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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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新4篇)希望这份“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新4篇)”能够带给您更多的收益,请将此页面加入收藏夹以便日后参考下载。在如今这个处处讲法律的社会里,合同在生活中已经不是陌生的事物。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篇【第一篇】《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申请XX用版》【】劳动合同作为雇佣双方权益保护的重要法律工具,在劳动关系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有时候雇主或雇员可能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严重的损失。当发生这种情况时,被解除合同一方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申请,通过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将详细介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其相关仲裁申请的主要内容,以帮助被侵害的一方获得合理的赔偿。【正文】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在劳动关系中,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主要表现为雇主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按照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行为。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违法情况的例子:1.雇主未经提前通知或未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直接解雇员工。2.雇主在没有或不合理的理由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因员工性别、宗教、民族等个人特征而歧视性解雇。3.雇主未依法支付解除合同的赔偿金,或者拒绝支付法定赔偿标准的金额。4.雇主通过威胁、恶意中伤等手段强迫员工主动提出辞职,从而绕过合同解除的合法程序。二、劳动仲裁的意义和程序劳动仲裁是通过第三方机构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常见手段。被解除合同的一方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通过仲裁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的仲裁程序如下:1.提出仲裁申请:被解除合同的一方需要填写劳动仲裁申请表,详细描述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2.仲裁机构受理申请:劳动仲裁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受理,并通知对方参与调解。3.调解过程:仲裁机构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调解过程中,仲裁机构有权调查相关事实并采集证据。4.仲裁庭审:如果调解无法达成协议,仲裁机构将组织庭审,双方可以提交证据,进行辩论,并最终作出裁决。5.复议和执行:当有一方对仲裁结果表示不满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最终,双方需要履行仲裁结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申请XX用版的主要内容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申请的具体形式和格式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份XX用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仲裁申请的主要内容,供参考:1.劳动仲裁申请表的基本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描述:详细描述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情况,包括违法解除的具体行为、时间、地点、目的等。3.违法解除的证据:提供能够证明违法行为的相关证据材料,如合同、通知、证词、工资单等。4.要求赔偿的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列明所要求赔偿的总金额及其构成。5.申请的理由和请愿:陈述申请的理由,并展示对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满和受到的损失。6.申请人签名和日期:申请人需在申请书上签名并注明日期。【】当劳动合同遭遇被违法解除的情况时,被解除合同的一方有权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仲裁申请应当详细、具体、生动地描述违法解除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可以获得合理赔偿,并维护自身的权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篇【第二篇】《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情形,如果违反了下面的情形就是违法解除。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篇【第三篇】民事答辩状答辩人,**,男,汉族,1977年11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被答辩人,***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与被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答辩人根据本案的事实、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答辩意见,一、被答辩人系单方违法解除了与答辩人的劳动合同,应依法向答辩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元,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一)被答辩人单方对答辩人的调岗行为违法,是无效的法律行为,对答辩人没有约束力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惠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2012年)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被答辩人调整答辩人的岗位,应经答辩人同意,即使被答辩人行使用工自主权单方调岗,也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确属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必需,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三是对劳动者的报酬及其劳动条件等未作不利变更。但被答辩人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该调岗确属生产经营需要,而且从被答辩人2018年7月10日发布的通知内容看,被答辩人的CNC加工工序已外包给其他公司,被答辩人已无CNC加工车间,但被答辩人为了逼迫答辩人主动离职,达到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目的,从2018年7月起,被答辩人从先后对答辩人采取强制放长假、撤销部门及岗位、降职降薪、假意调岗、提供恶劣的工作环境等方式,并使用跟踪、威胁、摄像、监视等一系列卑鄙的手段,意图逼迫答辩人主动离职。特别是在2018年8月27日对答辩人降职降薪遭答辩人坚决反对的情况下,于2018年10月29日直接再次单方向答辩人发出职位调整通知书,不仅对答辩人的工资结构作了不利变更(提高了绩效工资1000元,降低了生活津贴1000元),而且从2018年8月27日降职通知书及2018年10月29日职位调整通知书的行为看,被答辩人确实已经降低答辩人2018年9月、10月、11月的工资,答辩人也提出过异议,但被答辩人不理睬。更为不可理解的是,被答辩人将答辩人调至其他公司即惠州市华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部CNC工程品质科长岗位,变相改变用工主体,答辩人不同意该调岗,该调岗行为违法,是无效的法律行为,对答辩人没有约束力(二)被答辩人解除其与答辩人的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被答辩人强行将答辩人调至其他公司即***有限公司生产部CNC工程品质科长岗位,变相改变用工主体,答辩人不同意该违法调岗行为,仍坚持在原岗位正常出勤符合常理,被答辩人主张答辩人连续3天但被答辩人无任何事实和依据的情况下,以答辩人连续3天未到新岗位报到,无故连续旷工3天为由,违反其员工手册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此举不符合法律规定。同时,由此可见,被答辩人所谓的调岗并不是确属经营生产所必须,也不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而且没有与答辩人协商一致,单方将答辩人调至惠州市华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部CNC工程品质科长岗位,不仅对答辩人的报酬及其劳动条件作了不利变更,而且改变了用工主体,其行为违背劳动合同诚实信用的原则,明显损害了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事虽如此,答辩人仍坚持在原岗位正常出勤打卡,但被答辩人却旷工3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显然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二)被答辩人应当向答辩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元被答辩人以答辩人无故连续旷工3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被答辩人应当向答辩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元(元×个月×2倍)。综上,仲裁裁决被答辩人应支付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元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二、被答辩人应向答辩人支付克扣的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1月12日工资元被答辩人共克扣答辩人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1月12日工资元,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被答辩人应当依法支付该元工资。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惠州市惠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号仲裁裁决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恳请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持原仲裁裁决,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此致***区人民法院答辩人(签名),月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篇【第四篇】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相关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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