生眼睑痉挛,应慢慢滴入1~2滴0.4%奥布卡因,继续充分冲洗。如患者戴有隐形眼镜,又容易取下并且不会损伤眼睛的话,应取下隐形眼镜。应对接触的皮肤和头发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冲洗皮肤和头发时要注意保护眼睛。二.病人复苏应立即将患者转移出污染区,对病人进行复苏三步法(气道、呼吸、循环):气道:保证气道不被舌头或异物阻塞。-4-呼吸:检查病人是否呼吸,如无呼吸可用袖珍面罩等提供通气,循环:检查脉搏,如没有脉搏应施行心肺复苏。三.初步治疗氨中毒无特效解毒药,应采用支持治疗。如果接触浓度≥500ppm,并出现眼刺激、肺水肿的症状,则推荐采取以下措施:先喷5次地塞米松(用定量吸入器),然后每5分钟喷两次,直至到达医院急症室为止。如果接触浓度≥1500ppm,应建立静脉通路,并静脉注射1.0g甲基泼尼松龙(methylprednisolone)或等量类固醇。(注意:在临床对照研究中,皮质类固醇的作用尚未证实。)对氨吸入者,应给湿化空气或氧气。如有缺氧症状,应给湿化氧气。如果呼吸窘迫,应考虑进行气管插管。当病人的情况不能进行气管插管时,如条件许可,应施行环甲状软骨切开术。对有支气管痉挛的病人,可给支气管扩张剂喷雾,如叔丁喘宁。如皮肤接触氨,会引起化学烧伤,可按热烧伤处理:适当补液,给止痛剂,维持体温,用消毒垫或清洁床单覆盖伤面。如果皮肤接触高压液氨,要注意冻伤。液氨储罐的事故预防液氨是一种无色和带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易溶于水,易燃,但不自燃。浓度10%以上的氨属于毒品法规定以内,并被视为二级毒品。假如发生氨泄漏将对人体有极大的影响。气态氨严重刺激眼角膜、呼吸道和皮肤。氨中毒会造成肺水肿(肺泡积水)和呼吸困难,只需几分钟之后,氨就会对-5-脑组织带来中毒的影响,接着就是活动减弱和痉挛。在痉挛减轻之后会出现听觉下降,眼睛局部受伤时可导致角膜炎,并造成失明。吸进氨蒸汽会引起喉咙疼痛,鼻腔刺痛、阵咳窒息、眩晕、胸部阵痛、头痛恶心、浑身不适。在大量吸进氨时会造成肺水肿,过量会造成死亡。对皮肤的局部影响症状为发红、起水泡。口腔吸进氨水溶液会引起口腔和食道剧烈疼痛、咳嗽、吐血和便血。液氨是剧毒品,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轻者造成人身的伤害,同时也对工厂的设备造成化学腐蚀。重者造成职员伤亡及生产停车事故。一、液氨储罐的安全治理液氨储罐属于Ⅲ类压力容器。液氨储罐的液氨贮存量一般留有10%-20%的空间,这样可有效保证液氨储罐安全使用。尤其在夏季高温时,采用有效的降温,在储罐上设置了水幕喷淋的办法,从而确保了液氨储罐的安全使用。二、液氨储罐的安全阀安全阀是液氨储罐的主要附件,装在每个液氨储罐上的2个安全阀,是为了保证液氨储罐在超压情况下得到保护,液氨储罐的设计压力为2.5MPa,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为2.0MPa,液氨系统的最高工作压力为1.65MPa。考虑到为在安全阀开启后液氨不扩散到空间,把安全阀的泄压口和氨气事故处理系统(备有氨罐回收装置)对在用安全阀实行档案治理,对每个安全阀的使用情况进行在线监控,责任落实到每个操纵员工;经常对安全-6-阀进行维护和保养,做到了不超期使用、不腐蚀、不失控,这样可以发挥安全阀的安全作用。三、液氨储罐的压力表压力表是液氨储罐的主要安全附件之一。由于液氨化学性质的特殊性,压力表的选择至关重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耐腐蚀及相应级别的双金属压力表。压力表需要每3个月进行校验,确保压力表使用灵敏可靠。为了确保更换压力表的安全,须在压力表下面装设截止阀,在生产中对液氨储罐的压力表显示数据进行每1小时作跟踪记录,以便更好地把握液氨储罐的压力变化情况。四、液氨储罐的液位计液氨储罐贮存量多少,需要采用液位计来显示,采用磁翻板式液位计和浮筒液位计来显示液位的变化,以保证液位的正确。翻板式液位计,它的原理是浮子在连通管中浮于液面上,随液面的升降而升降,置于浮子内的磁铁,把信号传递到安装在连通管外壁的翻板指示器上,使翻板随液位变化而翻转,液面以下为红色,液面以上为白色,这种液位计的特点是显示灵敏、正确、不受气温的影响。磁翻板式液位计在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如下故障:一是浮子筒体焊接质量差,有穿透性气孔或夹渣,贮存的介质进进浮子筒体内,从而使液位计失灵;二是浮筒外壁吸附液氨内的杂质,导致浮筒在管内上下移动困难,造成液位计失灵。针对以上液位计的特点应经常进行维护保养,根据经验最好1年检查1次,以便发现题目进行处理。至于浮筒液位计采用浮子随液位的高低而变化,然后转变为4-20mA-7-的电流信号送至主控制室,能够及时正确地反映液位的高低,便于操纵与维护,改善控制指标,并且采用有效控制的安全隔离设备,确保系统的安全性.液氨事故案例一、罐车安全阀撞断液氨泄漏2007年4月8日上午6时40分,灵壁县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一辆装载22.5吨液氨的汽车罐车(车牌皖L22659、挂车牌号为皖L2693、核定充装量27.3吨)于河南开封建许化工厂充装液氨后,向安徽铜陵市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运送,进入铜陵境内后,由于驾驶员、押运员道路不熟,误驶入铜陵市铜官山化工有限公司后门,在进入汽车磅房时,由于车辆超高,罐车的安全阀被汽车磅房的上部水泥横梁碰断,罐体内液氨快速挥发,从安全阀口向外部大量泄漏,喷出的汽化氨气柱高达4米左右,并发出刺耳的气流噪声。事故发生后,铜官山化工有限公司立即向110报警,6时51分,铜陵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接到报警后先后出动7辆消防车赶赴事故现场。事故现场位临铜陵市铜官大道附近,过往车辆、行人很多,现场还有许多围观群众。消防官兵立即采取喷水吸收、稀释措施,封锁道路、疏散围观群众,防止危害扩大。现场抢险组先采取倒罐处置方案,由于罐车安全阀口直接与大气相连,罐内压力不够,且难以将罐内液氨全部倒尽。经过论证,决定采取锲入木塞+专用压紧装置的堵漏方法。10时30分,堵漏开始,先将堵漏装置和抢险人员用水喷湿,消防特勤和企业事故抢险应急分队各选派1-8-名技战术过硬的抢险人员佩带一级防护,在两支开花水枪的掩护下,带着夹具和带压堵漏器具从消防拉梯登上罐车顶部,在稳定住身体后,两名抢险人员立即将缠绕着聚四氟乙烯生胶带的木塞塞住泄漏部位,11时16分堵漏作业结束,成功完成了堵漏。11时40分,槽车被运往铜陵市六国化工股份公司进行液氨卸载,经核算,该罐车充装了22.5吨液氨(从充装单位核实),堵漏后卸载20.65吨,事故泄漏液氨1.85吨。此次救援历时4个多小时,由于处置得当,未造成人员中毒和伤亡。事发之后,市环保部门和水务公司对全市空气质量和自来水长江取水口进行水质展开监测,大气环境、长江水质未受到影响。事故主要原因:一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没有指定时间和指定路线,罐车驾驶员、押运员不熟悉运输路线,因而误入无关厂区。二是罐车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素质不高,安全意识不强,偌大的罐车,潜在的危险程度那么大,而是凭经验,存侥幸,造成罐车撞到房梁之上。三是门卫没有履行安全警卫职责,没有仔细询问,误以为是装载氨水的槽车,盲目放行进入厂区。四是铜官山化工有限公司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经常出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而该厂地磅房没有限高标志,没有安全警示标志。五是尽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装有GPS卫星定位装置,但对该罐车的运行没有起到监控作用,成为摆设。二、罐车质量问题引起液氨泄漏1987年6月22日安徽省某化肥厂向太和化肥厂求购液氨。当天上午12时40分向该化肥厂借来的一辆液氨罐的汽车里充装了790kg氨后,汽车-9-离开太和化肥厂。司机、押运人员、充装人员一起到附近饭店喝酒吃饭。于13时30分司机酒后驾车返厂。车行25分钟后到达港集乡集市附近时,氨罐尾部冒出白烟,先是“啪”的一声,而后“轰”的一声巨响,卡车向前猛冲,车后冒出大量白色烟雾。重达74.4kg的氨罐后封头向后偏右方向飞出64.4m,将一民房砖墙击穿一个大洞;直径0.8m,长3m,重约770kg的罐体挣断固定位置的钢丝绳,冲断氨罐支架及卡车前龙门架,摧毁驾驶室后向前偏左方向冲出95.7m,途中撞死3人,驾驶员、押运员也被当场挤死。喷出的液氨立即气化,致使赶集的农民有87人灼伤,急性氨中毒,其中有57人送往县医院住院抢救治疗。汽车后部路旁的200棵树和约7000m2的庄稼全被毁坏。约有2万名赶集的农民混乱成一片,四处逃跑。本次事故共死亡9人,10名重度中毒者有严重后遗症,其余47名中度、轻度中毒患者陆续治愈出院。事故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事故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此液氨罐制造质量低劣。按规范要求焊接厚钢板应打坡口焊接,而此罐全部焊缝均未开坡口。焊接质量极差,10mm的厚钢板只焊合4mm。X光探伤表明所拍的12张片子的焊缝中无1张合格者。封头冲制不合格,无直边,封头直径与筒体直径不相等,造成错边。焊后未进行整体退火处理。二是管理混乱,没有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制度。该罐本是固定式储罐,未经批准,随意改制成汽车上的移动罐。没有执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制度。劳动部和化工部都专门发过通知,要求压力容器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验,不检验者都要停止使用。而该罐始终未进行检验,且一直使用,终于酿成大事故。三是按规定在运输危险品前,应到公安局-10-办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在指定的路线行驶。而此次运输液氨未办许可证,且司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到人员集中的集镇通过,扩大了事故后果。三、黄麦岭磷化工“11•1”液氨泄漏事故2006年11月1日上午7时45分,黄麦岭磷化工集团公司氮肥分厂液氨输送管道上的绝缘接头处发生泄漏,泄漏时间1小时10分钟左右,泄漏量约10吨。事故导致1人死亡,4人中毒住院治疗,紧急疏散群众1000余人。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迅速作出重要批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