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经营合同(通用4篇)我们的国家发展的很快,合同也越来越重要了,在我们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了解合同的内容。可以开始签订已经顺利沟通完成双方认可的合同了,可以更好的为日后解决争议提供依据。那么,想必您在找可以用得到的合同范本吧?为此,网友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分享的“连锁经营合同(通用4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连锁经营合同篇【第一篇】甲方:河南聚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瑞达路96号创业中心2号楼B座B230室电话:0371-67896586传真:0371-67992198乙方:地址: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于合作期内就在省市开设加盟连锁店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的责任1.甲方的权利倡导经营“聚浪”连锁专营事业,并拥有“聚浪”注册商标的所有权;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在各个城市设立连锁店;有权适时地得到乙方经营有关的市场反馈信息;在产品计划方面可以结合乙方所在地的条件,对产品供应计划进行综合性调整。2.甲方的义务保证产品质量,如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如霉变、过期等),负责调换同类合格产品;不得无故拖延发货,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在适当的时候,将提供800全国统一售后服务热线:乙方会议条件成熟,甲方有义务到乙方扶植市场(专家讲座等)。第二条乙方的责任1.乙方的权利经甲方授权方可拥有“聚浪”商标和“聚浪公司”名称的使用权;乙方享有本区域内各区县级连锁店市场开发权和管理权;依照甲方策划的会员促销、广告宣传、集体活动以及其它策划方案进行共同活动;乙方及从业人员有权接受甲方的各项专门职能培训;有权获得甲方经营管理业务的诊断性建议;有权接受甲方的指导进行经营活动;购进标有“聚浪”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聚浪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享有甲方按规定给付的物流津贴。乙方有权对其区域内的区县级连锁店进行管理。2.乙方作为“聚浪”品牌连锁店的经营者,必须恪守以下义务,诚实地从事经营活动。乙方认同“聚浪公司”倡导的`连锁经营理念,遵守甲方关于“聚浪”品牌连锁经营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其申请开设的区县级连锁店和产品的推广、市场开发工作;依照甲方的标准维持本区域内连锁店和区县以下连锁店的结构及形象;连锁店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专门从事经营活动;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积极地协助总部拓展连锁经营活动;执行“聚浪公司”连锁经营“聚浪”品牌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建设一个以中华养生为内涵的品牌店;不经甲方认可,乙方不得私自转让和更名。在装修方面,必须参照甲方规定的VI标准执行;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销售计划购货,确定产品结构;乙方经营的产品一律从甲方处进货,不准销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产品或仿制产品;每周必须如实上报销售业绩;乙方有责任指导本区域内区县级以下连锁店的业务拓展、指标考核,传达“聚浪公司”有关业务精神,对本区域内区县级以下连锁店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业务培训。第三条商标的使用范围和权限1.甲方的商标应在甲方规定的范围内使用。2.商标的使用权限在连锁店及其它地方使用的商标,仅限于由甲方提供指定的“聚浪”商标,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甲方的VI设计统一形象制作。凡带有“聚浪”商标的商品,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对商标进行加工、制作、使用。在广告方面,必须使用由甲方提供或授权可以使用的资料,并按甲方的规定运作。第四条进货与运输1.关于进货的规定乙方经营的产品,一律从甲方处进货。乙方首期进货按零售价的5折价格购货不含产品配套资料,详见《展业资料报价表》】,购货金额不得少于万元人民币,以此给乙方作为市场周转支持,但不计业绩,二次进货享受五折,当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连锁店时,上级店永远享受下级店进货款的5%.乙方及时并按要求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同时向甲方提交销售汇总表,无故拖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及时提交购货计划书并将该购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3至7天内将货发出给乙方。所有连锁店的市场销售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全国统一的零售价格销售。2.货物运输货物的运输方式为汽车、铁路两种。货物送达地点是按距离乙方注册地最近的城市(即省市),到达乙方城市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市内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往本辖区内各专营店及会员的运输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因运输途中所造成的原因,应及时通过公司予以解决。乙方收到货物后,在二日内验收并书面传真回复甲方,如未回复,则视为合格验收。第五条业务管理1.乙方及其所聘用的业务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统一零售价进行销售,不得任意降价或涨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中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责任。2.乙方必须在前三个月按以下计划完成月销售业绩,销售业绩额每月不能累计计算。第一个月内乙方必须完成1万元人民币的业绩额;第二个月内乙方必须完成3万元人民币的业绩额;第三个月内乙方必须完成5万元人民币的业绩额;其中亦包括店推店的业绩3.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业绩额的指标,甲方有权在该区域内开设第二家连锁店,同时如果是有物流配送经营权的,取消其物流配送经营的资格和其享有的物流津贴;物流配送经营由新设的连锁店管理,此后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4.所有各区县连锁店的物流配送由该市连锁店或甲方指定的连锁店配送,物流送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每市只设一家市级连锁店,以保证各连锁店物流周转和运输。5.乙方享有的物流津贴按业绩额的120元/套计算(两项物流津贴不能重复计算)。6.物流津贴以自然月每月结算一次,次月七日前汇入乙方指定帐户(如次月五日为节假日,则顺延)。第六条连锁店的租赁与有关费用1.连锁店的房屋租赁房屋选址由乙方负责,连锁店总面积必须不得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房屋租赁协议书以乙方名义签订;连锁店的房屋租赁开办及经营管理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税收),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2.连锁店的装修乙方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参照甲方的VI标准装饰,装修费用乙方自理;连锁店的装修统一由甲方验收许可后,方可开始营业。3.连锁店证照的办理各项合法证照的办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办理各项合法证照的工本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办理合法执照所需的证明文件由甲方负责提供。第七条合同终止后的债务处理1.在本协议签订六个月后(含六个月),乙方如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经营下去时,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办理移交给甲方有关证照和其它资料的手续,同时取消其连锁店的资格。2.已购进的货物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在进货时间的两个月内可按照进货额的50%换货(具体的换货条件和要求详见《退、换货制度》),因换货产生的运输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责。甲方不负责退货、退款。第八条终结合同的处理1.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事项:立即停止使用“聚浪”商标及带有“聚浪”的标识;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连锁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物等,(还要将甲方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物、资料等上交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当乙方未自觉撤掉时,甲方可自行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立即返还由甲方配备的设备,文件及授权牌及执照等物品;对建筑物的损伤补修由乙方进行并负担费用。2.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八条款规定的保密义务,并保证不作出对“聚浪公司”不利的言行。第九条合同效力1.合同的期限以签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签,乙方需提前二个月向甲方书面申请续签,续签后的合同最低期限为一年。2.本合同未尽事宜部分,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异,以补充协议的条款为准。3.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执一份,公司入档一份,教育部及市场部各执一份。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自愿加入“聚浪公司”连锁店的申请一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货、退款,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2.因甲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其他原因,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可向郑州市人民法院依法诉讼。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功效的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第十一条其它事项1.本合同签约地:瑞达路96号创业中心2号楼B座B230室2.本合同诉讼地:郑州市人民法院。3.本合同必须附甲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方可有效。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5.本合同解释权归河南聚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凡20xx年4月10日以前签订的有关开设各连锁店合同与本合同有异议的,以本合同的条款为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签约时间:签约时间:连锁经营合同篇【第二篇】甲方:镇村乙方:丙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一、土地承包流转方式和用途:甲方采取租赁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用于建造中药材种植示范园。二、土地出租的种类、位臵及面积:三、土地租赁期限、支付办法及时间: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土地租金以现金每年支付一次,每年租金为元。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将土地出租给乙方后,由甲方负责划清地畔,若有权属等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在被出租地块内种植农作物以及进行相关的生产活动和工程建设,并自行清除附着物。3、甲方将土地出租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普通用工优先考虑甲方。4、乙方在租用期间其用电、取水、排水等,享受当地村民同等待遇。五、违约责任:1、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对方一切经济损失。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全额赔偿乙方损失。3、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所在地镇政府调解解决,调解不成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连锁经营合同篇【第三篇】一、仙踪林的目标市场分析舒适、放松的环境,自由自在的想象空间。新奇、好味的饮品和美食。仙踪林的休闲餐饮揉合了东方人所喜爱的传统甘香茶味和西方人所乐于尝试的新奇口味,是传统产品与现代技术的结合(一)仙踪林的开发价值1、作为一所拥有超过五千人的大学,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华师康大教育园,环境优越安静,学校里面有数间饭堂,学校对面也有许多快餐店。但却没有一间快餐店是连锁店,商品也只是很单调的饭和菜,所以,我决定于康大校园开一间仙踪林连锁分店。仙踪林集中餐,西餐,甜品,于一身,仙踪林的休闲餐饮揉合了东方人所喜爱的传统甘香茶味和西方人所乐于尝试的新奇口味,是传统产品与现代技术的结合。仙踪林在未来将立足中国,放眼世界,进取而稳健地逐步将休闲餐饮的文化及以特许经营方式的创业良机带往世界每一个角落。2、以食物种类的多寡来说,仙踪林所供应的是属于一个系列的食品。而且它们变更菜单以及推出新产品的间隔非常之久。而快餐店所涉及到的品种数量繁多,而且推出新产品的速度也十分之快。这样,消费者就不用为换口味而东家西家的,满足了康大学子的新鲜感。(二)仙踪林的目标顾客分析1、“学生”市场评估康大职业技术学院有5000名左右,是一个很大的快餐市场。校内快餐市场竞争一般,校办食堂具有主导地位,进入该市场具有一定风险。这个消费群体的收入主要来自于父母,月生活费在800元左右,具有一定的购买力。且该消费群体具有很高的成长性,在接受了一个品牌后,能迅速扩大该品牌市场份额。该消费群体比较容易尝试并接受新的品牌。而且校内也并不存在一些知名品牌,如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等,市场竞争环境较好,竞争者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