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公司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负主要领导责任。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以及上级的指示和决定,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抓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国家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落实。4、组织制定、修改、审定本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奖罚办法、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技改项目和资金投入使用等,并督促副职和有关业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5、突出抓好矿井“一通三防”管理,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题会议,研究本单位“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6、对矿井“一通三防”、雨季“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矿井防治水和矿井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人、财、物给予保证,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7、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纠正,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及时组织调查、追查、分析和处理。9、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本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办法严肃处理“三违”行为,保证本单位依法进行安全生产。10、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各级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三违”查处情况,预防和制止“三违”现象的发生。11、按时召开本单位安全办公会议,认真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安全生产的落实。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上级指令和指示。2、把安全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参与安全决策和安全管理,定期对各党支部(总支)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安全指令、指示的情况进行检查。3、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定期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活动,做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思想工作。4、带头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带领党、政、工、团、妇协助矿长抓好安全生产。5、把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的优劣作为考核、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6、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生产方面的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以及上级的指示和决定,按照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3、参与或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奖惩办法的制定,并按职责和分管范围组织实施。4、对分管区科的业务保安工作行使监督权。5、监督检查采面初次放顶、采面收尾和过地质构造复杂带等处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6、负责抓好分管区科安全生产计划的制定、布置、检查、落实、总结、评比等工作。7、参与或组织对全矿或分管范围安全质量检查和安全、质量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对分管范围发生的安全事故提出处理意见。8、督促检查生产管理方面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防范和制止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9、经常深入井下一线调查研究,发现安全隐患和“三违”现象及时处理,确保生产安全。10、参加本单位的安全办公会议,提出生产方面有关安全工作的意见或建议。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生产技术的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以及上级的指示和决定,按照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和技术工作的顺利进行。3、参与或主持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作业规程、安全奖惩办法、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并按职责和分管范围组织实施。4、主持“一通三防”系统的设计,负责“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自燃发火处理措施、巷道贯通措施、井下生火措施、雨季“三防”措施的审批,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5、矿长不在时,负责主持本单位的“一通三防”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存在的重大问题。6、严格按设计合理布置采掘接续,坚持按序开采。7、组织制定并定期修改本单位的灾害计划、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8、主持制定矿井防治水方案,审定探放水措施和探放水区域的划定,搞好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9、负责矿井瓦斯监测系统的安全技术管理,监督检查矿井瓦斯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10、负责主持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11、负责审定和推广运用煤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抓好安全信息网络建设。12、参与或主持对安全事故的调查、追究、分析、处理。对分管范围发生的安全事故提出处理意见。13、参加安全办公会议,提出分管范围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准备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分管区科的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以及上级的指示和决定,按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3、参与或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奖惩办法的制定,并按职责和分管范围组织实施。4、负责组织对掘进工作面的通风设施、防尘设施、灭火器材、监测设备的管理、使用和保护。5、定期组织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技术的贯彻执行情况。6、监督检查掘进工作面瓦斯处理措施的执行情况。7、负责组织对掘进工作面失修巷道进行套修。8、负责组织整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严禁“三违”作业。9、参与或组织对安全事故的调查、追查、分析与处理,对分管范围发生的安全事故提出处理意见。10、参加安全办公会议,提出分管范围安全工作的意见或建议。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机电运输的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以及上级的指示和决定,按照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3、参与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奖惩办法的制定,建立健全机电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职责和分管范围组织实施。4、及时组织对分管范围内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理,确保机电运输安全生产。5、监督、检查分管区科防灭火、电气失爆、电器火源措施的落实,防止和杜绝机电事故的发生。6、负责组织落实对电缆的耐压试验和大小绞车钢丝绳的定期检验,对不合格产品拒绝投入使用。7、定期组织对人车安全保护装置、皮带综合保护装置、皮带防跑偏装置以及其他机电运输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8、按时组织对主排水泵及管路系统的检查并进行联合试运转,保证矿井雨季安全渡汛。9、加强各类电机车安全管理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落实,防止电机车事故的发生。10、参与或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追查、分析与处理。对发生的机电运输事故提出处理意见。11、参加本单位安全办公会议,提出机电运输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公司安监局和矿长的领导下,负责驻全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分工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以及上级的指示和决定,按照职责要求搞好驻全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3、主持制定驻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作业规程、安全奖罚办法、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等,并按职责和分管范围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落实情况。4、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对全矿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严禁“三违”作业,确保安全生产。5、按规定向公司安监局汇报安全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当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向公司安监局汇报并及时参加事故抢救工作。6、参加矿的安全办公会议和安全调度会议,针对矿的安全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7、参与或组织矿的安全质量(旬、月、季)检查活动,并督促区科或部门整改事故隐患和存在的问题。8、定期组织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9、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进行监督检查。10、签发监察人员意见书。11、组织矿发生的安全事故的调查、追究、分析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12、组织起草矿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和审定上报安全报表、资料等。13、年终向公司安监局和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述职。经营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以及上级的指示和决定,按照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和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3、参与或主持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奖罚办法等,并负责分管部门的组织实施。4、定期检查矿井安全技改资金的使用情况,优先保证安全技改资金的投入。5、深入基层、井下调研,及时掌握安全技改工程项目、设备资金投放的物资供应情况。6、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和要害部门防范的落实情况。7、参与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追究、分析和处理,对分管部门出现的安全事故提出处理意见。8、参加安全办公会议,提出分管部门安全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后勤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以及上级的指示和决定,按照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和后勤工作的顺利进行。3、参与或主持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奖罚办法等,并负责分管部门的组织实施。4、定期组织检查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或安全工作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防止事故发生。5、加强对锅炉房、澡堂、食堂的管理,制定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严防易燃、易爆和食物中毒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6、参与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追究、分析或处理,对分管部门出现的安全事故提出处理意见。7、参加安全办公议,提出分管部门安全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1、协助党委书记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指令、指示,加强对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指令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2、把安全生产作为纪委、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参与追查和处理事故责任者。3、开展好安全效能监察工作。4、依法维护职工群众检举、控告违章违纪行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5、定期对分管区(科)党支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6、对分管工作负责,协助书记带领党、工、青、妇协助矿长抓好安全生产。7、把执行“安全第一”的好坏作为选配干部的考核内容之一。8、参与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9、深入基层、现场开展调查研究,发现和分析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矿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1、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和文件。2、带头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发动群众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发动广大职工搞好矿区安全生产。3、充分发挥群监员和家属协管会的作用,并抓好他们的安全技术培训,支持、督促群监站、协管会尽职尽责地开展安全活动。4、组织群监员、安全网员和协管会成员开展反“三违”、反事故活动,抓好安全联防工作。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定期对职工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进行监督检查。6、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7、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组织工会有关人员对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监督,检查设施落实情况。8、参与三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9、负责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评比竞赛,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安全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及时向矿领导提供决策安全工作所需的技术依据。2、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全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