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公告(烟台市)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自2023年11月3日起,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开展巡察。一、巡察对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二、巡察内容一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三是加强党的领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四是巡视巡察等监督整改和成果运用、履行整改责任情况。三、反映问题渠道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开通举报电话,设立网络邮箱、举报信箱和“扫码举报”系统,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5日。(一)举报电话1815359099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二)网络邮箱烟台市纪委监委网站()“巡察组信箱”。(三)举报信箱设置14个巡察组信箱,分别位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1号电梯对面楼梯间;芝罘管理部,金都大厦17楼综合科室外走廊;莱山管理部,金贸中心1605-1室外;福山管理部,县府街196号建行1楼左边楼梯口处;牟平管理部,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西720室门外;长岛管理部,乐园大街130号建行3楼进门右侧;高新区管理部,创业大厦东塔24楼走廊东头;莱阳分中心,旌旗西路400号建行2楼走廊处;海阳分中心,海发大厦21楼综合办公区外侧;栖霞分中心,山城路63号建行3楼楼梯西北角;龙口分中心,广电大厦10楼楼梯口处;蓬莱分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9楼会议室门口;莱州分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12楼公共饮水机处;招远分中心,初山路107号1楼左楼梯口处。(四)“扫码举报”系统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操作直接反映问题和情况。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特此公告。市委第四巡察组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