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具体制度有哪些(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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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具体制度有哪些(10篇)安全生产的具体制度有哪些精选20在制定制度之前,需要对组织或团体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了解其当前的状况和需求。安全生产的具体制度有哪些应该写成什么样的?快来看看安全生产的具体制度有哪些,本文为你提供安全生产的具体制度有哪些写作技巧和示例!安全生产的具体制度有哪些【第一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一、会议制度1.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调度会,由总经理主持。2.会议内容:1汇报本月安全生产工作,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3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4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表扬优秀单位,批评不良单位,并对其作出处理。二、检查制度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形式为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2.检查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情况;3现场安全设施和作业环境情况;4人员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情况。三、持证上岗制度1.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件不得转借、冒用。2.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人员、锅炉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等。四、值班制度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由公司领导带班,各车间、科室安排专人值班。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五、事故报告制度1.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2.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3.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救援和处置。六、培训制度1.公司每年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2.公司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正确使用。安全生产的具体制度有哪些【第二篇】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安全生产的具体制度有哪些【第三篇】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的具体制度有哪些【第四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1.职工因生产、工作需要调配到其他单位或部门,在调配期间所涉及的安全生产责任仍由原单位负责。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3.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4.审定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5.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处理事故隐患。7.实行“安全、生产和其它工作一票否决”制度。8.及时、准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决议。9.负责组织新工人及特殊工种工人的考核、发证、调换工种工作。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事故者提出处理意见。11.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教育广大职工爱护好劳动保护用品,使之发挥应有的作用。12.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13.关心职工生活,改善劳动条件,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14.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抢救,并按规定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15.认真执行上级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和文件精神。16.定期公布安全生产情况,评比和表扬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集体和个人。17.推行标准化作业,坚持安全检查制度,搞好安全消防工作。18.坚持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19.经常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对职工进行预防事故的教育。20.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三违行为和事故隐患,要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21.每月向公司安委会办公室上报一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22.每月要深入生产现场,解决安全生产中的主要问题。23.每个季度,主要领导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24.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搞好安全防火工作。25.及时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指令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和整改。26.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27.改善劳动条件,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28.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29.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30.关心职工生活,改善劳动条件,做好职工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安全生产的具体制度有哪些【第五篇】1、根据生产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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