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大纲一、基本要求检验应考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掌握程度;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的熟悉程度;对安全生产投入制度的熟悉程度;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熟悉程度。检验应考人员对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制度的掌握程度;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掌握程度;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掌握程度;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知识的掌握程度;对工伤保险制度的熟悉程度。二、考试内容提要第一节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国现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一)了解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必要性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2.规定:各方各级人员(纵向)和各职能部门(横向)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做的事、应负的责)3.核心:安全生产“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4.必要性: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从制度上加以确定(二)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1.目的:建立完善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安全管理机制和运行体系2.要求:符合法规、协调一致、可操作性、人员与机构保障、监督检查制度(1)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要求,并应适时修订;(2)责任制体系要与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体制协调一致;(3)根据本单位、部门、班组、岗位的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防止形式主义;(4)要有专门的人员与机构来保障落实;(5)同时建立监督、检查等制度,特别要注意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以保证责任制得到真正落实。(三)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岗位工人的职责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职责:(l)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人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Xi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3.生产经营单位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负责人按照本机构的职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4.班组长贯彻执行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5.岗位工人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第二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保障(一)了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设机构机构的作用:落实法规,组织负责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监督落实等(二)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要求专职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1.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性,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2.危险物品、矿山开采、建筑施工等企业的特殊要求3.委托: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第三节安全生产投入(一)了解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基本要求目的: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资金保证:按企业类型;保证人的法律责任用途:(二)熟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基本原则安全技术分类:按行业分,按危害因素分,按事故原因分。目的:实现本质安全1.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消除、限制、隔离、故障—安全设计、减少故障和失误(1)消除危险源选择危险性较大、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可以消除的危险源,通过选择合适的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合理结构形式,选择无害、无毒或不能致人伤害的物料来消除。(2)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如:减少能量或危险物质的量,防止能量蓄积,安全地释放能量等。(3)隔离隔离技术能控制能量或危险物质,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减少损失。(4)故障一安全设计故障一安全设计的作用是在系统、设备、设施的一部分发生故障或破坏的情况下,使其处于低能状态,在一定时间内保证安全。(5)减少故障和失误通过增加安全系数、增加可靠性或设置安全监控系统等来减少物的故障,减少事故。2.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隔离、个体防护、薄弱、避难救援(1)隔离把被保护对象与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等隔开。隔离措施包括隔开、封闭和缓冲等。(2)个体防护把人体与意外释放能量或危险物质隔离开,是保护人身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3)设置薄弱环节利用事先设计好的薄弱环节,使事故能量按照人们的意图释放,防止能量作用于被保护的人或物。如锅炉上的易熔塞、电路中的熔断器等。(4)避难与救援设置避难场所,免遭伤害或赢得救援的时间。事先选择撤退路线,事故发生时迅速撤离。事故发生后,组织有效的应急救援。3.安全监控系统安全监控系统作为防止事故发生和减少事故损失的重要手段。(三)熟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方法1.编制依据:法律法规2.措施项目:工业卫生技术、减轻劳动强度、安全宣传教育、辅助3.编制原则:必要性、可行性;挖掘潜力,讲求实效;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领导群众相结合。4.编制时间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与同年度的生产、技术、财务、供销等计划同时编制。5.计划内容(l)单位和工作场所;(2)措施名称;(3)措施内容与目的;(4)经费预算及来源;(5)负责设计、施工单位及负责人;(6)措施使用方法及预期效果。6.编制步骤(1)编制计划的布置企业领导应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向下属单位或职能部门提出具体要求,布置编制工作。(2)计划项目的确定与编制下属单位确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并编制具体的计划和方案,经群众讨论后,送上级安全部门审查。(3)计划的审批安全部门将上报计划进行审查、平衡、汇总后,再由安全、技术、计划部门联合会审,并确定计划项目、明确设计施工部门、负责人、完成期限,成文后报总工程师审批。(4)计划的下达厂长根据总工程师的意见,召集有关部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审查核定计划。根据审查、核定结果,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到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第四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了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要求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危险品、矿山、建筑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上岗从业人员——合格上岗新工艺、新技术等——培训上岗特种人员——持证上岗(二)掌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容1.对象: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2.各类培训对象的培训要求,培训内容、上岗资格、时间期限要求3.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安全生产教育(1)特种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2)特种作业的范围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矿山排水作业,矿山安全检查作业,矿山提升运输作业,采掘(剥)作业,矿山救护作业,危险物品作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的作业。(3)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a.培训和取证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获得证书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推行全国统一培训大纲、统一考核教材、统一证件的制度)b.安全技术考核安全技术考核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为主。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c.复审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2年进行1次复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每4年复审1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复审的内容包括:健康检查、违章记录、安全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4.其他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5.危险品、矿山、建筑等单位人员的教育要求(三)掌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形式和方法形式多样,结合实际,灵活选择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各类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宣传标语及标志;安全文化知识竞赛等。第五节建设项目“三同时”(一)了解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法律依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新、改、扩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项目概算《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没人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人建设项目概算。《职业病防治法》有类似的规定,但称为“职业病防护设施”。《劳动法》亦然,但称为“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原劳动部第3号令)是目前从事“三同时”监察工作最为明确、具体的法规。与其配套的规章是第10号令《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师第11号令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二)掌握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定义和内容1.定义:《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令: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2.建议程序:项目建议书——可行性(预评价)——初步设计(劳动安全卫生专篇)——施工(施工图设计)——试生产(同步)——验收(验收专题报告)3.“三同时”针对的建设项目我国境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包括在我国境内建设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建设项目。4.对安全生产来说,“三同时”是一种事前保障措施,是一种本质安全措施。5.“三同时”的内容和要求(l)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劳动安全卫生论证,并将其作为专门章节编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纳人投资计划;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实施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并委托本建设项目设计单位以外的、有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a.大中型或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b.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C.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d.大量生产或使用1级、11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e.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f,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的其他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预评价工作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将预评价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预评价工作应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会审前完成并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2)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标准,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并应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复,完善初步设计。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会审前,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审查并批复初步设计文件中的《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审查同意后,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3)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对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出落实“三同时”规定的具体要求,并负责提供必需的资料和条件。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