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全程监控行为规范第一章入井须知第一节入井安全知识作为一名从事煤矿工作的新工人,除了学习和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安全技术的基本知识外,还必须了解和掌握入井前必备的安全常识。一、入井前的准备煤矿生产是地下作业,经常会遇到地质条件和生产环境的变化,会受到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自然灾害的威胁,也会遇到机电、运输及其他安全问题。因此,对井下自然灾害客观规律的认识、预防和能动的改造,以致最终战胜自然灾害、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主动权,这对于每一名矿工都是非常重要的。新入矿的井下作业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经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在培训期间,主要学习矿山“三大法规”、煤矿“三大规程”、煤矿安全技术知识及矿纪矿规等有关规章制度。了解本矿的矿井概况以及矿井发生事故时的避灾路线,熟悉矿井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提高抗灾能力和自我保安意识。工人在每天入井前,要开好班前会,认真听取区(队)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布置的任务以及所传达的各项安全措施和作业规程及操作规程。入井前,要想一想自己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预防方法及采取的措施,检查一遍,劳保用品是否带齐,工作中该使用的大、小工具是否带全。锋利的工具,应套上防护套或装入工具箱内,以防伤人或伤己。入井时将灯牌交给灯房管理人员,领取自己专用的矿灯和自救器。升井后及时交还,领回灯牌。二、入井前的注意事项1、每个人在入井前,一定要睡足、吃饱、休息好。要精神饱满、神志清醒,保持体能强健和精力充沛。2、入井前不许喝酒。3、严禁携带引火物品入井,如香烟、火柴、打火机等。4、入井前要穿好工作服、胶靴,脖子上围条毛巾。工作服和鞋袜要穿着整齐利索,袖口扎好,胶靴不能破漏。如果工作地点有淋水或使用湿式钻眼和洒水防尘,还应穿好雨衣。5、每一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矿灯。6、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验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第二节矿灯一、矿灯的作用及结构矿灯有各种类型,以携带方式来分有手提灯和头灯(或称帽灯)两种。二、矿灯检查《规程》规定:“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入井人员从灯房领到矿灯后,应做如下检查:1、电池盒体上是否有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字样和统一编号。2、电池盒体有无破裂或透气盖处有无漏液现象。3、灯线有无破损,灯线与电池和灯头连接是否牢固,灯线两端出、入口处密封是否良好,灯线长度应在1M以上。4、灯头圈是否松动,灯头壳体有无破损,灯面玻璃有无破裂。5、灯头上的开关是否完好可靠。6、灯光是否明亮。7、灯锁是否锁好,有无松动。若检查发现上述问题时,应要求灯房人员进行修复或更换。三、矿灯管理及使用中的安全事项每个入井人员必须佩戴一盏完好的矿灯,否则不准入井。矿灯应集中统一管理。煤矿应采用“账、灯、人”三对照的矿灯管理模式,对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登记造册,建立发放台账,对矿灯进行统一编号,实行“专人专灯”。使用矿灯过程中注意以下安全事项:1、入井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凭灯牌到固定窗口领灯和交灯。2、领到矿灯后,要检查矿灯是否完好,若发现问题应要求灯房人员及时修复或更换。3、经检查确无问题,入井前要把矿灯佩戴好,不要提在手里,灯盒用皮带扎在腰间,灯头帽钩插在安全帽上。4、入井人员要爱护矿灯,严禁在井下随意拆卸、敲打、撞击矿灯。以免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事故。5、不得手提灯线甩动灯头,以免损坏灯线。6、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7、升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回灯房,以便及时充电。如因工作需要连班时,必须换灯。8、使用中如果发生故障,交灯时应主动向灯房人员说明,交回的矿灯应保持完好、无损伤。入井人员除在使用过程中注意以上安全事项,还应自觉遵守《规程》有关规定和矿灯管理制度,爱护好矿灯,正确使用好矿灯,以保证矿灯的使用周期,有利于煤矿安全生产。第三节自救器的使用方法一、使用方法1、取下保护罩。2、用拇指掀起红色的开启扳手。3、一直扳到打开外壳密封。4、用拇指和食指握住红色开启扳手,拉开封口带。5、拨开外壳上盖。6、握住头带,把药罐从外壳中拉出。7、从口具上拉开鼻夹。8、把口具片塞进嘴里,咬住牙垫,唇紧贴住口具,马上开始用口腔呼吸。9、拉开鼻夹,把它夹在鼻子上。10、初步佩戴完成,自救器已提供疗效保护。11、取下矿工帽,把头带套在头顶上。12、戴上矿工帽,开始撤离危险区。13、如外壳破瘪,过滤罐取不出来,可以佩戴着外罐壳的过滤药罐呼吸。二、注意事项1、在井下工作,当发现有火灾或瓦斯爆炸现象时,必须立即佩戴自救器撤离现场。2、佩戴自救器时,当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达到或超过0.5%,吸气时会有些干、热的感觉,这是自救器有效工作正常现象,必须佩戴到安全地带才能取下,切不可因干、热感觉而提前取下。3、佩戴纂器撤离时,要求匀速行走,保持呼吸均匀。禁止狂奔和取下鼻夹、口具或通过口具讲话。4、在佩戴自救器时,若外壳碰瘪,不能取出过滤罐,则带着外壳也能呼吸。为了减轻牙齿的负荷可以用手托住罐体。5、平时要避免摔落、碰撞自救器,也不许当座垫用,防止漏气失效。第四节井下行走及乘罐安全一、井下行走安全矿井的各种信号有着具体的规定和指令。矿井的提升运输信号基本用的是电铃和红绿灯作指示。红灯表示危险信号,看到红灯车辆要停止开动,行走的人员要止步等待。绿灯表示安全,车可以通过,人员可在人行道上行走。电铃的声音或声音次数表示不同的指令信号。井底要求提升人员时,井底信号必须先向井口发出要求信号,得到井口回应后,井底信号工才准许人员进入,必要时也可以通讯工具代替信号联系。当听到或看到甲烷超限时的警报信号和放炮员在放炮前用口哨发出的预告信号后,所有在甲烷超限区域内或在放炮区域内的人,都必须停止工作,自动迅速躲避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只有听到危险解除信号后,方可从安全地点走出。每个入井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本矿规定的各种信号指示意义。在入井乘罐,在水平大巷或斜巷行走时,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都要时时注意信号,听从信号指挥。二、乘罐安全立井井筒提升系统中,罐笼是运送人员上下井,提升煤炭、矸石,下放材料和设备的专用设备。作业人员下井工作还是下班升井时,都是先要经过井口或井底车场和中间运输巷的安全门,必须等安全门打开时才能乘罐笼。专为升降人员的罐笼,装有只能向内推开,不能向外拉开的安全罐门。信号工看到罐内人员已满,罐门用把手扣住时才发升降信号。罐门没用把手关严时,是不能发开车信号的,所以乘人要关好门。开车信号发出后,乘人不得随意打开罐门。任何人上下井乘罐时,要遵守乘罐制度。不得携带易燃危险险品入井,听从把钩工指挥,按顺序依次上乘罐笼,不得拥挤抢上,严禁在罐笼内嘻戏打闹,防止掉入井筒发生意外事故。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没有得到把钩工的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罐笼。尤其是在已经发出升降信号后,没有发出停车信号,在罐笼没有停稳前,不能争抢上下。罐笼停稳后,罐笼内的人员方可打开罐门,从出口侧出罐。罐笼外面的人员必须从进口侧入罐笼。罐笼内的人员不得从进罐侧出罐。《规程》规定严禁同一层罐笼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当罐笼内已经装了物料或推进矿车时,不管装的物料有多少,就是空矿车,都不准搭乘人员。在罐笼升降过程中,罐笼内的每个人都要站立稳当,抓牢扶手。不允许把头和手脚或携带的工具伸到外面。更不允许在罐笼内向外抛扔东西。特别是站在罐笼两端口的人,要面部朝外,脚不要踩踏到光滑的铁轨头上,要握紧门口处的扶手,防止升降过程中罐笼的颤动,把人甩出去。第五节矿井安全标志矿井安全标志按其使用功能可分为五类,即: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指导标志。1、禁止标志这是禁止或制止人们某种行为的标志。有“禁带烟火”、“禁止酒后入井”、“禁止明火作业”等16种标志。2、警告标志这是警告人们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有“注意安全”、“当心瓦斯”、“当心冒顶”等16种标志。3、指令标志这是指示人们必须遵守某种规定的标志。有“必须戴矿工帽”、“必须携带矿灯”、“必须携带自救器”等9种标志。4、提示标志这是告诉人们目标、方向、地点的标志。有“安全出口”、“电话”、“躲避硐”等12种标志。5、指导标志这是提高职工思想意识的标志。有“安全生产指导标志”、“劳动卫生指导标志”两种标志。第二章通风系统行为规范第一节瓦斯检查员行为规范一、瓦斯检查员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掌握防治瓦斯基本知识。2、携带仪器齐全并灵敏可靠,测定准确。3、熟知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以及通风瓦斯有关规定和措施。4、按规定检查瓦斯、温度及“一通三防”设施装备的完好情况。发现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工作或停电撤人,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6、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时,立即协助班长撤出人员并向调度室汇报。7、负责工作面瓦斯监测传感器显示数值的校对和“一通三防”问题的汇报。8、负责监督管辖范围内“一通三防”措施的落实,认真执行排放瓦斯的规定。9、认真填写瓦斯记录手册、牌板、记录台帐,做到数据“三对照”。10、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11、有权制止“三违”行为。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严禁空班、漏检、脱岗、谎报数据等行为。二、瓦斯检查员安全操作程序1、按分管检查地点,对各种有害气体、温度、通风设施、综合防尘、局部通风、打眼放炮、瓦斯监测仪器的运行和完好情况以及有无发火征兆等都负有检查的责任。必须熟悉、掌握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有关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等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领取光学瓦斯检定器后,必须进行如下检查,全部合格后方可下井并使用,否则应立即更换或处理。⑴检查仪器是否完好;⑵检查电源及开关;⑶检查药品;⑷检查气路;⑸检查光路。3、不得在井下卸下瓦斯检定器皮套,自行修理,尤其禁止在井下打开电池护盖和扭动上下灯泡座。4、下井必须把用具包括温度计、粉笔、记录本、钢笔等携带齐全。5、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的操作步骤:⑴换气、对零、定基线:下井后,在临近待测瓦斯地点的进风流中(换气地点和待测地点的温差不超过10℃)压放吸气球5—6次,清洗瓦斯室,然后按下微读按钮,转动测微手轮,使微读数盘的零位刻度与指标线重合;再转动主调手轮,使光谱基线与零读数重合,套上护盖。⑵沼气测定:测定时把连接瓦斯入口的橡皮管伸入测定地点,接上钠石灰管,压放气球5—6次,取下目镜盖,进行粗读数,即读出整数,然后转动测微手轮,读出刻度盘上的微读数,粗读数与微读数相加即沼气浓度;如目镜中观察粗读数为3%,微读数为0.25%,所测得沼气浓度为3%+0.25%=3.25%。⑶二氧化碳浓度的测定:先测定出沼气浓度后,取下钠石灰管,测定混合气体的浓度,把同一测点测得的混合气体浓度减去沼气浓度即得该点的二氧化碳浓度。6、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测定瓦斯浓度时,必须在地面检查仪器充电后电池电压是否达到额定值,检查机械零位是否正确,检查电气零位是否正确;在井下测量瓦斯浓度的一般操作程序如下:⑴打开电源开关;⑵仪器处于工作状态;⑶仪器举至测点,按规定时间待指示值稳定后,即可直接读数。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必须每旬用标准气样进行精度校正,必要时可调节报警点。7、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瓦斯检查规定,地点的检查范围应遵守以下规定:⑴回采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应测定如下地点:①回采工作面进风流;②回采工作面风流;③回采工作面回风流;④局部冒顶、上隅角或滞后区等易积聚瓦斯的地点,也必须认真检查。⑵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应测定如下地点:①掘进工作面回风流;②掘进工作面风流;③局扇前后各10米以内风流。⑶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沼气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测定应在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巷的测风站内进行。采区回风巷风流中的沼气或二氧化碳的测定应在该采区全部分区回风流汇合后的测风站内进行。⑷峒室的检查主要是绞车房、变电所、水泵房等大型的峒室。⑸电动机附近的瓦斯检查,主要检查设置在采掘工作面及风流中的所有电动机。(如小绞车、水泵、采煤机、掘进机、溜子、皮带等)。⑹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①回采工作面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的风流;②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