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范各类人员的安全工作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第2条本规程是对电气工作最基本的安全工作要求,集团公司各发电厂(公司)和参与公司系统各发电厂(公司)电气工作的外单位,均必须遵守本规程。第3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单位必须坚持开展有效的反违章活动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督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第4条各级人员应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树立“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集团公司安全理念,认真开展危险源辨识、分析和控制,加强事故应急管理,培养自觉遵守本规程的良好职业习惯。第5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以及电力线路、热力和机械等安规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涉及工作范围的相关防火、救火方法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了解使用相关安全用具的方法与检查鉴别是否完好的基本要点;(4)学会紧急救护操作方法(见附录A),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5)掌握电气作业危险点辨识、分析和控制的基本方法,在实际工作中确保“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6)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用具。第6条现场作业的基本条件(1)现场作业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行业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做到合格、齐备;(2)各主控室、值班室、化验室等场所应配备急救箱,根据生产实际存放相应的急救药品,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补充或更换;(3)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严禁将安全工器具挪作他用或任意拆卸。安全工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试验标准和周期必须符合附录B、附录C中的要求。(4)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应事先告知每个作业人员。第2页第7条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能参加工作。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用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对其介绍现场电气设备结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第8条各级领导人员均不准发出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工作人员如接到违反本规程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当发现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或紧急情况,除立即制止外,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作业现场任何人员和任何工作都严禁约时停、送电,禁止非电气人员修理、拆卸电气设备或装置。第9条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低压: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第10条本规程适用于在运用中的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靠近电气设备或装置工作的非电气工作人员,也应严格遵守本规程。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第11条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规程补充条款或实施细则,经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但补充条款或实施细则的安全水平不得低于本规程或与本规程条文相抵触。第12条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凡违反本规程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造成事故者,查清原因,制定措施,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惩处,解除劳动合同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二章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一节电气设备的运行值班工作第13条运行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并经考试合格。第14条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值班:(1)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及室外低式布置的高压设备四周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2)室内高压断路器(开关)的操动机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第3页隔离或装有远方操动机构(操作机构)者。单人值班不得单独从事修理工作。第15条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任何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或打开高压柜前后门(与高压带电设备直接相通的门)进行工作;若有必要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1的安全距离。表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安全距离(m)10及以下(13.8)0.7020~351.0060~1101.502203.003304.005005.007508.00注:表中未列电压按高一档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第16条10kV、20kV、35kV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2.7m、2.8m、2.9m,则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须装设护网。第17条户外35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车通道上,应根据表2设置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表2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3563(66)110220330500750安全距离(m)1.151.401.65(1.75注)2.553.254.556.00注:括号内数字为110kV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所使用。移动式悬臂起重机在架空电力线路两旁附近工作时,起重设备(包括起吊物件)与线路(在最大风偏时)的最小间隔距离应不小于下表3所列数值:表3起重设备(包括起吊物件)与线路(在最大风偏时)的最小间隔距离电力线路电压(kV)1以下1~2035~110154220330与电力线路在最大风偏时的最小间隔距离(m)1.524567第4页第18条室内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易误碰有电设备的,应设有明显标志的永久性隔离挡板(护网或绝缘挡板)。第19条待用间隔(母线连接排或连接线已经连上母线,但出线或出线设备尚未安装完毕的间隔)应有名称、编号,并列入设备管辖范围。其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手柄、网门必须锁好,同时要悬挂相应的安全警示牌。第20条在手车开关拉出后,应观察隔离挡板是否可靠封闭。封闭式组合电器引出电缆备用孔或母线的终端备用孔应用专用器具封闭。第21条运用中的高压设备其中性点接地系统的中性点应视作带电体。第二节高压设备的巡视第22条经本单位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值班员和非值班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第23条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禁止打伞,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第24条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防止跨步电压。第25条巡视配电装置,进入配电室,应随手关门;离开时,必须将门锁好。第26条配电室的钥匙至少应有三把,由运行值班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运行值班人员使用,其他可以借给经批准的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和经批准的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应登记签名,巡视或当日工作结束后交还,各隔离开关的钥匙均不得相互通用。第三节倒闸操作第27条倒闸操作应根据设备分管权限分别由电网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发布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命令应准确、清晰,使用统一、规范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或编码)。发令人使用电话发布命令前,应先和受令人互报单位和姓名,并使用普通话。电网调度员发布命令的全过程(包括复诵命令)和向电网调度员汇报命令执行情况,都要录音并作好记录。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命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第28条倒闸操作可以通过就地操作、遥控操作、程序操作完成。遥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设备应满足有关技术要求。第29条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个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单人值班的开关站倒闸操作可由一人执行。第5页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值班负责人或值长监护。第30条操作票填用基本要求:(1)倒闸操作必须填用操作票(见附录D)。操作票应由操作人根据操作任务、设备系统的运行方式和运行状态填写。填写时应使用规范的操作术语、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状态转换等;(2)操作票手书内容应用钢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用计算机开出的操作票应与手写格式一致;操作票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和实际运行方式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进行模拟操作,并分别签名,然后经运行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名。操作票未填完空格时,应在最后一项操作项目下面的第一空格栏内加盖“以下空白”章,表示以下无操作项目,盖章后不允许增添操作项目。(3)每份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一个操作任务,指根据同一个操作命令,且为了相同的操作目的而进行的一系列相互关联并依次进行的倒闸操作过程,其范围可以涉及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和几个地点。一个设备的停止和投运必须分别填写操作票;每一条操作项目只能填写一个操作步骤。(4)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但不仅限于):a)应拉合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b)检查拉合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的位置;设备检修后检查接地线已拆除;c)验电,装拆接地线;d)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熔断器或小开关;e)切换保护回路和安全自动装置;f)检验是否确无电压;g)进行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检查负荷分配情况;h)应调整的设备状态和参数。(5)操作票宜应用计算机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第31条倒闸操作的基本条件:(1)有与现场一次设备和实际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包括各种电子模拟接线图);(2)被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名称、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3)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安装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防误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应经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4)断路器(开关)遮断容量应满足电网要求。第6页第32条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1)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电源侧隔离开关(刀闸)的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2)开始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或微机防误图面、微机监控图面)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再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先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度。发布操作命令和复诵操作命令都应认真严肃,声音宏亮清晰。操作过程中必须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严禁跳项、倒项、添项、漏项和穿插口头命令。每操作完一项,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3)执行一个操作任务,中途严禁换人,在执行过程中严禁做与操作无关的事。监护操作时,监护人不得放弃监护参与操作,操作人不得有任何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操作行为;(4)操作中若发生事故或威胁安全运行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如发现操作票或设备有问题时,或听到电话铃声或其它异常响声时,也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接听电话和查明原因。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防误闭锁装置。防误闭锁装置的解锁工具(钥匙)应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任何人员严禁擅自使用解锁工具(钥匙)。紧急情况需短时间解除防误闭锁装置进行操作的,必须经当值运行值班负责人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5)执行中的操作票需要跨值操作时,交班监护人员应向接班监护人员详细交待操作情况,接班的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确认操作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