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知识主编:陈界平二〇一六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知识目录附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一章烟花爆竹产品知识第二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第三章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第四章经营安全技术知识第五章事故应急救援第六章燃放安全知识第七章烟花爆竹事故案例第三章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第一节烟花爆竹许可证制度和监督管理第二节批发经营安全管理第三节零售经营安全管理第一节烟花爆竹许可证制度和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许可证依据生产《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运输《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焰火燃放《烟花爆竹焰火燃放许可证》单位或个人符合条件未经许可《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烟花爆竹焰火燃放许可证》安监部门公安部门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一、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略)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经营的概念:购进、卖出的行为,是生产和消费之间的纽带经营批发零售进货:生产企业或商业贸易企业卖出:零售单位或直接消费者进货:生产企业或批发企业卖出:直接消费者烟花爆竹经营,无论是批发还是零售,都要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1、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1)具备企业法人条件;(注:有《法人营业执照》)•(2)符合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注:有省级安监局同意布点规划的文件)•(3)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通道、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仓储区域及仓库安装有符合《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规定的监控设施,并设立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AQ4114)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注:有仓库和设施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仓库和设施的现场照片及其符合性说明)十一个基本条件:•(4)具备与其经营规模、产品和销售区域范围相适应的配送服务能力;(注:配送车辆符合运输烟花爆竹的专门安全要求;人员体力、能力、年龄符合《劳动法》和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车辆和人员的数量与经营规模、销售区域范围、烟花爆竹品种相适应的论证说明)•(5)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至少包括: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仓库保管守卫制度、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报告制度、买卖合同管理制度、产品流向登记制度、产品检验验收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企业负责人值(带)班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装卸(搬运)作业安全规程;(注:有上述制度和规程的文本文件)•(6)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有机构或人员的任命或聘用文件)•(7)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安全知识培训合格;(注:有上述人员的安监部门发放的资格证书、合格证书)•(8)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注:有电脑并安装了《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软件)•(9)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注: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其评审、备案的文件资料;有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的成立和任命的文件;有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清单、照片和维护保管责任人)•(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注:有《安全评价报告》,评价结论为符合安全条件)•(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各省、市规定的其他条件)•(1)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注:城市建成区指一个市政区范围内经过征用的土地和实际建设发展起来的非农业生产建设的地段,包括市区集中连片的部分以及分散在近郊区域城市有密切联系,具有基本完善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城市建设用地(如机场、污水处理厂、通讯电台)。由土地管理部门划定,有当地最新土地规划图确定。)•(2)不得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两个禁止性条件:•2、申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程序:提交资料:(1)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4)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5)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6)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结论应为符合安全条件;(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8)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设区的市安监局3.批发许可证的有效期和延期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延期申请: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材料:(1)批发许可证延期申请书(一式三份);(2)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3)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4)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5)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6)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延期:符合下列条件,经发证机关同意,直接办理:•(1)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65号令的有关规定,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2)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的;•(3)接受发证机关所在地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4)未发生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4.批发许可证的变更•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发生变化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1)变更申请书(一式三份);•(2)变更后的工商预核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5.重新申请(1)变更经营许可范围;(2)储存仓库地址;(3)仓储设施新建、扩建、改建1.取得零售许可证的条件:•(1)符合所在地县级安监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2)主要负责人经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安全知识教育;•(3)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柜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累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3.许可证有效期及其内容:(1)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年。(2)变更经营点名称、地址(经营场所)、主要负责人和许可范围,重新申请办证。(3)储存限量根据国家标准,结合零售点经营品种及其周围安全条件确定。2.申领程序:向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申请,提交下列材料:(1)零售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2)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3)其他材料。批发许可证:市级安监局;零售许可证:县级安监局。1.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得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2.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当在经营(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正本。批发企业应当在储存仓库留存批发许可证副本。3.不具备65号令规定的安全条件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撤销其经营许可证。4.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依法终止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其经营许可证。5.批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停业整顿,依法暂扣批发许可证,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批发许可证:(一)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的;(二)向零售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三)向零售经营者供应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监管规定6.零售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零售许可证:(一)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二)销售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7.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不予受理,该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申请。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应当予以撤销,该经营单位3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申请。8.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页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规定式样。规定(一)、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应遵守的规定•1、对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依照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2、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3、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2)不得违反运输许可事项;(3)运输车辆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4)烟花爆竹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5)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不得载人;(6)运输车辆限速行驶,途中经停必须有专人看守;(7)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4、《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将标明一次性运输有效期限,同时还要标明托运人、承运人、起始地点、行驶线路、经停地点、烟花爆竹种类、规格、数量等事项。三、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1)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2)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4)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5)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7)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烟花爆竹运抵目的地后,收货人应当在3天内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二)、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应履行的程序(三)、《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有效期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1)文物保护单位;(2)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考虑到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