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局稽查部门在“两大安全”中的闭环执法实践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滨湖局稽查部门在“两大安全”中的闭环执法实践目录1、闭环监管模式................................................................................22、“两大安全”中的闭环监管..........................................................23、质监系统中闭环监管运行实例....................................................44、稽查执法中的微观闭环................................................................65、闭环执法对稽查工作的推动作用................................................86、滨湖局稽查部门所取得的成果....................................................97、对滨湖稽查闭环式执法的未来展望..........................................11滨湖局稽查部门在“两大安全”中的闭环执法实践1、闭环监管模式所谓闭环监管,实质上就是自动控制理论中的“闭环负反馈控制”在履行监管职能过程及管理上的应用。闭环监管强调推行抓住关键点和进行适时调控的思维,建立监管工作从计划安排到监管执行、从监管执行到信息反馈、再根据反馈得来的信息调整工作计划从而进入下一个监管循环的闭环监管机制,以提高监管质量,保障监管工作稳定高效运行。质监部门是具有行政执法权力的部门,同时也在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特设安全、计量器具等多个条线中负有监管职责,创新、高效、稳定的监管模式是质监系统发挥监管职能,保障社会经济平稳运行的必要工具。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质监系统都已经引入闭环监管模式,同时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强化职责履行,持续有效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两大安全”中的闭环监管目前在质监系统中,两大安全的概念可谓深入人心,不仅是质监监管的重点、难点,也是社会报道的主要关注对象。“两大安全”指的是食品安全与特种设备安全,这两大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因此也是质监工作的重中之重与突破口。质监系统中有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两大安全的监管,此外稽查部门也负责对涉及两大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两大安全监管工作不仅在日常质监工作中占据着较大的比例,同时在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案件数量、处罚力度上都显得要比一般案件更加突出。将两大安全的监管工作做到位、做踏实,有利于保障群众利益,有利于提升质监系统形象,赢得百姓口碑。闭环监管作为一种新颖、流行的监管概念,在“两大安全”中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用它改善或取代传统的监管模式,能够促进监管力度,扩大监管范围,强化监管效果,其具体作用有以下几点:1)有利于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质监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与监管部门,首先要明确监管是第一位的,服务是第二位,服务要服从于监管。闭环监管中监管与服务的地位明确、主次分明,在监管前后做好服务工作,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也对企业施以援手,做好宣传与政策的支持工作。监管与服务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发展。2)有利于正确处理好惩处与预防的关系。质监部门工作不能只是惩处违法行为,更应当在违法行为未发生时,做好预防工作,使利益损失、社会影响出现的可能性减小直至消失。闭环监管中预防在前,惩处在后的工作顺序使得质监系统在处理涉及“两大安全”问题时卓有成效,能够不断完善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健全预警通报、应急处理和追溯召回“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闭环监管机制能够保证“事前保证和事后监督相结合”,逐步实现安全监管由事后监督检查向事先指导转变,由事后查处向事前帮扶转变。3)有利于正确处理宏观与微观的关系。质监系统监管体制是宏观,闭环监管作为监管的一种模式是微观;闭环监管的所有程序与执行是宏观,而其中每一个环节与细节则是微观。要做好两大安全的闭环监管,首要的就是在宏观的思考下落实微观,在微观的基础上把握宏观。只有把宏观与微观的关系搞清楚了,才能够抓住“两大安全”监管的重心,才能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与财产安全。3、质监系统中闭环监管运行实例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质监局为提高重点产品专项整治的实效,该区质监局紧密结合辖区质量监管实际,采取“一摸、二建、三审、四查”的闭环监管措施,“一摸”指摸清企业底数;“二建”指建立重点整治产品企业档案;“三审”指对辖区内重点整治产品生产企业执行标准和产品认证情况进行拉网式的复审;“四查”指按计划对重点整治产品进行抽样监督检查,通过上述四个环节的闭环监管,使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取得突破性的成果。江苏省宿迁市质监局为加强对全市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其责任意识,新建立“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闭环处理”模式,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实行“组织集中约谈、督促召回产品、召开整改汇报会议、开展阶段复查”四个环环相扣的闭环处理模式。在约谈中查原因、谈责任、学规定、观先进;在召回中落实不合格原因,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在汇报中由市质监局进行点评并进行食品安全警示教育,要求各企业切实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复查中重点检查风险分析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与上述措施形成照应,实现闭环。浙江省诸暨市质监局为及时消除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全面推行特种设备隐患治理“闭环监理”模式,将特种设备“现场检查、记录隐患、通知整改、调查处理、消除隐患、复查确认、信息反馈、隐患消号”等八个环节形成环状链接,实现闭环监管。通过现场检查和记录隐患环节,将工作落实到位,认真检查,规范记录,确保隐患无一遗漏;负责部门要对已发现的特设隐患进行通知整改,以书面形式发出《整改意见书》,并及时向上汇报重要案情;对逾期不进行整改的企业,由相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通知整改与调查处理的目的都是为了消除隐患,因此消除隐患这一环节要贯彻始终,并且在隐患消除后还要及时复查,确保安全;上述环节的处理过程相关信息要及时反馈,包括从企业到监管部门,从监管部门到上级部门、同级政府等反馈的路径;闭环监管的最后环节要将之前所述的各个步骤处理过程记录在案,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治理台帐。4、稽查执法中的微观闭环在传统的稽查办案过程中一般都遵循直线式的执法路径,执法从立案查处开始,到相对人履行完法定义务结束。这种直线式执法对于一些特殊的或源头在外地的、带有安全隐患的案件很难一次性根本治理,有时处理不当还会留下被问责的隐患。因此,对传统的执法方式进行合理的调整与改善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稽查部门是质监系统中行使行政执法权力的部门,本身就是质监系统闭环监管中的某些重要环节的执行者,承担着调查取证、行政处罚职能以及一部分的复查确认工作,而将眼光放到稽查执法的具体行为中来看,也可以创新式的使行政行为实现局部层面的微观循环。某些地区质监系统在理论和实践上已经对上述微观闭环进行了探索,并总结出了宝贵的经验。稽查部门把相对人对违法行为的整改,作为整个执法活动的落脚点和最终归宿。对于举报投诉的案件,还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投诉人。工作中,对所有立案查处的案件,根据企业不同的违法情节必须全部实行从执法到整改全程监督,确保企业将整改要求落到实处。为了使执法闭环,在原来的办案过程中增加四个环节,使执法路径首尾相接、善始善终、无懈可击:1)为实现结案闭环实行案件回查。每个案件结案后,办案人员都要按照回查制度,到被查处单位实地查验整改情况,主要检查违法行为是否得到纠正,并对整改情况记录归档。2)为实现稽查与监管闭环实行监管衔接。为防止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出现反复,办案人员在案件结案后需把案情及时通报给县(区)分局监管职能科室,并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主要是填写案件后续监管移交书,内容包括:主要违法事实、监管内容和时间要求。区域监管移交书一式三份,由办案人员、监管人员和机关监督部门三方签字后存入案卷。3)为实现源头闭环实行外埠通报。结案后,凡涉案产品源头企业在异地的,及时向异地质量技监部门发出书面通报,提醒其堵住源头。凡本地企业涉案产品销往外地的,及时将查处情况通报外地质量技监部门,认真追踪流向,遏制违法行为的蔓延。4)为实现收尾闭环实行领导约谈。对于一些需要领导出面谈话的相对人,特别对于一些大案要案、疑难案或相对人有争议、有抵触情绪的案件,必须由领导见面谈话,或由领导随机抽查约见。特别对于一些较大的、规范的、具有代表性的单位,通过谈话了解相对人对本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办案人员在办案中落实行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的情况,监督办案人员的工作作风;及时化解矛盾,解决办案中出现的问题,防止出现恶意的、对抗性的复议和诉讼问题发生。通过谈话把问题解决在结案之前,给结案工作铺好路、收好尾。5、闭环执法对稽查工作的推动作用闭环执法,是直线式执法的改进与创新,这种执法方式突出了后续管理,与其他部门的职能共同组成闭环式监管,起到了堵塞工作漏洞、规避风险的作用,极大地提升了稽查部门的形象和地位。1)预防因制度缺失带来的履职风险。通过对履职主体的事前计划阶段、事中控制阶段、事后考核阶段的制度设计,依法、规范的明确了履职主体的职权、使命和责任,不仅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整改履职中存在的问题,而且有利于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履职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2)强化执法效果,巩固执法成果。通过闭环执法,在执法的每一个环节都详细布置,使得执法相对人不敢也不能够投机取巧、蒙混过关。通过事前的部门协作,详细了解执法相对人的相关情况,以做到知己知彼;通过事后的整改复查,牢牢把握执法的最终目的,控制执法效果,使执法不留下隐患。3)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整体效能。在闭环执法中,部门间的协作是执法程序的重要内容,通过部门间的相互沟通与帮扶,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和科学,在法律条文以及程序适用上无懈可击。这种协作更可以强化同系统内不同部门质监的联系,整体效能得以提升。6、滨湖局稽查部门所取得的成果滨湖局稽查部门一直重视合理利用行政执法权力,发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追求稳定高效的执法效果。闭环式执法也是滨湖局稽查部门近年来一直在尝试的执法方式,滨湖稽查在执法时不仅仅关注执法过程,更加注重执法效果,对已经执行完毕的行政相对人进行复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避免影响扩大或二次违法。滨湖稽查在执法的同时,也对企业进行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企业的生产状况,帮助企业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排除可能出现的社会危害后果及法律风险。2011年迄今为止滨湖稽查部门出动执法人次共计1000多人次,检查单位共200多家,立案44件,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51份滨湖稽查注重执法效果,对违法不仅仅一罚了事,而是在此之外,向相对人提出建议,帮助企业整改。2011年迄今为止我大队发出责令整改书8份,稽查建议书12份,企业基本都能按照整改书或建议书的要求整改到位,此举措已多次得到区政府、人大、政协的好评。滨湖稽查严格执行上级交办的专项检查任务,对企业进行细致的排查,注重防患于未然。2011年迄今滨湖稽查部门根据上级文件分别开展了十个专项检查,目前稽查大队都已经完成了总结、检查工作并已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部门。滨湖稽查重视群众举报,并且在举报流程中实施微观循环,从接报到检查,从检查到处罚,从处罚到复查,再从复查到反馈,环环相扣,保证群众利益不受损失。2011年迄今滨湖稽查受理市局交办12365投诉举报9起,均已完成检查、调查,并把相关情况反馈给举报者,具备成案条件的均已进行立案查处。受理质量申诉1起,已经会同食品科进行检查并将初步情况反馈给了申诉人。滨湖稽查注重与外部门间的衔接与交流,在处理案件前,积极听取职能部门建议,探讨案件办理方式,形成合力,共同保障行政执法职能的履行。2011年,滨湖稽查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两大安全”,在“两大安全”领域进行了重点检查:目前我局稽查大队和特设科在工作中紧密配合,从监

1 / 12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