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购房合同是否有效5篇在现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租房的生活是非常不稳定的。因此,很多人在外打拼多年,目的就是买一套房。在房子选定之后,就需要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签订购房合同是按揭贷款的必备的材料。您对购房合同非常的了解吗?下面是网友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分享的“合伙购房合同是否有效5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合伙购房合同是否有效【第一篇】问:甲以个人名义与乙(房产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5年的门面租赁合同,中途因为非典、门面周围政府全封闭修路(6个月)等不可抗拒力因素,甲的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完全停止。门面租赁合同中规定:不可抗拒力(包括地震、水灾、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动,政府行为)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甲多次与乙协商减免房租事宜,协商不成(甲已交前几月房租后一直未向乙交房租),一年后,甲悄悄搬出门面,乙随即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门面转卖给他人,毁坏了甲价值30万元的装修。乙将甲及甲的公司诉讼到法院,要求甲及甲的公司共同支付房租、滞纳金、违约金、律师费共计43万。(乙事前采取财产保全,法院扣押了甲的私人小车一台、甲公司面包车一台,查封甲公司银行帐号)甲经过调查证实:甲与乙签订门面租赁合同时,乙未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整栋商住楼没有经过消防、安监、消防等部门验收。整栋楼的房屋产权证(也称大产权证)也没有。(起诉前产权证证件已办齐)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乙也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更不具有《房屋租赁证》。请问:1、此门面租赁合同是否合法有效?2、乙的行为是否构成合同欺诈,导致甲的投资决策失误?3、甲怎样应诉?是否应该反诉乙毁坏甲的装修?4、甲与乙之间的房租应该怎样计算?5、对于乙控告甲公司,甲公司怎样应诉?答:我个人认为:[1]该租赁合同由于主体不合法而无效;[2]乙方应对误导甲方投资造成的经济损失负主要责任;[3]在所订合同五年期限之内问题未解决之前,乙方不应再另行安排;[4]按责任承担损失;[5]尽快聘请律师介入本案,准备应诉。合伙购房合同是否有效【第二篇】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转租的应当征求出租人的意见,出租人同意的,承租人可将租赁物转租给次承租人。此时,承租人与次承租人在满足合同成立条件的情况下,双方形成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一般而言,转租合同的期限应与原租赁合同期限保持一致,如果转租合同期限超过原租赁合同期限,当原租赁合同到期后,且出租人与承租人不再续签原租赁合同,出租人此时有权收回租赁物。因此,转租合同期限超过原租赁合同期限部分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购房合同是否有效【第三篇】对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约,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方式:(一)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合同是《民法典》规定的违约责任,是违约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同样也是非违约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论违约方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非违约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二)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在我们接触到的案件中,许多当事人根本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责任条款,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这种约定不明确,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一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为违约金是当事人预先约定的违约给付,不以实际损害作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只要有明确约定,违约方就应当支付违约金。特别是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通过约定违约金,可以对违约方进行法律制裁。(三)定金责任。民法典当事人可以依照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应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四)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伙购房合同是否有效【第四篇】一般情况是有效的,因为工商变更登记的规定在法律上并非是合同效力性的规定,它只是管理性规定,没有登记不会影响到它的效力。但是如果说协议本身写有以工商变更登记作为合同生效条件的话,没有登记则合同没有生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第29号公告)第二条规定,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的,说明该事项属于企业正常接受股东股权投资行为,因此,不能作为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说明该事项不属于企业正常接受股东股权投资行为,而是接受捐赠行为,因此,应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