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泰昌安矿业集团遵义县泮水镇兴安煤矿-1-矿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确保2016年度安全生产。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签订2016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集团公司总经理与矿长签订以下安全目标责任书:一、安全生产目标:1、零工亡、零重伤、零职业病;杜绝水、火、瓦斯、煤尘、顶板、运输、提升等各类重大事故;杜绝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全年无死亡事故。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完成矿下达的生产任务。二、主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必须“坚定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工作方向”,做到依法办矿、安全生产,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2、按照本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逐项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员。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全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组织编制本矿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4、建立健全本矿安全管理机构及各项规章制度,配齐合格的专职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5、组织领导全矿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新工人必须严格执行岗前“三级”教育,提高全矿井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贵州泰昌安矿业集团遵义县泮水镇兴安煤矿-2-6、坚持安全办公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7、凡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防止事故扩大,并组织分析事故原因和教训,组织制定预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安全防范措施。8、矿长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岗位;自觉接受职工监督,因公(事)外出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主持工作。9、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带班不少于5次。三、处罚:带班时间按以下流程执行,其他处罚按矿相关规定执行。序号工作流程奖惩制度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及矿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对各级部门查出的隐患监督整改,实施安全检查监督,对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轻伤:500元重伤以上视情节:1000-5000元2带班领导必须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当班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罚款500元3带班领导不得擅自空班、缺班,班中不得撤离职守,否则严格追究其责任罚款500-1000元4加强对井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全面掌握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生无人员伤亡的责任事故罚款500元5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果断决策,立即组织停产撤人罚款500-5000元6若发生工伤事故或险肇事故时,必须立即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组织抢救,严禁盲目指挥施救罚款500元7负责督促班组开好班前班后会议,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操作宣传教育罚款500元8负责对当班民爆物品的审批、使用、临时储存、清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民爆物品安全使用罚款500元贵州泰昌安矿业集团遵义县泮水镇兴安煤矿-3-9认真做好入井带班、交接班以及隐患排查等记录罚款300元10严格监督“两个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及探放水规定的执行发生超掘处罚5000元四、其他:1、此责任书有效期为2016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2、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3、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及矿相关规定执行。总经理:目标责任人:2016年月日2016年月日贵州泰昌安矿业集团遵义县泮水镇兴安煤矿-1-总工程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确保2016年度安全生产。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签订2016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矿长与总工程师签订以下安全目标责任书:一、安全生产目标:1、零工亡、零重伤、零职业病;杜绝水、火、瓦斯、煤尘、顶板、运输、提升等各类重大事故;杜绝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全年无死亡事故。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完成矿下达的生产任务。二、主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1、对全矿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全面负责“一通三防”、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及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的安排落实。2、协助矿长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职责。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组织编制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3、负责组织制定防治顶板、瓦斯、煤尘、水、火、机电、运输等事故的措施,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组织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制定和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督促实施情况。4、对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每月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题会,分析研究解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5、在矿长的领导下对瓦斯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审查,并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巷道贯通、灾害预防等措施,对确保安全生产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权调动人员和物资进行处理。贵州泰昌安矿业集团遵义县泮水镇兴安煤矿-2-6、负责对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提出方案和措施,经矿长审定批准后组织实施。7、负责组织审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定期组织复审,并对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质量负责。8、按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每月定期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组织进行排查、整改。9、贯彻落实“先抽后掘、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负责每月定期检查分析通风系统的合理性、稳定性、可靠性,并对存在的问题组织处理。10、按实测资料绘制好矿井的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避灾线路图并按期填绘。11、负责施工地点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补充和贯彻工作,作业规程必须与现场实际相吻合,采煤方法与现场实际相符。12、对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过断层破碎带、过河以及工作面探放水等重大问题,要及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现场跟班指导。13、加强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作业规程》标准进行验收。凡因质量问题而导致事故的,负验收把关不严的责任。14、合理确定工作面作业方法和支护形式,遇到地质构造变化必须及时督促施工队改变作业方法和支护方式。15、严格执行矿井领导轮流带班下井作业规定,在轮流带班下井期间,负责当班井下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执行、人员组织安排、隐患查处与落实整改,对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当班井下现场的第一负责人。16、每月下井不少于15班次、带班不少于6次。三、处罚:带班时间按以下流程执行,其他处罚按矿相关规定执行。序号工作流程奖惩制度贵州泰昌安矿业集团遵义县泮水镇兴安煤矿-3-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及矿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对各级部门查出的隐患监督整改,实施安全检查监督,对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轻伤:500元重伤以上视情节:1000-5000元2带班领导必须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当班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罚款500元3带班领导不得擅自空班、缺班,班中不得撤离职守,否则严格追究其责任罚款500元4加强对井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全面掌握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生无人员伤亡的责任事故罚款500元5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果断决策,立即组织停产撤人罚款500-5000元6若发生工伤事故或险肇事故时,必须立即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组织抢救,严禁盲目指挥施救罚款500元7负责督促班组开好班前班后会议,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操作宣传教育罚款500元8负责对当班民爆物品的审批、使用、临时储存、清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民爆物品安全使用罚款500元9认真做好入井带班、交接班以及隐患排查等记录罚款300元10严格监督“两个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及探放水规定的执行发生超掘处罚5000元四、其他:1、此责任书有效期为2016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2、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3、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及矿相关规定执行。矿长:目标责任人:2016年月日2016年月日贵州泰昌安矿业集团遵义县泮水镇兴安煤矿1生产矿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确保2016年度安全生产。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签订2016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矿长与生产矿长签订以下安全目标责任书:一、安全生产目标:1、零工亡、零重伤、零职业病;杜绝水、火、瓦斯、煤尘、顶板、运输、提升等各类重大事故;杜绝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全年无死亡事故。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完成矿下达的生产任务。二、主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抓好全矿的生产技术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2、合理安排矿井生产布局,严格执行回采程序和“以风定产”的原则,对因生产布局不合理影响通风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3、参与矿井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业务及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5、负责全矿井的安全生产组织指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的方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原则,杜绝“三违”作业。6、负责抓好采煤、掘进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采掘工程质量管理,经常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对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7、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贵州泰昌安矿业集团遵义县泮水镇兴安煤矿2患的整改。8、负责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9、井下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将井下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地点,待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后,方能组织生产。10、遇到发生事故,要积极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处理。11、有责任随时将井下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矿长和义务向矿长提出安全生产合化建议。12、严格执行矿井领导轮流带班下井作业规定,在轮流带班下井期间,负责当班井下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执行、人员组织安排、隐患查处与落实整改,对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当班井下现场的第一负责人。13、每月带班不少于25次。三、处罚:带班时间按以下流程执行,其他处罚按矿相关规定执行。序号工作流程奖惩制度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及矿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对各级部门查出的隐患监督整改,实施安全检查监督,对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轻伤:500元重伤以上视情节:1000-5000元2带班领导必须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当班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罚款500元3带班领导不得擅自空班、缺班,班中不得撤离职守,否则严格追究其责任罚款500元4加强对井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全面掌握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生无人员伤亡的责任事故罚款500元5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果断决策,立即组织停产撤人罚款500-5000元6若发生工伤事故或险肇事故时,必须立即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组织抢救,严禁盲目指挥施救罚款500元贵州泰昌安矿业集团遵义县泮水镇兴安煤矿37负责督促班组开好班前班后会议,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操作宣传教育罚款500元8负责对当班民爆物品的